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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见: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有关的文件,并听取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后,现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根据《告知书》内容,对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李雪宇 金祥慧 张慧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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