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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400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苏主持。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投资设立上汽清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设立上汽清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创新发展需要,投资方案遵循了公平性和市场化原则,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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