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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23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18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11年11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分别为:魏兴文、荆延芳、胡永民、陈明玉、房增弟。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兴文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自2011年12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详见登载于2011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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