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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23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18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11年11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陈启祥、田克宁、赵雁彬、罗登武、翁宇庆、王爱国、迟京东、王继超、闫福恒。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祥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自2011年12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详见登载于2011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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