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适用指引进行的变更,不会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于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需要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