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9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3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0 月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4 年 12 月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文件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