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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见: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已事前审核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二、关于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以逾期未付的金额作为计算罚息的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作为罚息计算的利率,符合公平公正的商业定价原则,有利于消除前期显失公平的交易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应付资管计划罚息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2021年,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但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完全消除的情形,我们十分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继续强化内部控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支持其发展。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控股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六、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津贴计划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参考行业相关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对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合理、市场化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创新考核方式有利于激发团队活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计划。

独立董事:李雪宇 金祥慧 张慧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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