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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往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综合考虑了公司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审计难度等因素。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庆红 张振义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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