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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此期间天职国际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3年天职国际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及致同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1981年,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合伙人数量为22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6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7.0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力,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杰,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三)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业务咨询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致同所制定了《业务咨询办法》,以规范事务所业务咨询的范围和程序。致同所提倡形成一种良好的咨询氛围,鼓励全体事务所人员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咨询,咨询事项包括重点审计领域或重大风险领域中高度依赖专业判断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涉及重大或异常会计事项、审计事项。

2024年年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

管理》相关要求,致同所制定了《业务执行意见分歧解决办法》,以规范处理业务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分歧,致同所鼓励项目组尽可能采用业务咨询方式解决意见分歧。项目合伙人只有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相关要求,致同所编制了《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委派程序》并制定了《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办法》,在保证质量复核人员胜任能力的同时,明确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方面的责任,规范项目质量复核相关工作。《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办法》对复核范围、复核人员、复核的实施、复核分歧的解决及复核记录作出明确要求,并强调只有完成项目质量复核,才能签署业务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已按上述相关规定完成项目质量复核,能够保证项目质量。

(四)项目质量检查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致同所制定了《对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实施和运行的监控办法》,以规范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的监控,其中对业务项目质量监控包括项目质量检查。

项目质量检查涵盖了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的遵循、从业务承接到出具报告是否遵循了事务所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循执业准则和事务所规定等方面。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办法》相关要求,致同所制定了《对质量管理体系缺陷的识别、评价和整改办法》,能及时识别出质量管理体系的缺陷,并采取适当行动进行整改。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六)其他方面

致同所在业务开始前,与公司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五、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与关联方交易等。致同所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为公司年度审计配备了专业的项目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

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职业风险基金余额815.0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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