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其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对《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对《关于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苏丽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主任委员张慧德、委员李雪宇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作为罚息计算的利率,符合罚息计算的正常标准,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应付资管计划罚息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对《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审核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七、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其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八、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财务缺陷,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提高风险意识,全面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慧德 李雪宇 苏丽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