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国荣先生、周伯煌先生、王坚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国荣先生担任。各位委员具备金融财务知识、法律知识、专业理论或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上市监管的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时间和议题如下:
(一)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的汇报;公司财务部汇报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公司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了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汇报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及进度等情况。
(三)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汪涛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2024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对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工作进行了沟通和指导,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内审计划执行相关工作,通过审查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管理建议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年审会计师工作计划表和时间表,并提出审阅意见;在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就审阅过程中出现的审计、经营等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应当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结合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和客户财务状况等,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加强对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证券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会计师与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据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心尽职,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及监管规则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尽职尽责地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发挥监督职能,持续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检查等工作督导,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