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新材公告编号:临2025-010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24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
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邓超;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3、业务信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6,610.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936.74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12,850.77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554.4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4名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陈小勇,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9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育玲,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桂红,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了包含本公司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具有多年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均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均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其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32年以来,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继续聘任其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其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