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5年5月19日任期届满。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监事会将延期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本次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