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5月15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11年5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陈启祥、田克宁、赵雁彬、罗登武、翁宇庆、王爱国、迟京东、王继超、闫福恒。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祥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部生产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撤销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厂,成立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钢事业部。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