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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5.5.16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5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17.01董事候选人:莫思铭
17.02董事候选人:张功军
17.03董事候选人:张国栋
18.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1独立董事候选人:蔡雪辉
18.02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坚

四、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15:00至2025年5月16日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主持:莫思铭董事长参会人员: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内容:

一、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与会人员

二、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及来宾

三、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各项议案并审议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5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17.01董事候选人:莫思铭
17.02董事候选人:张功军
17.03董事候选人:张国栋
18.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1独立董事候选人:蔡雪辉
18.02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坚

五、听取独立董事宣读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见证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九、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注意事项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注意事项: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5、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6、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各位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由三名计票、监票人(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8、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一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并充分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信息披露事项等职能,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数字中国规划布局”,顺应全球“清洁低碳”的新经济发展趋势,形成了“光电交融,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并秉承“以人为本,以诚载信,质量为根,创新为魂”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创新为主线、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厂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在光通信领域,公司深化垂直整合战略,已构建起覆盖光棒、光纤、光缆等基础通信产品,延伸至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光网络集成以及ICT和数据安全领域,形成完整产业链布局。通过综合性的战略部署,不仅巩固了在通信行业的市场地位,更凭借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和定制化的服务能力,持续满足客户数字化转型需求。

在电力传输领域,公司持续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外电力工程布局,加速拓展新能源汽车线束业务,深化传统电线电缆业务,通过绿色制造工艺升级,保持中低压电缆、特种电缆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成“国际工程+新能源配套+传统业务”多轮驱动的发展格局,为全球客户提供覆盖电力传输全生命周期的综合解决方案。

在新质生产力领域,公司大力发展激光器芯片以及高温超导带材业务。形成了从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到光网络集成的全产业链布局。随着AI产业和数据算力建设的发展,公司光芯片业务发展迅速。高温超导产业化发展进入加速期,公司加强创新研发,扩充产能,推进高温超导带材在磁约束可控核聚变、超导感

应加热、磁拉单晶和核磁共振等领域的应用,公司超导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1亿元,同比下降5.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61亿元,同比增长42.00%。

(一)光通信产业

1、光棒、光纤、光缆产业协同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

2024年,公司全面优化光棒、光纤、光缆产业链布局,拓展运营商与非运营商市场,加强海外市场拓展,通过产业链协同效应增强竞争力,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优化产品结构,满足传统通信与AI数据中心建设对光纤的需求,推进数字化建设与智能制造升级,开展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耗与环境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海外市场稳固在拉美市场的既有优势,积极开拓欧洲与亚洲市场,密切关注各国市场需求动态与政策变化,灵活调整市场策略,确保海外业务稳定健康发展,逐步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的份额与影响力。

2、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全产业链发展

公司已构建覆盖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到系统集成的垂直整合产业链,以运营商市场为基础,逐步扩张到互联网超算中心及激光雷达、医疗、消费电子等新兴领域。基于IDM模式的自主可控能力,公司建立包含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市场营销的全产业链体系,其中DWDM滤光片和高速激光器芯片已通过多家客户测试验证,并进入规模化量产阶段,为后续业绩提供支撑。

3、以数据安全为核心,技术驱动多维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坚守“数据采集分析安全平台”核心业务模式,聚焦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实现稳健发展。在数智化领域,公司依托5G、物联网等新兴需求推动订单增长,并在运营商大数据领域通过软硬件解耦趋势,向数据应用、安全服务及ICT领域延伸,巩固运营商市场优势的同时开拓增量空间。技术研发方面,持续投入智能算法、高性能信息采集、安全态势感知等关键技术,推出创新产品,深化行业政企合作,提升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二)电力传输产业

1、稳健运营、做专做精海外工程

2008年至今,公司累计承揽输变电和电站的总承包项目52个。在南亚以孟

加拉国为中心辐射周边,在东非以埃塞俄比亚为中心辐射周边,长期扎根这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复杂多变,公司谋求持续发展,稳固并深挖现有市场,精细化管理现有项目,积累口碑、延伸运维服务。

2、传统车型加速更替,新能源汽车线束业务持续提升公司汽车线束业务运营稳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传统车型快速更替,公司与更多不同汽车主机厂、零部件厂展开合作,公司先后通过了岚图汽车、UZAUTO、小鹏汇天、安道拓亚太等客户的体系认可。共有来自岚图汽车、猛士汽车、小鹏汇天、沃尔沃、UZAUTO、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康明斯、延锋国际等多个项目,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的金亭线束公司多台自动插接机、自动贴标签机、自动盲栓机、全液晶工装板、3D打印设备已交付使用,物流AGV系统完成交付并稳定运行,WCS/MES系统得到进一步优化,开发与应用了线边智慧盘点系统,实现了ERP财务模块全面上线运营。PLM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公司将重点建设从设计到生产的全流程信息化以及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

3、高温超导产业规模与日俱增,国内外应用领域迎来重要突破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高温超导带材产能与技术工艺,以“市场-研发”双轮驱动强化核心竞争力,夯实高温超导全产业链基础,推动超导带材产业加速发展。

报告期内,高温超导带材及其应用项目收入增长,规模化进程加速。公司依据业内独有的超导薄膜磁通钉扎技术,研制应用于强磁场下的高性能超导带材,逐渐实现超导材料在磁约束可控核聚变、超导感应加热以及磁拉单晶、核磁共振、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公司与国家电网深化合作,加大探索超导电力应用场景,推进超导应用项目快速落地。

2024年,公司深化产学研合作,与中国科学院电工所、南京大学、东北大学、苏州大学等知名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打造重点创新平台,获多项政策支持及科研项目认证,并斩获“科创江苏”大赛等荣誉;通过高端人才引进与交流平台的建设提升研发实力,聚焦智能算法、稀土功能材料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公司技术不断进步。

公司作为“苏州市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及应用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协同

产业链上下游共同推动超导带材技术标准化与规模化应用,拓展电力传输、核磁共振、磁悬浮等应用场景,为高温超导产业链协同发展做出贡献。

4、线缆业务多元化拓展,新兴市场增长与行业利润承压公司线缆品类丰富,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楼宇综合布线系统、5G/4G移动通信数据中心、安防监控等领域。公司在原有市场的基础上,继续在工业制动化电缆、新能源电缆、汽车用高温电线、军工用电缆、特种电缆等领域上稳健发展,立足于国内市场,不断开拓国际市场。2024年,中国数据电缆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尤其5G应用、AI终端、云计算、服务器、数据中心等领域对高质量数据电缆的需求持续增长,推动了行业发展。由于市场价格竞争异常激烈,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市场价格下降,产品附加值较低,导致整体利润率较低。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战略聚焦双核产业,顺应国家发展大势公司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导向,以光通信和电力传输为核心构建两大产业生态。光通信产业:形成覆盖芯片/器件/模块/光棒/光纤/光缆及大数据应用的全产业链体系,深度参与“东数西算”“5G+工业互联网”等国家数字化基建;电力传输产业:布局电力工程总承包、汽车线束、超导带材、特种电缆等业务,积极响应“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新质生产力”等政策方向。

两大产业协同发展,通过技术共享、资源共享实现效能倍增。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全面对接“互联网+”“数字中国”“一带一路”等12项国家重大规划,充分发挥政策红利对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为“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二)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性进展。技术攻关成果显著:光电子领域构建芯片-器件-模块-系统集成全产业链,成功研制50GPONFilter等核心器件,光通信产品竞争力稳居行业前列;超导领域实现国产MOCVD设备规模化生产,国内首条高温超导直流电缆投入商业运营,进一步推动高温超导商业化进程。

智能制造深化升级:永鼎电气、永鼎光纤、永鼎光电子入选“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永鼎线缆、永鼎电气获评“2024年江苏省智能制造车间”,东

部超导斩获“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及“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公司整体跻身“苏州市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永鼎“棒纤缆”通过智能化工厂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构建质量管理改善体系,实现核心工艺参数自主可控、质量全周期追溯及能耗优化,产品良率与效率显著提升。

行业地位持续夯实: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光通信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等国家级荣誉,连续18年入围行业竞争力前十;荣获“2024年中国光通信市场最佳客户服务奖”“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的称号,“永鼎光通信智慧产业园”获评国家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未来公司将聚焦创新生态建设,强化人才与技术储备,加速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三)人才驱动产学研融合,打造创新生态体系

公司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高能级平台,汇聚通信、超导、汽车线束等领域顶尖科研人才,构建“引育并举”的人才矩阵。

超导技术人才高地:引进海内外高端专家,联合中科院电工所、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等共建研发中心,打造从材料研发到工程应用的完整人才梯队。

产学研深度协同:通过南京邮电大学“南邮-永鼎5G应用技术研究院”、高校仪器共享平台等载体,实现光芯片/模块、高温超导长带等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年内发明专利持续增多,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

新型电气先进技术研究院作为创新中枢,已从传统线缆研发向光通信、新能源汽车线束、超导等前沿领域延伸,形成“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落地”全链条体系,为光通信产业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四)多维协同赋能,释放产业聚合效应

公司以“光电交融,协同发展”为核心战略,通过四大业务板块的深度联动,构建了覆盖通信全链条、能源传输新兴领域的产业生态:

1、纵向贯通光通信产业链?

从线缆制造向芯片/器件/模块/系统集成延伸,形成端到端解决方案能力,支撑5G基站、数据中心等场景需求;国内办事处覆盖30个省级行政区,运营商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

2、横向拓展电力传输版图?

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深耕东南亚、东非“一带一路”市场,EPC模式带动线

缆产品出口;汽车线束与超导带材业务双向赋能:线束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核心部件,超导带材在可控核聚变、磁悬浮、医疗设备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抢占下一代能源技术制高点,助力业务板块进一步发展。?3、数字化协同增效?

通过PLM/ERP/WCS/MES系统贯通研发-生产-供应链全流程,金亭线束AGV物流系统使交付周期大幅缩短;“永鼎光通信智慧产业园”获评国家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带动产业链整体效率提升。

(五)数智驱动智造升级,构建绿色智造体系

公司以两化融合为抓手,全面推进智能制造体系建设,通过数字化赋能实现生产效率跃升与绿色低碳转型。

在智能化改造中,公司聚焦光棒制造、仓储物流、能源管理等核心场景,建成MES)、WCS、EMS三大数字化平台,打造“四化”标杆工厂,整体智能制造水平行业领先。

?在车间级智能化实践?中,金亭线束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引进半自动贴标签机、自动盲栓机等多台智能设备,AGV物流系统实现物料精准配送,WCS/MES系统全覆盖生产工位,整体成本降低,效率提升。

在数字化赋能中,公司PLM系统完成研发模块升级,加速新产品开发速度。ERP财务模块全面上线,实现业财一体化管控,提升资金周转效率。搭建工业大数据分析平台,实时监控设备OEE,实现降本增效。

(六)全球市场精准布局,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构建全球化运营体系,通过“双轮驱动”战略实现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展。公司深耕国内市场,构建覆盖30省级行政区的销售网络,运营商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30余年深耕积累了坚实的客户基础。精准把握“东数西算”等政策机遇,公司产品深度服务三大运营商及互联网头部企业。持续拓展国际市场,海外工程聚焦东南亚、东非“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创新“工程总承包+政府双优”商业模式,中标印尼光伏电站等重点工程。永鼎泰富获评江苏省首批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工程承包资质覆盖电力、建筑两大领域,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持续提升全球资源整合能力,整合海外设计院、施工团队等本地化资源,形成“设计-采购-施工-运维”全链条服务体系。依托跨境电商平台拓展

线缆产品出口,持续提升品牌竞争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公司主要的治理方面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投票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投票、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并由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严格做到了“五分开”。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控股股东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活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诚信义务,无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审议、授权、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董事敬业勤勉,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科学合理决策。独立董事客观公正,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做出专业判断,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监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定期检查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持续监督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实现各方利益的共赢。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有关信息。

(八)关于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了投资者咨询电话,并通过上证e互动、公司投资者关系平台、电子邮箱等方式,积极关注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确保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公司接待了多家证券公司行业研究和基金等机构人员的来访调研,并积极参与券商机构等组织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和市场形象。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公司严格依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没有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作为“双碳”践行先锋,公司以“百年永鼎”为愿景,构建“光电融合”产业生态,通过战略布局优化、技术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三大引擎,打造全球竞

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标杆企业。

在光通信产业:完善和优化光棒、光纤、光缆产业布局,着重对特种光纤,AI数据中心光纤进行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生产;积极拓展海外通信市场,持续提升海外综合竞争力;光电子方面将以芯片创新研发为抓手,以光通信行业为基本盘,强化产品高性价比属性,开发多种高性能芯片,同时以产业链优势布局互联网超算中心及激光雷达、医疗等新兴领域。

在电力传输产业:海外工程秉承“稳固深挖现有市场、精细化抓好现有项目、按时交付精品工程,塑造优质品牌”的总体思路,做专做精海外工程业务;汽车线束方面,开发新能源汽车线束以及集成化数据传输线束作为业务重点,加大高压线束的拓展,持续满足细分市场的个性化需求,以差异化、极具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增强业务竞争力;超导带材方面,优化技术升级,持续扩充产能,进一步推进高温超导带材商业化在磁感应加热、可控核聚变、磁拉单晶、核磁共振、医疗等领域应用,引领超导技术商业化、规模化应用;电线电缆方面,加快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同时,持续满足细分市场的个性化需求,以差异化、高端化的特种电缆产品增强业务竞争力。

(二)经营计划

1、光通信产业:聚焦技术升级与市场拓展

(1)光棒/光纤/光缆垂直整合

?加强两化融合与智能制造,加大光棒研发投入,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光纤

设备,提高生产速度,节能降本。在光缆方面,研发和扩展新型号、新品种,满足客户多种场景需求,努力拓展和提升运营商、非运营商、海外三个市场占有率,积极参与三大电信运营商招标,同时在轨道交通、电力、石油、广电等非运营商通信市场开疆辟土。继续深耕拉美市场,拓展欧洲及亚洲市场。

(2)光芯片/器件/模块

推进高速率激光器芯片量产与销售,完成多款高端模块开发,扩大50GPON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扩大DWDM滤光片市场份额,协同产业链优势,拓展消费电子、医疗设备组件、汽车电子、激光雷达探测等领域应用,协同产业链降本增效,拓展海外市场,加速全球化布局。

(3)数据应用与安全

?公司将加大智能算法、高性能DPI采集、工业物联网、安全态势感知等的研发投入,立足运营商为企业提供数据智能应用、数据安全应用等整体服务方案,增加数据应用的市场份额。

?2、电力传输产业:稳中求进,创新驱动发展

(1)海外电力工程秉承“聚焦资源、稳健经营”的原则,抓好在手项目的执行,聚焦孟加拉国电网升级项目,严控质量与成本,打造标杆工程。积极承接、拓展“一带一路”周边项目。

(2)汽车线束

?加强新能源汽车布局,拓展国内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市场,提升自主研发与设计能力,优化生产流程以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顺应全球采购趋势,构建全球供应链体系,深化关键零部件上下游合作。此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吸引并提拔技术和营销领域的创新人才,打造具备创新与市场开拓精神、拥有优秀管理能力的团队,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与内部凝聚力。

(3)超导电力?超导带材产业是公司锚定的战略性长期发展方向,也是公司深耕基础科学领域、历经十余年持续发力的重要创新研发项目。随着产业化进一步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投入,稳步提升超导带材的生产规模,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筑牢根基。技术研发层面,公司全力加强科研力量,不断优化工艺技术,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力求在超导材料及相关应用领域实现新突破。目前,公司已具备超导带材的批量生产能力,为后续推进产业化进程铺就了坚实道路。

公司积极推进超导产业化发展,尤其聚焦磁约束可控核聚变、磁感应加热、磁拉单晶、超导电缆等领域,为下游用户提供性能指标优良的超导带材。未来,公司将始终以下游客户应用需求为牵引,与客户深度合作,在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及超导装备领域展开联合研究与技术攻关,全面提升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的制备技术水平,让产品性能、性价比等关键指标跃居行业领先地位。与此同时,公司还将持续扩充产能,逐步构建起定制化、批量化的生产与交付体系,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

(4)电线电缆

传统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将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型,加大定制化、高附加值特种电缆的投入力度,重点是加大研发投入和高端技术人才引进,逐步实现对客户需求的一站式服务,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及服务能力,不断开拓新的业务蓝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二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了26个议案,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6)《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7)《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8)《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报告》;

(2)《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定期审查了公司财务运作及内控制度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实施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公司监事的职责。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从股东和公司利益出发,工作严谨,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及时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好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三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以下经营指标。现将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指标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
营业收入411,116.08434,505.59
投资收益13,716.796,079.32
利润总额9,677.3611,535.44
净利润7,214.8911,382.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1.454,325.03
总资产821,241.18838,851.24
股本146,199.48140,452.20
每股收益(元)0.040.03
资产负债率58.23%62.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6%1.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9,789.39281,395.03
每股净资产(元)2.122.00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产品2024年2023年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光通信111,55293,03616.60%82,26671,28913.34%
汽车线束120,619104,72613.18%139,747119,88914.21%
电力工程104,05484,20419.08%148,731118,82920.10%
大数据应用5,9312,25761.95%9,5795,66440.87%
超导及铜导体58,55352,34710.60%43,92537,22015.26%
合计400,709336,57016.01%424,249352,89116.82%

三、主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情况

1、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376.43万元。按永鼎股份投资比例50%,本年度确认投资收益12,188.21万元。

2、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31,475.97万元,净利润4,316.55万元。

3、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4,291.90万元,净利润9,755.56万元。

4、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089.24万元,净利润-3,493.61万元。

5、上海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830.57万元,净利润-112.30万元。

6、苏州永鼎线缆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1,970.51万元,净利润-219.58万元。

7、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6,081.65万元,净利润

463.32万元。

8、江苏永鼎盛达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3,172.61万元,净利润

35.18万元。

9、江苏永鼎光纤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9,008.57万元,净利润-988.06万元。

10、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7,229.64万元,净利润-7,699.05万元。

11、江苏永鼎电气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7,964.38万元,净利润413.30万元。

四、2024年度审计后的报表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四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078,594.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1,994,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099,740.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9.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五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六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公司董事2024年度从公司获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莫思铭董事长74.05
张功军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8.87
张国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6.35
蔡雪辉独立董事8.00
韩坚独立董事8.00
合计/225.72/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七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监事2024年度从公司获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毛冬勤监事会主席22.50
吴平监事15.00
陈海娟职工监事30.90
合计/68.40/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八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抵(质)押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九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拟为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永鼎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96,704.511,010,199.74
负债总额783,095.80796,619.06
净资产213,608.71213,580.68
项目2023年1-12月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642,570.45444,284.87
净利润256.784,139.66

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26.17%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莫林弟永鼎股份

永鼎股份

89.725%

89.725%10.275%

莫思铭

莫思铭永鼎集团

永鼎集团

26.17%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目前,永鼎集团尚未和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本次担保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永鼎集团将根据银行的要求,与银行签订最终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5年4月22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9,973.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4,155.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18%。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截至2025年4月22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9,973.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4,155.38万元。鉴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期限届满,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为兼顾双方的共同利益,公司拟继续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36,30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农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总额合计6,9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新增与农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担保金额6,900万元生效后,前期与该行签订的担保协议6,900万元将解除,实际担保金额不变。

2、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总额合计6,9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新增与中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担保金额6,900万元生效后,前期与该行签订的担保协议6,900万元将解除,实际担保金额不变。

3、公司拟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保证协议》,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新增与渤海银行苏州分行担保金额10,000万元生效后,前期与该行签订的担保协议10,000万元将解除,实际担保金额不变。

4、公司拟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墟支行(以下简称“农

商行芦墟支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农商行芦墟支行申请12,5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新增与农商行芦墟支行担保金额12,500万元生效后,其他部分银行担保到期后将不再续签,实际担保金额基本不变。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由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提供保证反担保。永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6.17%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永鼎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96,704.511,010,199.75
负债总额783,095.80796,619.06
净资产213,608.71213,580.69
项目2023年1-12月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642,570.45444,284.87
净利润256.784,139.66

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26.17%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莫林弟永鼎股份

永鼎股份

89.725%

89.725%10.275%

莫思铭

莫思铭永鼎集团

永鼎集团

26.17%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永鼎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永鼎集团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一直以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由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截至2025年4月18日,反担保方持有的部分主要资产价值约为225,076.35

万元,扣除抵押及质押后的主要资产价值为107,490.84万元。反担保方持有的主要资产价值能够足额覆盖反担保金额,具备与担保金额相匹配的反担保能力。公司本次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主要系借新还旧,涉及银行的实际担保金额不变,本次与农商行芦墟支行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本次拟新增与农商行芦墟支行担保金额12,500万元生效后,其他部分银行担保到期后将不再续签,实际担保金额基本不变,且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已于2023年12月12日出具《承诺函》:“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作为永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人/本公司承诺,未来由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9.8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反担保人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出具了保证反担保:“鉴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愿意为上述担保事项向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截至2025年4月22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9,973.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4,155.3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397,193.4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8,562.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3.46%,其中:公司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8,78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89,6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95%。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一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计划2025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8,5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194,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24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2024年4月10日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永鼎股份苏州金亭间接100%93.91%26,30032,00010.33%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永鼎股份东部超导直接64%118.06%21,824.7661,00019.69%
永鼎股份永鼎光纤直接100%105.09%1,95010,0003.23%
永鼎股份武汉金亭间接100%102.20%3,0008,0002.58%
永鼎股份永鼎线缆直接100%82.10%5,0008,0002.58%
永鼎股份永鼎电气直接100%90.01%13,93015,0004.84%
永鼎股份武汉汇谷直接100%80.71%3,052.8224,0007.75%
永鼎股份江苏光电子间接55%109.53%2,9996,0001.94%
永鼎股份苏州新材料间接100%778.13%5005000.16%
永鼎股份成都鼎集间接55%100.60%5003,0000.97%
永鼎股份永鼎物瑞间接100%184.65%1,0003,0000.97%
永鼎股份国际贸易间接100%99.18%8003,0000.97%
永鼎股份金亭电气间接100%95.13%05,0001.61%
永鼎股份永鼎精密直接100%76.62%01,50004.84%
永鼎股份光电子集团间接75%92.28%01,0000.32%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永鼎股份永鼎泰富直接51%36.33%56,461.07180,00058.10%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年度股东大会
永鼎股份上海金亭直接100%65.43%17,87532,00010.33%
永鼎股份永鼎盛达直接70%66.79%1,9004,0001.29%
永鼎股份苏州鼎芯直接62.00%8,00020,0006.46%
14.9139%;间接35.5448%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永鼎股份武汉光电子间接70%63.98%2,5005,0001.61%
永鼎股份上海光电子直接100%42.16%1,3003,0000.97%

注: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贷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易、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3、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如本年度担保预计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审议的议案权限范围内,根据商业银行的要求,与其签订担保协议,并持续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等。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4月22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397,193.4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8,562.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3.4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8,413.4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68,892.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52%。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二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50万元。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三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6日期间,共有25,873.40万元永鼎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69,169,566股。根据该转股结果,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69,169,566股,公司总股本由1,392,825,236股变更为1,461,994,80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69,169,566元,注册资本由1,392,825,236元增加至1,461,994,80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2,825,236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1,994,802元。
2第二十条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139,282.523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条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146,199.480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全文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四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具体进展情况,同时结合国家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内容相关精神,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及其指引的要求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五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对外承包工程”和“工程管理服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线、电缆、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的研究、制造,国内贸易,实业投资,实物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铜制材和铜加工(冷加工)及其铜产品的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系统及网络技术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新能源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信息科技领域内光电器件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线、电缆、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的研究、制造,国内贸易,实业投资,实物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铜制材和铜加工(冷加工)及其铜产品的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系统及网络技术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新能源汽车线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信息科技领域内光电器件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全文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六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意识,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情况以及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人民币8万元/年/人(税前)调整至人民币10万元/年/人(税前)。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七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张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莫思铭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永鼎股份董事长,兼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永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永鼎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永鼎通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永鼎欣益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永鼎新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永鼎祥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智在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永鼎欣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北京永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永鼎海缆(南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张功军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永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汉江集团财务部资本运营科科长、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工会主席。

3、张国栋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永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东超导检测(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永鼎股份投资管理中心总监、电缆分公司总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监、江苏永鼎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永鼎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议案十八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蔡雪辉先生、韩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雪辉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党委书记,兼任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鼎股份独立董事。曾任南京审计学院财务管理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审计学院党委书记。

2、韩坚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鼎股份独立董事。曾任威格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雪辉

本人蔡雪辉,作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雪辉,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党委书记,兼任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南京审计学院财务管理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审计学院党委书记。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蔡雪辉11111000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考核、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高效运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事前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及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关键管理建议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前,相关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规定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支持。该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3、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且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莫思铭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永鼎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担保。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生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未发现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对公司自身及其相关各方相应的承诺事项和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按照承诺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八)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九)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十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雪辉2025年5月16日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韩坚,作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韩坚: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威格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次数加次数次数加会议
韩坚11111000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考核、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高效运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事前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及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关键管理建议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及建议;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前,相关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规定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支持。该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

关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3、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且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公司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莫思铭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永鼎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担保。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生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未发现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公司自身及其相关各方相应的承诺事项和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按照承诺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八)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九)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十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坚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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