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曾志伟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以东明县东南100MW风电场项目、东明县西南一期
50MW风电场项目、东明西南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三个风电项目为标的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公募REITs。
2.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公募REITs申报发行有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调整申报发行方案、确定申报估值、自持份额、运营管理安排、询价发行区间、为搭建REITs结构所涉的股权转让、内部资产重组以及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投资建设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为优化公司产业、能源、资产结构,推进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项目总投资561,177万元,资本金112,235.4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贷款解决。
2.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投资建设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的公告》。
三、《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到会董
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7名,7票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