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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34373961737.71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4737501.37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8644181.19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6999021.17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9999080.77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2417000.68
7陈宇鹏60003000.66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314880.64
9廖雪静53575600.59
10吴玉芳49539000.54

二、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34373961737.71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4737501.37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8644181.19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6999021.17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9999080.77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2417000.68
7陈宇鹏60003000.66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314880.64
9廖雪静53575600.59
10吴玉芳49539000.54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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