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4月28日中国·宁波
目 录
2024年年度股东会提示 ...... 3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 5议案: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2、《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8
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
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1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2
7、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14
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7
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5
10、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7
11、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1
12、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3
13、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 ...... 35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 36附件:附件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7
附件2: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3
附件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5
附件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提示
? 全体与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具体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本次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大会现场表决时,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按要求填
写表决票,并在签名后及时交给现场会议工作人员,以便统计表决结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会议组织工作并处理相关事宜。
联系人:肖亚军 先生、唐佑明 先生
电 话:0574-8784 106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4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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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议会期预计半天。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出席人员:
1、2025年4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主持人:朱志荣 董事长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幕
二、宣布董事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四、宣读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五、审议下列议案:
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8、逐项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 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8.02 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8.03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六、推荐监票人和计票人的名单及其身份。其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和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同时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九、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一、与会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宣布本次股东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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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No.25-01-01)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会提交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特此议案,提请审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No.25-01-02)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会提交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2:《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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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No.25-01-03)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会提交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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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No.25-01-04)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会提交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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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No.25-01-05)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会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备置地点:
一、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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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No.25-01-06)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的发展,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共享经济增长成果,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历年来非常重视股东回报,并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配政策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004,238.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8,445,987.83元。
2025年1月23日,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383,4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915,043.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58%。本次利润分配后,结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具备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同意公司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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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No.25-01-07)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312,000.00万元。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一、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312,000.00万元,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 |||||||
公司 | 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100% | 14.57% | 10,000.00 | 3.56% | 否 | 否 |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97.4% | 35.10% | 25,000.00 | 8.91% | 否 | 否 | |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10.18% | 5,000.00 | 1.78% | 否 | 否 | |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 | 11.83% | 2,000.00 | 0.71% | 否 | 否 | |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70% | 58.75% | 15,000.00 | 5.34% | 否 | 否 |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100% | 61.16% | 70,000.00 | 24.94% | 否 | 否 | |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32.80% | 11,000.00 | 3.92% | 否 | 否 | |
山西东睦磁电有限公司 | 100% | 62.38% | 22,000.00 | 7.84% | 否 | 否 |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25% | 55.82% | 96,000.00 | 34.20% | 否 | 否 | |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58.29% | 26,000.00 | 9.26% | 否 | 否 | |
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 | 63.33% | 30,000.00 | 10.69% | 否 | 否 |
说明:1、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均未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和主要财务数据等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12,000.00万元人民币。
四、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312,000.00万元,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如下:
1、为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10,000.00万元;
2、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25,000.00万元;
3、为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5,000.00万元;
4、为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2,000.00万元;
5、为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15,000.00万元;
6、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70,000.00万元;
7、为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11,000.00万元;
8、为山西东睦磁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22,000.00万元;
9、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96,000.00
万元;10、为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26,000.00万元;
11、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30,000.00万元。
(二)同意担保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后三年;
(三)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No.25-01-08)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年度,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委托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材料、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东莞”)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模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原材料和工业气体,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模具、粉末冶金产品。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 采购材料 | 400.00 | 0.09 | 6.75 | 0.14 |
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 | 70.00 | 0.02 | 0.00 | / |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65,000.00 | 14.94 | 43,927.62 | 14.81 |
采购工业气体 | 300.00 | 0.08 | 0.00 | / | |
小计 | 65,770.00 | 15.13 | 43,934.37 | 14.95 |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 出售成品 | 10,600.00 | 1.35 | 3,314.49 | 0.65 |
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 出售成品 | 100 | 0.01 | 4.98 | 0.01 |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成品 | 200 | 0.03 | 44.3 | 0.01 |
小计 | 10,900.00 | 1.39 | 3,363.77 | 0.67 | |
总计 | 76,670.00 | / | 47,298.14 | / |
睦金属、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以上与关联方2025年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企业性质:境外企业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町田市鹤间六丁目1番20号法定代表人:羽田锐治注册资本:日元9,040万元经营范围:使用各种金属粉末成形品制造烧结合金及其销售业务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2024年财年末(2024年9月30日),睦金属总资产284.0亿日元,净资产193.6亿日元;2023~2024财年实现营业收入29.93亿日元,净利润4亿日元。
2、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澳港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江贝村步步高大道法定代表人:植木秀则注册资本:2,435万港元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胶制品、非金属制品模具及五金制品、汽车及办公设备用塑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睦龙东莞总资产4,246.50万元,净资产1,310.66万元,营业收入6,598.65万元,净利润1.35万元。
3、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79203897J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293
法定代表人:庄小伟
注册资本:5,899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9月26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咨询;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母公司单体)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总资产97,706.66万元,净资产44,325.21万元,资产负债率54.63%;主营业务收入46,589.6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睦金属持有公司65,467,200股股份,是公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睦龙东莞是睦金属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睦金属、睦龙东莞均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由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和部分骨干人员投资成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4.86%的股份外,还持有公司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29%的股权,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11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公司监事庄小伟和高管闫增儿分别担任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公司董事芦德宝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曹阳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公司已对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做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2022年4月22日,公司与睦金属签订了《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326.22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2、2024年5月24日,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在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43,971.92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睦金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鉴于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与睦金属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睦金属拟重新签订《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该协议包括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睦金属、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三年期间,将在采购粉末冶金制品、原材料、模具方面相互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协议所涉及的采购材料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采购生产所需的日本产零件、粉末冶金制品;出售成品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售粉末冶金产品、原材料和模具等,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同意相互供应。
2、预计金额或数量
睦金属、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年初作好预算,合理估算该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由公司依法依规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或交易量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睦金属所发生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采购的材料、产品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睦金属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4、付款时间和方式
睦金属、公司或双方控股子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且取得相关结算单据后,30天内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清全部货款。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算。
6、违约责任
睦金属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自身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本协议涉及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均承诺将遵守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7、争议的解决
双方对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审理过程中,除有争议的条款外,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8、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并将自生效之日起取代现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二)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所发生交易价格均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销售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少量关键的日本产零件、粉末冶金制品,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原材料和模具,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交易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原料和工业气体,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和模具。该等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反而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以及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供应稳定,维护核心利益,促进稳定健康地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金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金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并出具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1)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睦金属、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相互开展为对方提供原材料、模具、粉末冶金制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经常性交易,其中公司2025年度拟继续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材料、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睦金属和睦龙睦龙东莞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模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继续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原材料和工业气体,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模具、粉末冶金产品;该等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2)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金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东莞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1,170.00万元;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65,500.00万元。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多田昌弘、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分别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金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庄小伟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逐项审议并批准的事项
(一)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1,17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65,50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同意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重新签订《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有效期为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需对上述第(一)项、第(三)项回避表决;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对上述第(二)项回避表决。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No.25-01-09)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资金的收付、融资等业务,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二)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
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仅以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一)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
(三)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议案(No.25-01-10)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其主要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5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瑛群,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敏,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文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瑛群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吕瑛群 | 2024年4月25日 | 出具警示函 | 浙江证监局 | 事由:一、2017年度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二、2019年度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敏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文锋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90万元,与上年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等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出具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其具体报酬。
三、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一)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报酬。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No.25-01-11)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其中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不超过240.00万元。
1、非独立董事
所有非独立董事每年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除领取上述非独立董事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年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
3、其他
(1)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与实报实销;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会议听取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会议听取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No.25-01-12)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监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所有监事每年领取监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除领取上述监事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2、其他
(1)监事出席监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与实报实销;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2024年度监事薪酬进行了确认,还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同意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No.25-01-13)
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将《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公司需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同意公司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No.25-01-1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一、修订原因
鉴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治理体系,根据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有关此次章程及其附件等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同意公司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提示性说明
(一)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514,298.65 | 386,108.19 | 128,190.46 | 33.20% |
营业成本 | 391,077.37 | 299,886.75 | 91,190.62 | 30.41% |
营业利润 | 48,299.68 | 20,194.08 | 28,105.60 | 139.18% |
利润总额 | 47,874.55 | 20,011.88 | 27,862.67 | 139.23%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700.42 | 19,791.67 | 19,908.75 | 10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7,856.10 | 14,926.50 | 22,929.60 | 153.62%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 35,192.00 | 29,516.64 | 5,675.36 | 19.23% |
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32 | 0.32 | 100.00%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4.55 | 4.10 | 0.45 | 10.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24 | 0.37 | 154.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7% | 7.76% | 增加7.1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8% | 5.86% | 增加8.32个百分点 | |
资产负债率 | 56.78% | 56.89%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三、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情况说明
(一) 发生较大幅度变化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期末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923.99 | 41.20 | 882.79 | 2142.69% | 主要系报告期末山西东睦的商业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45,379.91 | 107,944.71 | 37,435.20 | 34.68% | 主要系报告期MIM技术平台销售增加,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470.61 | 3,545.69 | -1,075.08 | -30.32%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计提搬迁补偿款坏账准备所致 |
存货 | 120,472.66 | 90,957.59 | 29,515.07 | 32.45% | 主要系报告期末产成品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383.01 | 292.99 | 90.02 | 30.72% | 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客户质保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3.46 | 134.13 | -50.67 | -37.78%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东莞华晶使用权资产转租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55.51 | 2,249.15 | -2,093.64 | -93.0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山西磁电退还留抵增值税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428.69 | 1,097.22 | -668.53 | -60.93%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东莞华晶使用权资产转租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10,823.07 | 20,276.74 | -9,453.67 | -46.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山西磁电厂房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5,179.81 | 11,437.57 | 3,742.24 | 32.72% | 主要系报告期内租入房屋和设备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21.45 | 5,929.19 | 1,792.26 | 30.23% | 主要系报告期末可弥补亏损和租赁负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87 | 0.00 | 28.87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未到货所致 |
短期借款 | 41,153.04 | 7,295.95 | 33,857.09 | 464.0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64,693.59 | 45,045.52 | 19,648.07 | 43.62% | 主要系报告期采购额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9,668.88 | 5,892.74 | 3,776.14 | 64.08% | 主要系报告期末上海富驰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176.24 | 72,396.45 | -24,220.21 | -33.45% | 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预计负债 | 346.93 | 238.42 | 108.51 | 45.51% | 主要系报告期预提返利增加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105,432.77 | 79,417.31 | 26,015.46 | 32.76% | 主要系报告期内MIM技术平台利润增加所致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主要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514,298.65 | 386,108.19 | 33.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稼动率持续提升,边际改善效果明显,三大技术平台销售收入增长,均创历史新高所致 |
营业成本 | 391,077.37 | 299,886.75 | 30.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对应成本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6,698.94 | 5,970.39 | 12.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2,089.43 | 21,250.86 | 3.95 | 主要系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增加,以及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9,914.41 | 10,358.43 | -4.2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32,173.53 | 27,754.85 | 15.9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试验材料费及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92.00 | 29,516.64 | 19.23 | 净流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79.37 | -24,408.07 | 不适用 | 净流出减少主要系去年同期子公司山西磁电厂房建设期支付投资款项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96.76 | -10,891.01 | 不适用 | 净流出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二)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1、 以业务板块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2024年 | 2023年 | ||||
金额 | 占比 | 增幅 | 金额 | 占比 | 增幅 | |
一、粉末压制成形产品 | 223,686.59 | 43.83% | 13.25% | 197,513.95 | 51.65% | 8.51% |
二、软磁复合材料 | 90,183.02 | 17.67% | 9.13% | 82,640.18 | 21.61% | 17.13% |
三、金属注射成形产品 | 196,505.30 | 38.50% | 92.19% | 102,244.74 | 26.74% | -11.42% |
合计 | 510,374.91 | 100.00% | 33.47% | 382,398.87 | 100.00% | 3.91%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粉末压制成形产品、软磁复合材料、金属注射成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对外不断拓展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对内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革新,精益求精,不断突破自我,挖掘了内部潜力。报告期内,公司三大技术平台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历史新高,粉末压制成形产品、软磁复合材料和金属注射成形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37亿元、9.02亿元和19.65亿元,分别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43.83%、
17.67%和38.50%。
2、以销售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2024年 | 2023年 | ||||
金额 | 比例 | 增幅 | 金额 | 比例 | 增幅 | |
境内 | 440,252.19 | 86.26% | 36.54% | 322,423.21 | 84.32% | 4.10% |
境外 | 70,122.72 | 13.74% | 16.92% | 59,975.66 | 15.68% | 2.91% |
合计 | 510,374.91 | 100.00% | 33.47% | 382,398.87 | 100.00% | 3.91% |
(三)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报告期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同期变动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变动 | 变动率 | |
1年以内 | 152,762.03 | 99.75% | 113,047.64 | 99.31% | 39,714.39 | 35.13% |
1-2年 | 125.21 | 0.08% | 416.87 | 0.37% | -291.66 | -69.96% |
2-3年 | 101.63 | 0.07% | 191.98 | 0.17% | -90.35 | -47.06% |
3-4年 | 154.74 | 0.10% | 79.76 | 0.07% | 74.98 | 94.01% |
4年以上 | 4.50 | 0.00% | 92.60 | 0.08% | -88.10 | -95.14% |
合计 | 153,148.11 | 100.00% | 113,828.85 | 100.00% | 39,319.26 | 34.54% |
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3,148.11万元,同比增加39,319.2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增加,本期核销坏账129.53万元。
从账龄结构分析来看,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占比为99.75%,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上占比为0.25%,金额为386.08万元,经核对,我们认为账款总体风险是安全的。
(四)存货情况及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化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948.92 | 539.51 | 10,409.41 | 9,763.85 | 719.39 | 9,044.46 | 1,185.07 | -179.88 | 1,364.95 |
在产品 | 32,976.00 | 551.50 | 32,424.50 | 25,169.02 | 189.98 | 24,979.04 | 7,806.98 | 361.52 | 7,445.46 |
库存商品 | 63,146.41 | 3,750.95 | 59,395.46 | 48,225.80 | 3,333.71 | 44,892.09 | 14,920.61 | 417.24 | 14,503.37 |
发出商品 | 17,995.96 | 204.49 | 17,791.47 | 12,339.74 | 530.70 | 11,809.04 | 5,656.22 | -326.21 | 5,982.43 |
低值易耗品 | 161.28 | 161.28 | 184.43 | 184.43 | -23.15 | -23.15 | |||
合同履约成本 | 290.53 | 290.53 | 48.53 | 48.53 | 242.00 | 242.00 | |||
合计 | 125,519.10 | 5,046.45 | 120,472.65 | 95,731.37 | 4,773.78 | 90,957.59 | 29,787.73 | 272.67 | 29,515.06 |
(五)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884.15 | 2,003.00 | 10.58 | 129.53 | 7,768.20 |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05.55 | 614.20 | 2,219.75 | ||||||
存货跌价准备 | 4,773.78 | 2,950.08 | 2,677.41 | 5,046.45 | |||||
合计 | 12,263.48 | 5,567.28 | 10.59 | 2,806.94 | 15,034.41 |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43,934.37 | 32,824.20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3,363.77 | 2,350.21 |
小 计 | 47,298.14 | 35,174.41 |
(二)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期初数 | 本期拆入 | 本期归还 | 期末数 |
拆入 | ||||
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23.93 | 80.00 | 1,912.00 | 9,791.93 |
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25.00 | 2,125.00 | ||
小计 | 13,748.93 | 80.00 | 1,912.00 | 11,916.93 |
(三) 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销售 | 91.83 |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 477.20 | 23.86 | 379.47 | 18.97 |
小 计 | 477.20 | 23.86 | 379.47 | 18.97 |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付账款 |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01.90 | 3,055.97 |
应付账款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 3.64 | 1.12 |
小 计 | 4,905.54 | 3,057.09 | |
其他应付款 | 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91.93 | 11,623.93 |
其他应付款 | 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25.00 | 2,125.00 |
小 计 | 11,916.93 | 13,748.93 |
五、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和2023年度,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分别为1,233.40万元和1,081万元。
六、担保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50,000万元人民币。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5,09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1.69%,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2:《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本报告已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一、预算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工作的各项重大部署,坚持“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三大技术平台在技术、客户和管理等方面的协同优势,持续加大业务拓展,加强成本管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预计2025年营业总收入60亿元左右。
二、年度预算编制基础及组织情况
(一)年度预算编制基础:
1、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编制依据:在充分分析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2024年公司财务决算及2025年公司的发展愿景作为基本的编制依据。
2、年度财务预算所选用的会计制度与政策: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
(二)本年度预算工作组织情况:
本年度预算是在公司办公会议提出基本目标,由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共同参与下,经过充分酝酿和论证编制而成,已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全集团2025年度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40,000.00万元。
四、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新增或保留的对外担保和抵押
(一)预算期内公司不准备对外新增(除子公司)任何担保。
(二)为解决子公司资金,母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获得公司批准之日起三年。
(三)预算年度无新增抵押或质押物计划。
五、预算年度财务重点工作展望
(一)结合集团组织架构调整,组织集团内部控制文件的修订;
(二)整理并编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合规经营法规资料,并在集团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宣讲活动;
(三)创建集团区域制+事业部双轨结合的财务管理机制;
(四)继续推进集团财务共享中心信息化建设,重点关注集团财务报表报送系统及OA与商旅结合的线上报销对接;调研电子档案系统,做好电子发票全面推行后对财务基础工作挑战的应对策略;
(五)继续通过集团财务共享,做好2025年资金计划,保证2025年资金需求供给;
(六)加强集团财务团队的建设与培训。
六、重要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数据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政策变化、国际局势等多种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则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忠实、勤勉的责任和当担,努力提高自身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4年度,我们有效地履行了董事职责,现就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度,公司紧紧围绕“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对外不断拓展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对内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革新,精益求精,不断突破自我,挖掘了内部潜力,达成了预期的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了全年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04亿元,同比增长33.47%,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创历史新高,P&S、SMC和MIM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37亿元、9.02亿元和19.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5%、9.13%和92.19%。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亿元,同比增长100.59%,非经常性损益0.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9亿元,同比增长153.62%。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发展战略,兼顾当下和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布局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研发了新技术、开发了新产品、构建了新能力。报告期内,投入研发费用3.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26%,新增发明专利19件,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22件,新增实用新型专利13件,累计获得实用新型专利622 件。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新产品或新项目的建设,并对有潜在机会的未来产业,作出了积极布局,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三大技术平台在机器人上的运用现状或机会
1、液态金属谐波减速器柔轮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上海驰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功开发出了机器人谐波减速器用液态金属柔轮样件,经初步测试,在使用寿命、传动误差、噪声、轻量化等指标
方面,液态金属柔轮样件性能良好。谐波减速器预计能广泛运用到人形机器人关节,而柔轮又为谐波减速器的核心关键零件之一,它决定了机器人手臂的抓取定位精度及使用寿命。液态金属是一类新型复合材料,具有密度大、强度高、硬度高、耐腐蚀性能强、耐磨性能好、弹性模量良好等优点,而且它有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形变,当外力去除后形变马上恢复的特性,这个特性非常符合谐波减速器中柔轮的材料选型要求,而且使用一次成型技术制造液态金属柔轮,简化了柔轮的制造流程,可实现复杂齿形的精密铸造,减少传统加工中的切削损耗,材料利用率明显提升,因锆基液态金属密度6~6.8g/cm?,而钢料密度7.5~
7.8g/cm?,所以在轻量化方面液态金属柔轮也具有优势。
液态金属柔轮样件 |
上海驰声公司为专门从事液态金属研发和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液态金属学名块体非晶合金,也叫块体金属玻璃(BULK METAL GLASS),是指金属溶液在冷却过程中通过快速凝固而来不及发生结晶,是一种长程无序,短程有序的微观组织结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非晶态结构是无缺陷的,而不是像晶体材料那样有位错和晶界,因此与晶体材料相比,液态金属在某些方面具有一些独特的优良特性,是金属材料中的新贵,能有机会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汽车装饰件、航空航天、军工、医疗、体育用品、奢侈品、机器人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液态金属主营业务收入5,663万元,主要为折叠机模组配套使用,部分材料应用到高档汽车零件中。
2、轴向磁通电机最新进展
(1)参股公司深圳小象电动公司情况
公司间接参股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小象电动公司”)22%股权。报告期内,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2,195万元,净利润37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因深圳小象电动公司研发生产的轴向磁场电机相对于传统径向磁场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和效率高等显著特点,特别适用于对体积重量有特殊要求的应用领域,比如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狗、无人机、新能源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船舶以及电动飞机等,为客户提供节能、高效及重量尺寸具有优势的电驱动解决方案。轴向磁通电机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以上图片来自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官网)首先,性能优势。轴向磁通电机通过薄饼状转子设计,以更大直径与更短轴向长度的结构特性实现扭矩密度提升;其磁通路径短且直接的拓扑结构,可降低磁阻损耗,在同等电流输入下实现更高输出功率和效率。轴向磁通电机轴向长度缩减至径向电机的1/3,部分情况下整体体积可减小50%,且在原材料相近条件下实现自重仅为径向电机的1/3。
(该图片来自于网络)
其次,节能优势。轴向磁通拓扑引发的紧凑设计思路有利于减少轴向电机的生产耗材与能耗。轴向磁通电机采用SMC定子压铸工艺,使铜、铁等金属材料用量较径向永磁电机减少约50%,同时制造能耗降低15%,兼具轻量化与能效提升优势,助力低碳生产。
(该图片来自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官网)
(2)公司轴向磁通电机项目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轴向磁通电机销售收入154.23万元。目前,合作在研或开发中项目超过90个型号,涉及机器人或机器狗用关节电机和三关节电机合作客户超过30家,涉及汽车用轮毂或转向电机合作客户超过11家,涉及低空飞行发电机及二轮车E-BIKE 电机合作客户超过5家。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1,000平方米的轴向磁通电机生产车间基建建设,组建了1条轴向磁通电机装配生产样版线,具备量产后5万套/年产线能力;提升了软磁定子、减速机精密齿轮的工艺技术水平。后续着重在降低制造成本、供应链开发建设、精益自动化、产品标准化等方面进行改善提升。
3、手术机器人及微创手术电动吻合器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批量生产手术机器人及微创手术电动吻合器等医用材料,且上海富驰公司是国际手术机器人头部企业如达芬奇、强生、美敦力,以及国内众多手术机器人公司唯一或者首选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该类产品销售额约9,500万元。
手术机器人钳头、铰链、连杆技术方案需采用 MIM和CNC 精密加工等多种工艺,相较于其他工艺,MIM 工艺具备设计自由度高,MIM在复杂结构、精度、材料性能、成本效益、生产效率、一致性和轻量化方面都有优势。
4、在人形机器人灵巧手上的MIM应用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资源,研究了MIM技术应用到人形机器人灵巧手的方案。根据研究表明,随着人形机器人的逐步推广运用,灵巧手的需求量随之而增加,基于使用MIM技术生产微型齿轮具有模数小(小于0.5,甚至可达0.05)、强度高、设计自由度大、可带台阶,且净近成型成本低等优势,预计MIM产品能在灵巧手指驱动齿轮和仿生手手指连接结构件等应用场景的潜在需求量将大幅提升。
(二)公司三大技术平台在AI上的运用现状或机会
1、高速连接器外罩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并成功实现批量交付了高速连接器外罩(housing)MIM 件共计两个料号,产品间接配套到英伟达GB200 服务器。以此,公司对类似产品进行了系列化的技术和市场开发,后续有潜在机会在英伟达GB300、谷歌、微软、特斯拉、大客户等场景得到配套机会,此系列产品也将成为公司长周期特色优势产品。
(该图片来自于网络)
2、AI芯片电感
报告期内,顺应了AI等算力建设的发展趋势,重点推进了金属软磁新型一体化电感等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并取得了里程碑性的进展。报告期内,SMC实现芯片电感和服务器电源软磁材料销售收入17,515万元,与上年同期6,854万元相比增加
155.54%。
AI的快速发展和数据中心的高功率计算需求,使芯片电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使芯片电源面临“高效率、微尺寸、高集成”挑战,器件的微型化、耐低电压、大电流、低损耗、多相供电,客观要求电感结构要设计成一体,这对材料选择要求为低损耗、高Bs、性能稳定性好,这些变化,为公司软磁复合材料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
芯片电感主要分为组合式和一体式,一体式芯片电感又分为传统一体成型和铜铁共烧型两类型。目前,东睦科达已经批量生产组合式芯片电感,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发出了铜铁共烧一体式芯片电感,并向客户交样待产。
组合式芯片电感 | |
铜铁共烧一体式芯片电感 |
3、关于芯片和光模块散热器的机会
MIM技术在芯片散热器方面的解决方案。随着算力建设的快速发展,AI服务器、数据中心、消费电子、5G基站和通信等设备中的芯片功耗和发热显著增加,为保证运
行高效与稳定,需要有效的热管理解决方案,如通过液冷、风冷等技术。MIM技术为纯铜材料提供了高效、精密的制造途径,铜导热性能优异,适合散热器等应用,特别适合精小复杂、高精度、大批量生产的散热器件制造。
(该图片来自于网络)MIM技术在光模块散热器方面的解决方案。光模块的功耗随着速率的增加而增加,功耗急剧增大,产生的热量也相应增多。早期的10G光模块的功耗在1W左右,目前400G光模块的功耗在15W左右,而800G光模块功耗要到24W左右,1.6T光模块功耗预计到30W左右。光模块传输速率的增加导致功耗增大,产生的热量增多,为MIM结构件如外壳,基座导热垫片等提供广大潜在市场容量。
(三)公司三大技术平台在新能源上的运用现状或机会
1、氢能源高温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项目
公司前期布局了浙江氢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通过宁波东睦广泰公司持有20%股权,其主要从事固体氧化物电池电堆研发与工程化制造,发电系统和电解设备设计与开发,并基于电堆与系统核心技术,联合产业链客户开展应用示范。
2、燃料电池连接板
公司在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金属连接板积累了多年和丰富的材料经验,解决了连接板的封闭孔隙的难题,开发了新的制备方法,并构建Know-How和相关专利保护。拥有《一种粉末冶金铬合金燃料电池连接件的封孔方法》、《一种铬合金燃料电池连接件的制备方法》、《一种用于燃料电池的金属支撑板的制备方法等专利》,已与国内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电堆或系统研发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3、激光雷达零件
随着汽车智能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对激光雷达的需求不断增加,其高精度、高分辨率的优势,可广泛应用于自适应巡航控制(ACC)、前车碰撞警示(FCW)及自动紧急制动(AEB)等。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出了新型激光雷达MIM零件,并为知名的企业生产激光雷达配套,预计2025年开始量产。
4、斜齿轮
齿轮传动是最典型的啮合传动,也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传动形式。根据传动原理的不同,有直齿齿轮啮合传动和斜齿齿轮啮合传动,斜齿主要优势为传动平稳,噪音低,斜齿轮的螺旋齿形使啮合过程逐渐接触,减少冲击和振动,尤其适用于高速、高精度传动(如汽车变速箱、工业及人形机器人减速器);其次,斜齿承载能力高,因同时参与啮合的齿数更多(接触比更大),单位面积载荷降低,适合大功率、重载工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了大量粉末冶金斜齿轮工艺技术,且将粉末冶金斜齿轮的螺旋角提升到30°以上(齿廓与齿轮轴线的夹角,影响轴向力与传动平稳性)。斜齿轮的技术突破,使得公司既有机会在现有结构零件市场争得新份额,又有潜在机会满足未来工业及人形机器人减速器的需求。
(四)公司三大技术平台在消费电子上的运用现状或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MIM技术平台销售收入19.65亿元,其中消费电子占其收入比约83.39%,医疗占比5.05%、汽车类占比8.89%,其它产品占比2.67%。与折叠机相关的产品占MIM技术平台收入比达46.31%。
除继续巩固MIM技术在消费电子中运用外,公司逐步加大其在非消费电子领域的市场开拓,以及材料技术丰富化方面的突破。
1、MIM钛合金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性布局了钛合金MIM粉末原料技术,参股公司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入股一家新材料企业5%股份,专门从事钛及钛合金粉末、磁性材料粉末研发和生产。钛合金MIM粉末原料技术结合公司前期开发的钛合金大批量生产的工艺技术,为公司未来拓展钛合金大规模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等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
钛合金由于其优越的性能,越来越受到消费电子和医疗行业的高度关注。由于钛具有密度小、比强度高、导热系数低、生物相容性好,耐高温低温性能好、耐腐蚀能力强等突出的优异的性能,同时又具备切削加工性差、热加工性能差、冷压加工性差、难以焊接、与其他材料的连接性不佳,以及价格昂贵劣势,导致钛材在消费电子行业大规模运用受限,因此解决钛粉制备、MIM烧结工艺和焊接等技术难题是实现低成本钛材在消费电子行业商业化运用的关键。
2、折叠机模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突破自我,发展了以构建折叠屏手机铰链模组能力提升为中心任务的重点工作,紧随大客户新产品上市的节奏,截至报告期末已投入使用了7条折叠机铰链模组生产线,并随新机型开发,正加大投资构建新增的生产线,落实了从折叠机MIM零件向“MIM 零件+模组”的发展模式,同时,对折叠机相关核心材料进行了性能再升级,不断给客户强力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折叠机有关产品的销售收入9.10亿元,折叠机铰链正成为公司MIM技术平台的重要增长极,公司将计划进一步整合上海、华南、连云港三大MIM基地资源,以更强大的技术实力和更优质的服务保障能力为产业发展赋能。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对外不断拓展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导致生产稼动率持续提升,边际改善效果明显;对内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革新,精益求精,不断突破自我,挖掘了内部潜力,达成了预期的年度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04亿元,同比增长33.47%,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创历史新高,P&S、SMC和MIM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37亿元、9.02亿元和19.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5%、9.13%和92.1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亿元,同比增长
100.59%,非经常性损益0.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9亿元,同比增长153.62%。
有关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分析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保证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保证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制订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能够积极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董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
1 | 2024年4月26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0、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2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及住所的议案》;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6、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 | 2024年8月1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3 | 2024年10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保证其充分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所有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开披露,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专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题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4年8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4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委员多田昌弘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时还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并依据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认真切实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董事会将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围绕公司战略,推进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在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和领导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力争实现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广大股东。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能力
董事会将对照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机制与规则,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董事会将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层履职能力,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
(三)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坚持根据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此外,董事会将继续加强与监管层和投资者的沟通,传递公司价值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2025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工作的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三大技术平台在技术、客户和管理等方面的协同优势,持续加大业务拓展,加强成本管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监事会工作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展开各项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好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公司依法经营、合规决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经营决策科学,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管理人员的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公司账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程序合法、决策科学、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较为完整、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能够保障控制目标的达成。为公司的资产安全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了有效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股东利益,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七)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做好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情况发生,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有计划地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自学,拓宽专
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