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868号),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 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见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易见股份报出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净利润为-7.4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9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易见股份流动资产14.60亿元,流动负债64.51亿元,净资产-50.71亿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目前易见股份面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还款、相关银行账户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部分诉讼已判决,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较大且公司涉及多笔诉讼事项,如按照判决结果进入执行阶段,将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未见有重大改善。这些情况表明易见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之(二)”所述,虽然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对易见股份原控股股东-九天投资控股集团应收款项的原值及可收回金额
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认定公司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易见股份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应收款项-九天投资控股集团账面原值为82.27亿元,累计减值准备为80.08亿元,账面净值为2.19亿元。
(1)易见股份追溯调整后对前控股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金额为82.27亿元,与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来函自查确认资金占用金额42.53 亿元差异较大。
(2) 易见股份就部分前任高管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昆明市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并获立案侦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昆明市公安局就上述立案侦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易见股份根据在配合经侦办案过程中获悉的资料,对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进行了评估,累计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0.08亿元,易见股份预计上述被占用资金可收回金额为2.19亿元。
鉴于上述应收债权形成原因复杂,涉嫌财务造假和违法犯罪,在司法机关对
上述应收债权的金额及可回收金额未做最终认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上述应收债权金额及减值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3、期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认定公司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易见股份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依据证监会的检查认定及延申自查结果进行了追溯调整。
鉴于上述前期差错更正涉及事项形成原因复杂,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期初金额的准确性及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妥善解决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加强经营管理,消除不良影响,多维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公司根据《告知书》做出会计差错更正以及追溯调整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告知书》,因收到《告知书》与2021年年报披露时间间隔短、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年份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但公司主动作为,及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罚息、计提减值、前期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于4月21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于4月27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推进债务催收,缓解经营压力
针对目前财务状况,公司将根据案件查办结果厘清资金占用事宜,持续开展自查工作,落实九天控股关联债务清偿的问题,并及时追赃挽损;积极推进大额应收款项清收工作,进一步理顺债权债务关系,专人管理、负责到底,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手段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股东方沟通,寻求金融机构支持,化解债务危机,缓解公司经营压力。
(二)调整业务方向,优化资产配置
在全力推进债务催收的同时,公司将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产配置。从实际情况出发,淘汰资产自查后确定的风险业务,加大运营低效、监管不力的控、参股公司处置力度,加快缺乏竞争优势与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公司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对子公司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勇于开拓,敢于创新,设计符合市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深度挖掘市场潜在合作机会,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三)加强公司治理,健全内控体系
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