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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科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2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序中

付 伟郭 庆

二0二三年二月二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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