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将全部予以注销。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4年12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879,979股,回购金额100,023,930.44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8%,回购完成后,上述股份已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485,120,000.00股变更为1,473,240,021股。
根据上述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现需对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中第七条、第三章股份中的第二十条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512万元。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8,512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6,994.20万股。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3,240,021元。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73,240,021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6,994.20万股。 |
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