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审核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1 年 11 月 7 日起停牌,待收到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并公告后复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