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报告中公司填报的内容核实并确认。年审会计师是否已核实确认:√是 □否年审会计师姓名:吕瑛群、何敏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注: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二、 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资产组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柴山、韦艺佳 | 坤元评报[2025]157号 | 可回收价值 | 857,000,000.00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潘文夫、章波 | 坤元评报[2025]146号 | 可回收价值 | 2,582,000,000.00 |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柴山、韦艺佳 | 坤元评报[2025]158号 | 可回收价值 | 461,970,000.00 |
三、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资产组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未减值不适用 |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未减值不适用 | |||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未减值不适用 |
四、 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资产组 | 相关资产及负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796,893,995.96 | 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是同一业务,不需要在不同的业务资产组之间进行分摊 | 48,532,487.53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 | 相关资产及负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1,890,797,282.55 | 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是同一业务,不需要在不同的业务资产组之间进行分摊 | 590,058,466.91 |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 | 相关资产及负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184,946,638.42 | 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是同一业务,不需要在不同的业务资产组之间进行分摊 | 120,265,437.11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按上述表格填写前会计期间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如有差异)。
(一) 变更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不适用 | |||||
五、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一) 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 基本假设
(1) 本次评估以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科达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公司”)、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鑫晨公司”)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相关企业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2) 本次评估以相关企业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3) 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内外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委估资产组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基本保持不变,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国家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
(4) 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组的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委估资产组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相关企业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 具体假设
(1) 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相关企业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 假设东睦科达公司、上海富驰公司、德清鑫晨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假设委估资产组组合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4) 假设东睦科达公司、上海富驰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委估资产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特殊假设
评估人员对东睦科达公司以往生产、研发能力以及截至报告出具日的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综合判断,对上海富驰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前两年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实,认为该些公司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条件。在充分考虑该些公司的产品、业务模式的基础上,预计该些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无重大的法律障碍,因此假设公司未来年度的所得税政策不变,即上述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继续享有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二) 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资产组 | 29,119,492.52 | 19,412,995.01 | 48,532,487.53 | 796,893,995.96 | 845,426,483.49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430,093,616.53 | 159,964,850.38 | 590,058,466.91 | 1,890,797,282.55 | 2,480,855,749.46 |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 | 116,657,473.99 | 3,607,963.12 | 120,265,437.11 | 184,946,638.42 | 305,212,075.53 |
(三) 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名称 | 公允价值层次 | 公允价值获取方式 | 公允价值 | 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不适用 |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资产组 | 2025-2029年 | 2025年:13.22%、2026年:9.99%、2027年:10.41%、2028年:8.87%、2029年:6.33% | 预测期息税前利润率分别为: 2025年:4.24%、2026年:4.71%、2027年:6.15%、2028年:7.43%、2029年:8.56% | 预测期息税前利润为: 2025年:3,877.96、 2026年:4,736.55、 2027年:6,832.15、 2028年:8,975.54、 2029年:11,000.19 | 2029年及以后 | 0.00% | 8.56% | 11,000.19 | 11.23% | 85,700.00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 | 2025-2029年 | 2025年:10.16%、2026年:8.14%、2027年:6.73%、2028年:4.49%、2029年:2.97% | 预测期息税前利润率分别为: 2025年:9.97%、2026年:10.21%、2027年:10.18%、2028年:9.61%、2029年:9.49% | 前利润为: 2025年:21,722.17、 2026年:24,044.15、 2027年:25,582.11、 2028年:25,240.53、 2029年:25,666.51 | 2029年及以后 | 0.00% | 9.49% | 25,666.51 | 9.60% | 258,200.00 |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 | 2025-2029年 | 2025年:1.68%、2026年:1.85%、2027年:1.97%、2028年:1.41%、2029年:0.46% | 预测期息税前利润率分别为: 2025年:15.45%、2026年:14.51%、2027年:13.98%、2028年:13.08%、2029年:11.72% | 预测期息税前利润为: 2025年:5,615.81、 2026年:5,371.31、 2027年:5,279.40、 2028年:5,005.96、 2029年:4,506.27 | 2029年及以后 | 0.00% | 11.72% | 4,506.27 | 11.52% | 46,197.00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四) 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资产组 | 845,426,483.49 | 857,000,000.00 | 0.00 | 0.00 | 7,978,904.07 | 0.00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 | 2,480,855,749.46 | 2,582,000,000.00 | 0.00 | 0.00 | 115,486,462.77 | 0.00 |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 | 305,212,075.53 | 461,97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说明:1、东睦科达公司相关资产组于2016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978,904.0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4,787,342.44元。
2、上海富驰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于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5,486,462.7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84,176,156.03元。
六、 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不适用 |
七、 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业绩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已扭转 | 备注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组合 | 705,558,435.36 | 115,486,462.77 | 0.00 | 2021年度 | 是 | 2021年度计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84,176,156.03元 |
八、 未入账资产
□是 √否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资产寿命 | 未入账原因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