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黄山旅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2

议案4: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6

议案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8

议案6:关于2024年度公司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 19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

注:第1、3-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017号公告;第2、4-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018号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号黄山昱城皇冠假日酒店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出席对象具有出席本次会议资格的公司A、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

六、现场会议议程

(一)工作人员宣读会议须知

(二)介绍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次投票表决

(七)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汇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宣布会议结束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举手发言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一般不超过两次,时间最好不超过五分钟。

四、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会议期间不得录音或拍照,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录音笔、相机等设备。为使会议正常召开,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设为静音状态。

六、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黄山旅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议案1: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实施的关键之年。一年来,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积极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旅游市场持续发展,公司坚持把握机遇,用好政策、市场、渠道、活动、产品等各类手段,加大客源市场拓展力度,全力以赴抓好经营,拼经济稳增长。

报告期内,黄山景区累计接待进山游客

492.24万人,较去年同期

457.46万人增加34.78万人,增幅7.60%;索道及缆车累计运送游客981.49万人次,较去年同期950.61万人次增加30.88万人次,增幅3.25%;实现营业收入193,113.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69.00万元,增幅

0.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00.9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789.79万元,减幅25.51%,主要系综合因素导致本期景区门票客单价下降,6月份下旬持续强降雨导致景区进山人数低位运行近半月,本期新增投资项目导致折旧摊销相应增加,同时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二、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公司治理的协调高效运转。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党建入章程”要求,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均实现“应进必进”,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和新“国

九条”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系列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完成公司章程、独董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三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董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

余项制度的制定及修订,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基础。三是在高标准做好独立董事候选人遴选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与独立董事专业和经验背景,选举新一届专门委员会委员,并续聘新一届经理层人员。

(二)提升信披质量,及时传递重大事项信息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积极落实信息披露监管新规定新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投资者价值判断提供有效信息。全年按照法定程序先后召集并完成12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及1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顺利召开,按时按质完成4期定期报告和

次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将重大事项信息传递给投资者,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强化知情人员保密意识,全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密情形。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荣获上交所A级(优秀)最高评价,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良好形象。

(三)打造投关体系,着力传播公司内在价值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不断丰富投资者沟通方式和内容,积极做好投资者回报工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效,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成长。一是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先后完成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裁等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二是多途径多渠道与广大投资者密切交流,积极参加策略会及接待投资者调研,并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热线、投资者邮箱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传递投资价值。三是修改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分红机制,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股东回报监管新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工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2亿元,现金分红比例为

36.05%,进一步彰显黄山旅游长期投资价值。四是顺利完成实施公司2024年度股东回馈主题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回馈投资者。年内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资本市场肯定,荣获第五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之“杰出IR团队”“杰出中小投资者互动奖”。

(四)坚持一体两翼,助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聚焦“旅游主责主业”,依托“科技”和“文化”的翅膀,推进文旅融合和科技引领持续发力,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推进文旅数字化进程,用好数智化技术进行赋能。自主研发黄山AI旅行助手;在黄山景区启动国际化友好景区共建计划;升级黄山旅游官方平台,优化重构平台功能布局,以“年轻化、结构化、功能化”提升用户体验;推进数字化企业管理,自主研发智慧党建系统,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升级优化;探索无人机、攀山侠、履带运输车等多种技术运用,推进解决山岳型景区物资运输难题。二是链接策划端、投资端、建设端、运营端各类资源,深化外部合作,发力网文网剧网游新赛道,持续推进文化IP数字化开发和转化,以文化产业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文旅融合初见成效。

(五)增强内部管理,严格防控经营管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内部管控水平。一是在完成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关键事项管控权限全面优化的基础上,根据资本市场新规并结合公司运行实际,持续推进公司管控动态优化完善,切实构建权责清晰、顺畅有序、高效快捷的现代企业管控模式。二是加快构建财务标准化管理体系,修编财务制度并汇编成册,强化委派财务经理考核,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加大预算执行控制力度,扎紧财务风险笼子。三是充分发挥纪检、审计、合规、内控等内部监督作用,从严防控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有效化解制约企业发展的显性或隐性风险。四是围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维稳防线。

三、董事会2024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1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16项议案,同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力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共审议了54项议案,主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换届、制度修订等重要事项。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共审议通过25项议案,主要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聘任、高管考核、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事先审核。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在董事会决策前形成专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合规决策夯实了基础。

(三)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科学审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依法依规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严谨、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增强合规意识,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积极关注监管动态,落实监管要求。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强改革、抓发展、促转型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新国九条的基本要求,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路径,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不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并注重投资者合理回报,努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议案2: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2024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3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3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薪酬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3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3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3名监事参

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3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3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8、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3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事依法出席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的行使职权、履行职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各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报告期内,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完工日期进行延期。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经营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与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监督机制,积极适应公司发展需求,强化监督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切实维护好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议案3: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财务报告披露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193,113.19192,944.190.0979,99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00.9042,290.69-25.51-13,04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690.6039,100.54-18.95-18,07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66.3072,289.35-27.842,133.60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5,734.14448,648.913.81408,515.48
总资产573,230.20565,428.881.38521,052.0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58-25.86-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58-25.86-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54-20.37-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29.88减少2.96个百分点-3.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69.14减少2.18个百分点-4.31

二、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其他应收款3,094.680.542,094.140.3747.78
存货4,796.850.8445,344.518.02-89.42
其他流动资产6,318.751.102,836.540.50122.76
在建工程80,025.7413.9627,297.214.83193.16
使用权资产27,346.814.7720,402.363.6134.04
其他非流动资产5,985.471.04850.630.15603.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02.810.6116,925.272.99-79.30
其他流动负债175.750.03123.680.0242.10

1、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黄山风景区天海招待所履约保证金所致。

2、存货减少主要系本期对子公司云际置业的黄山旅游CBD项目制定现阶段最新运营工作实施方案,大楼采取租赁招商运营模式,故将大楼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开发成本重分类为在建工程。

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期末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期对子公司云际置业的黄山旅游CBD项目制定现阶段最新运营工作实施方案,大楼采取租赁招商运营模式,故将大楼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开发成本重分类为在建工程。

5、使用权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黄山风景区天海招待所及徽商故里门店租赁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海底小纵队宣传营销动画制作款及酒店在建工程拍卖款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云际置业的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期末预收的房餐费增加对应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二)经营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科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93,113.19192,944.190.09
营业成本93,126.3288,712.534.98
销售费用6,096.665,153.0218.31
管理费用38,244.4935,830.536.74
财务费用268.16-142.50不适用
研发费用315.2064.85386.05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增加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科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66.3072,289.35-27.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81.16-19,964.10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332.68-13,385.58不适用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云际置业归还到期的长期借款导致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同时支付普通股股利导致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议案4: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009,002.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65,954,559.00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9,379,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453,263.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9.83%。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上述B股股利以美元派发,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如在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5,453,263.68152,440,302.9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5,009,002.14422,906,942.83-130,409,445.5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3,565,954,559.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77,893,566.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2,502,166.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77,893,566.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37.2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黄山旅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议案5: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黄山旅游2024年年度报告》和《黄山旅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议案6:

关于2024年度公司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卫东所任职务和岗位工作情况,拟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卫东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总额为52.06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舜礼-离任)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31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高舜礼,硕士学历。曾任原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处长、副司长,综合协调司副司长,中国旅游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本公司独立董事。曾被有关机构评为“2020中国国家旅游独立思想者”、“中国长城旅游30人”、年度“中国休闲贡献人物”等,在旅游及相关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现任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专家委员会首批智囊团特聘专家。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高舜礼6601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30
提名委员会2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
战略委员会1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指导

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定期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本人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事项以及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下一步经营计划,并重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针对公司相关经营业态及重大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公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支持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本人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还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在任期间,除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就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提名,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就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本人认真审查了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具备

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高舜礼2025年5月30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吉林-离任)

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31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吉林,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科员、深圳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国家物资储备局会计,润迅通信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深圳市科美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002501)独立董事、朸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355.HK)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吴吉林6600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30
提名委员会2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定期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本人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事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下一步经营计划,并及时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重点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内外部审计实施情况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本人针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并就公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支持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本人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在任期间,除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就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提名,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就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本人认真审查了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具备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吴吉林2025年5月30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重阳-离任)

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31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重阳,金融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总经理,遨游网总经理,总裁助理,山水酒店副董事长,海航旅游集团运营总裁,复星文旅复星爱必侬高级副总经理,中国青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中国青旅集团国开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深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丁重阳6600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30
提名委员会2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定期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本人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事项以及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下一步经营计划,并重点就公司产品业态打造、重大投资活动、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交换意见。同时,针对公司相关产品业态及重大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公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支持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本人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人和公司其他参加业绩说明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在任期间,除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就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提名,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就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本人认真审查了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具备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丁重阳2025年5月30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锦河)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31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自此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章锦河,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旅游学会执行会长、中国圆明园学会副会长、中国圆明园学会文化旅游研究会会长、中国地理学会旅游地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章锦河6600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30
提名委员会0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
战略委员会1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0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定期赴公司开

展现场工作。本人通过现场查阅以往材料、与管理层沟通、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汇报及现场考察等方法,全面了解公司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实施等事项以及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重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针对公司相关经营业态及重大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公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组织本人参加监管机构各项培训,支持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本人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人和公司其他参加业绩说明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在任期间,除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在任期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了公司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并对选聘文件进行审议,明确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对选聘过程实施监督。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查了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认为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具备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

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并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沟通,不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勤勉尽责的工作,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述职人:章锦河2025年5月30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国荣)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31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自此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姚国荣,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姚国荣6600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

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30
提名委员会0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0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定期赴公司开展现场工作。本人通过现场查阅以往材料、与管理层沟通、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汇报及现场考察等方法,全面了解公司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实施等事项以及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重点就公司产品业态打造、重大投资活动等情况与管理

层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针对公司相关产品业态及重大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公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组织本人参加监管机构各项培训,支持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本人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人和公司其他参加业绩说明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在任期间,除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在任期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了公司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并对选聘文件进行审议,明确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对选聘过程实施监督。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查了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认为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具备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并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沟通,不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勤勉尽责的工作,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述职人:姚国荣2025年5月30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忠生)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31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自此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吴忠生,副教授、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研究院副院长,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吴忠生6600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30
提名委员会0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0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定期赴公司开展现场工作。本人通过现场查阅以往材料、与管理层沟通及现场考察等方法,全

面了解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事项,及时掌握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及时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重点就年度报告预审安排及内部审计实施情况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本人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及重大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并就公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组织本人参加监管机构各项培训,支持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本人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在任期间,除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在任期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了公司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并对选聘文件进行审议,明确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对选聘过程实施监督。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查了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认为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具备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并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沟通,不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勤勉尽责的工作,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述职人:吴忠生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