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州发展股票代码:600098公告编号:临2025-019号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通过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书记、董事长蔡瑞雄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蔡瑞雄先生回
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宏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吴宏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副书记、董事李光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李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认为公司董事2024年度勤勉尽责,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方案。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勤勉尽责,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
七、《关于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1,802,481.37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9,005,095,103.31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876,717,67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60,179,907.68元。公司拟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3,506,306,8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7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946,702,854.36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2025年度。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分红频次,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当期盈利状况与投资支出计划等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九、《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关于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为:营业总收入510.1亿元,火力发电上网电量165.7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售电量合计95.5亿千瓦时,燃气供气量72.41亿立方米,煤炭销售量5,000万吨。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
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考虑了电力、燃气、新能源、煤炭等行业的政策要求、市场供需及价格走势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4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33.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材料进行初步审阅,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4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33.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额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
称“财务公司”)按照广东省银保监局的批复开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杜绝投机行为。现阶段暂不开展股票及信托类有价证券、涉及股票投资的基金产品投资业务。
2.同意财务公司2025年度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总规模为投资余额不高于9亿元人民币,控制在公司资本净额的70%以内。
十五、《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