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6,991.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追加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018,24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1元,共计募集资金95,90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242.71万元,由主承销商长江保荐于2021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960.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古越龙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发行结果,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 |
1 | 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194,158.18 | 94,960.51 |
合计 | 194,158.18 | 94,960.5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既定计划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古越龙山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于2023年4月21出具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因截至持续督导期届满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长江保荐持续督导责任继续履行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三、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基于完善和集聚产业链,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传统产业及技术发展前瞻性的要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6,991.00万元对募投项目“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追加投资,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项目建设内容升级完善后的投资总额为231,149.1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原计划投资 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金额 | 追加后项目投资总金额 |
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194,158.18 | 94,960.51 | 36,991.00 | 231,149.18 |
合计 | 194,158.18 | 94,960.51 | 36,991.00 | 231,149.18 |
四、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
为充分发挥项目效能,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数智化水平,对募投项目进一步升级完善,增加了原酒生产及包装车间、机修(熟曲)车间、包装材料立体库等建设内容,对原坛酒仓库进行立体化、智能化创新升级,对黄酒研发设施进行了扩容提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6,991.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
五、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生产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募投项目实施目标的达成,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数智化水平和消防安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 36,991.00万元对募投项目“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追加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