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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本次公告为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2条的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预计无法在4月30日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不论公司是否终止上市,公司都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的后续经营情况须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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