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葛毅先生因工作原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陆俊先生出席并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3.3规定“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葛毅先生就上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如下: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期间,本人因工作原因,委托了董事陆俊出席了上述会议,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上述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