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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4日
永鼎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3、诚信记录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任华贵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茗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闻国胜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5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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