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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

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持有公司506,567,99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40%,其中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为16,896,508股。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16,896,508股无

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处置。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全部实施完成,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489,671,49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闽0102执恢698号之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院受理的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申请执行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林秀群、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等人股权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将于近期对被执行人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冠城新材16,896,508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处置。”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司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拟司法强制执行股数(股)拟司法强制执行比例
丰榕投资506,567,99836.40%16,896,5081.21%
STARLEXLIMITED9,154,3700.66%00
合计515,722,36837.06%16,896,5081.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榕投资持有公司506,567,9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0%,其中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为16,896,508股。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16,896,508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处置。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来源于受让其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二级市场买入、可转债转股等多种形式,公司无法确定本次处置股份具体来源,处置时间由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确定。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全部实施完成,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489,671,490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冻结股份为丰榕投资因参股投资的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丰榕投资持股比例

5.17%)股权纠纷案件(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丰榕投资同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的其他

名股东为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向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还增资款2,4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担律师费

万元、仲裁费

28.37万元),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16,896,508股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变动是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二)公司与丰榕投资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丰榕投资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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