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22日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审议议案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2
议案三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7
议案六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5
议案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9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
议案九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 42
议案十关于2025-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43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 47
议案十二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9
议案十三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56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薪酬及考核相关制度的议案 ...... 57
议案十五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8
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 7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 2025年5月22日下午14:30 | |
会议地点 | 公司会议室 | |
会议议程 | ||
一、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幕 | 董事长 | |
二、宣布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 监事会主席 | |
三、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 | ||
四、审议会议议案 | ||
1、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财务负责人 | |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董事会秘书 | |
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4、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监事会主席 | |
5、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董事会秘书 | |
6、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监事会主席 | |
7、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董事会秘书 | |
8、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财务负责人 | |
9、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 | |
10、关于2025-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 ||
12、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14、关于修订薪酬及考核相关制度的议案 | ||
15、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五、独立董事述职 | 独立董事 |
六、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 |
七、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对议案进行表决 | |
八、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 计票人、监票人 |
九、宣读法律意见书 | 律师 |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董事长 |
十一、与会人员签字 | |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 董事长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进行,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股权证明、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六、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发言前,请向大会会务组登记,由会务组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七、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以
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九、本次现场会议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各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对违反本议事规则的行为,大会主席团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299,396.63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4,621.88万元;全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92.0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4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83.99万元,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增减 | 说明 |
营业收入 | 44,746.32 | 40,820.59 | 9.62% | 主要系本期园区生活服务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7,686.55 | 26,791.07 | 3.34% | 主要系本期园区生活服务业务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265.06 | 179.49 | 47.67% | 主要系本期园区生活服务业务收入增加,相应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1,015.29 | 750.59 | 35.27% | 主要系本期业务拓展相应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7,192.31 | 5,027.65 | 43.06% | 主要系本期业务拓展相应职工薪酬、中介费用等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1,183.24 | 461.00 | 156.67%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371.53 | -2,132.43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融资减少,相应利息费用减少及受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影响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其他收益 | 173.89 | 293.61 | -40.78% | 主要系本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19,974.99 | 6,473.37 | -408.57% | 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净利润变动、处置持有的部分浙商银行股票及其分红减少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172.19 | -3,584.21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持有的浙商银行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1,051.37 | -6.02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变动,预计信用减值损失变动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7,996.19 | -322.57 | 不适用 | 主要系联营企业清算处置导致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23.55 | -8.38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确认处置收益变动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0.58 | 41.38 | -98.61% | 主要系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较多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3,214.17 | 93.24 | 24797.79% | 主要系本期因诉讼案件被执行,相关资产被划扣、处置所致。 |
利润总额 | -33,138.20 | 12,537.16 | -364.32% | |
所得税费用 | 3,598.05 | 1,024.55 | 251.19% | 主要系本期处置浙商银行股票,当期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较大所致。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692.08 | 11,326.54 | -423.95% |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9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018.62万元,主要系本期因诉讼案件被执行,相关资产被划扣、处置,联营企业清算净利润变动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二、主要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期末数 | 2023年期末数 | 同比增减 | 说明 |
货币资金 | 60,815.39 | 100,542.30 | -39.51% | 主要系公司因诉讼案件被执行,资金被划扣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75.50 | 1,303.31 | 496.60% | 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32.12 | 41.96 | -23.46% | |
应收账款 | 11,985.80 | 10,757.55 | 11.42% | |
预付款项 | 2,933.51 | 739.07 | 296.92% | 主要系本期园区生活服务业务和影视业务投入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2,330.34 | 11,478.10 | 94.55% | 主要系本期担保代偿所致。 |
存货 | 13,500.60 | 2,362.60 | 471.43%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影视剧投入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59.47 | 32.81 | 81.27% | 主要系本期应收热水项目质保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8.42 | 164.72 | 263.30%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应收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530.64 | 1,576.25 | -2.89% | |
长期应收款 | 938.29 | 408.79 | 129.53%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1,303.66 | 59,266.18 | -47.18% | 主要系本期公司联营企业清算净利润变动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07 | 14.07 | 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069.27 | 56,128.94 | -30.39% | 主要系本期处置持有的部分浙商银行股票所致。 |
固定资产 | 61,132.03 | 55,009.39 | 11.13% | |
在建工程 | 2,279.13 | 2,067.37 | 10.24% | |
使用权资产 | 279.81 | 3,551.45 | -92.12%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使用权资产到期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无形资产 | 10,617.27 | 9,856.67 | 7.72% | |
商誉 | 25,287.16 | 25,153.85 | 0.53% | |
长期待摊费用 | 658.80 | 52.65 | 1151.27%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办公楼装修完工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6.99 | 733.23 | -3.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48.35 | 5,787.86 | -4.14% | |
资产总计 | 299,396.63 | 347,029.14 | -13.73% |
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299,396.63万元,较年初减少47,632.51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持有的部分浙商银行股票及担保代偿所致。
(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期末数 | 2023年期末数 | 同比增减 | 说明 |
短期借款 | 5,870.62 | 6,818.00 | -13.90% | |
应付票据 | 3,861.18 | 1,222.68 | 215.80%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7,697.87 | 6,975.88 | 10.35% | |
预收款项 | 6.42 | 31.12 | -79.38%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收租金结转所致。 |
合同负债 | 8,903.11 | 1,556.33 | 472.06%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收影视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3.03 | 994.46 | 33.04% | 主要系本期业务拓展,年末计提相应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4,481.54 | 1,849.59 | 142.30%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较上期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010.02 | 902.65 | 11.9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1.29 | 2,040.33 | -74.45% |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640.35 | 70.67 | 806.06%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230.00 | 2,190.00 | -43.84%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13.52 | 304.33 | -62.70% |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400.17 | 400.17 | 0.00% | |
预计负债 | - | 16,40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实际担保代偿所致。 |
递延收益 | 151.11 | 207.24 | -27.0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88.77 | 8,267.32 | -13.05% | |
负债总计 | 43,399.00 | 50,230.78 | -13.60% |
公司2024年末负债总额43,399.00万元,较年初减少6,831.78万元,主要系前期预计或有担保债务本期实际发生代偿所致。
三、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增减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7.54 | 20,481.98 | -48.06% |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拓展,园区生活服务业务和影视业务投入增加、支付的押金保证金、费用等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61.41 | -15,367.84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发生担保代偿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56.60 | -14,800.04 | 不适用 | 主要系上期公司股份回购及支付收购少数股权款项较多所致。 |
四、财务指标分析
(一)营运能力分析本年反映营运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19.49% | 289.51% | 29.98%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35.72% | 29.53% | 6.19% |
总资产周转率 | 13.84% | 11.65% | 2.19% |
1、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同期增加29.98%,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公司整体的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加快,资金周转效率提高。
2、流动资产周转率比上年同期增加6.19%,主要系公司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公司整体的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加快,流动资产利用效率提高。
3、总资产周转率比上年同期增加2.19%,主要系公司加强总资产管理,公司整体的总资产周转速度加快,总体营运效率提高。
(二)偿债能力分析
本年反映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 |
流动比率 | 354.25% | 574.30% | -220.05% |
速动比率 | 300.15% | 552.75% | -252.60% |
资产负债率 | 14.50% | 14.47% | 0.03% |
1、2024年公司流动比率为354.25%,较上年同期减少220.05%,主要系本期担保代偿导致流动资金减少所致。流动比率远大于1,说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2024年公司速动比率为300.15%,较上年同期减少252.60%,主要系本期担保代偿导致流动资金减少所致。速动比率远大于1,说明公司现金及易于变现的资产远大于流动负债,短期偿债能力能够得到较强的保证。
3、202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50%,较上年同期增加0.03%,指标比较稳定,说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三)盈利能力分析
本年反映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 |
销售净利率 | -82.00% | 27.75% | -109.75% |
总资产报酬率 | -10.15% | 3.80% | -13.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6% | 3.81% | -16.97% |
由上表可见,本期销售净利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为负数,主要系本期因诉讼案件被执行,相关资产被划扣、处置产生损失,联营企业清算净利润变动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面对竞争环境的快速变化,公司将在保证稳健经营的原则下,加快热水服务领域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风险管控水平。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36,692.08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8,715.77万元。为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持健康的现金流,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三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各位股东:
一、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薪酬总额 |
吴凯军 | 董事长 | 61.56 |
金向华 | 董事、总经理 | 16.80 |
郭少杰 | 董事、副总经理 | 12.81 |
吴翔 | 董事 | 6.00 |
张康乐 |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
陈高才 | 独立董事 | 10.00 |
武鑫 | 独立董事 | 10.00 |
张宇佳 | 独立董事 | 4.33 |
赵云池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离任) | 73.69 |
陈艳 | 董事(已辞董事职务,仍担任财务总监) | 60.05 |
娄松 | 董事、副总经理(已离任) | 84.14 |
刘俐君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5.70 |
二、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年度2025年度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者,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者,视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其他相关规定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四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薪酬总额 |
任明强 | 监事会主席 | 不在公司领薪 |
李国珍 | 职工代表监事 | 45.34 |
蒋磊磊 | 监事 | 5.00 |
二、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情况,公司制定了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二)适用年度2025年度
(三)薪酬(津贴)标准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职工监事),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及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视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领取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其他相关规定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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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
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继续承压奋进,在主营业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党建引领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来之不易的成果。
(一)聚焦主责主业,做大热水版图
公司深化主营业务布局,以组织效能革新为抓手,持续深耕高校热水服务领域,依托“技术革新+场景深耕+生态共建”三位一体模式,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军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7亿元,同比增长9.62%。
(二)拓展综能业务,助力产业升级
综合能源服务领域,公司充分发挥热水供应业务的渠道优势,创新实施“1+2+N”产品战略(1个平台+2个核心产品+N个其他节能服务产品),构建全周期能源管理服务体系,通过融合前沿节能科技与数智化运营平台,形成差异化低碳服务模式,成功中标数个综合能源管理项目,有效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升校园客户粘性,树立起绿色服务新标杆。
(三)重塑经营团队,提升核心引领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战略股东引进工作,其丰富的产业管理及资本运作经验,为公司在战略规划、市场拓展等维度注入新动能,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应对行业挑战的能力。与此同时,公司顺利完成了新一届经营班子的重组,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更在企业文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带来了积极的变化。
(四)深化管理融合,推进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子公司管理融合的核心目标,优化母子公司治理体系,
通过以下措施实现管理升级:厘清管控边界、制定经营计划、创新激励机制、实施精细运营及常态化业务数据分析五项措施,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业务运营效率,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业务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协调各方资源,解决遗留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担保压降工作,建立“司法解封+资产盘活”双轨机制,成功解除多项资产冻结,同步恢复多个经营性银行账户功能,有效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转,稳定公司业务发展。通过主动推进司法程序,快速实现债权确权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助力缩短资产回收周期,有效锁定反担保物。公司通过寻求政府纾困支持,尽可能减少损失金额,卸下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寻求发展。
(六)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公司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思想建设,持续开展党纪教育,确保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认识,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建立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定期检查、专题会议、签署责任书等方式压实责任。同时,公司常抓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廉政氛围,增强员工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全面支撑公司从严治党、强化廉洁文化建设。
面向“十四五”发展新阶段,公司将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与价值创造双轮驱动,持续完善产业生态链建设,强化精益运营能力,向着具有更强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企业目标迈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为节能服务及综合能源,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如下:
“十四五”期间,我国对于全社会节能降碳提出了明确目标,《“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2024年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5%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2025年,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随着双碳战略的提出,节能与减碳成为国家的战略需要与终端用能排放单位的迫切需求。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入快车道,尤其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大面积推广后,其经济与社会效益均得到了验证,为节能服务企业业务链延伸创造了良
好的契机。2022年9月《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印发以来,全国公共机构累计新实施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超710个,合同金额累计超过206亿元;2024年新增能源费用托管项目176个,合同金额累计约107.89亿元,覆盖公共机构2,100余家。
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历年发布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以及电力圆桌课题项目组发布的《中国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显示,
在“双碳”战略持续赋能下,节能服务行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2022年行业新增主体3110家,占存量总量26.3%,创近七年最高增速;2023年总量突破
1.38万家,虽增速稍下降至14.2%,但仍保持两位数增长。市场主体扩容速度显著高于传统产业,印证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与市场活力的强劲迸发,当前行业已形成“量增质升”的良性发展格局。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节能服务产业加速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势能持续积聚。尽管受疫情及外部环境阶段性影响,2021-2022年产业规模增速出现短期回调,但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近三年新进入企业数量大幅攀升,技术创新、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模式加速落地,市场活跃度居于高位。当前产业正处于结构性调整的关键培育期,随着绿色低碳转型的纵深推进,“十四五”后期有望形成更高质量的发展格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底,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数为4,301万人,高校热水供应市场的市场规模超80亿。
热水供应服务业务主要面向校园提供服务,学校的学制、每学年开学、放假对提供服务的企业影响重大。学生放假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一月至二月以及六月至八月,因此每年的该时间段院校的热水供应量与消费量会显著减少。同时,热水的消耗量呈现夏季较少而冬季较多的趋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夏季通常为学校暑假,在校学生人数较少;另一方面,学生最终用水通常系热泵出水与室温冷水混合的结果,而冬天室温低,故如果需要同样温度的洗澡水,热水出水比重较高,
故高校热水供应业务开展具有季节性波动的特征。通常行业的管理是会利用暑假时间,进行供热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以提高供热设备的综合能效。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以园区生活服务为核心、影视文化内容为补充、其他配套服务协同发展的多元化业务布局。通过聚焦校园场景的精细化运营与创新业务孵化,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强化战略业务的可持续增长能力。
(一)园区生活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领域,形成“核心业务+增值服务+创新探索”的梯次业务版图。依托子公司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以园区生活服务为核心,开展热水供应系统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延伸开发校园高频生活增值服务(直饮水、共享洗衣等),并试点探索光伏、储能租赁等综合能源管理业务,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
1、热水供应服务公司子公司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专注于校园市场,提供园区生活服务,主要包括校园生活需高频的生活热水业务。通过与院校签订生活用水供应系统建造及运营服务合同,全额投资建造热泵系统,并在设施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拥有运营期间收益权(运营周期基本为8-15年),向学生收取用水费用以收回投资并赚取利润。在部分合作场景中,公司采用系统建设交付模式,通过完成热水供应系统建造后向需求方进行移交,并按照合同约定获取一次性建设收益。在部分合作场景中,通过与业主方签订合作协议,公司负责既有热水供应项目的持续运营维护并承担项目成本,按合同约定向学生收取用水费用实现收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在运营的热水供应服务项目数量合计248个,覆盖全国21个省份,服务学生约200万人,重点分布于重庆(63个)、浙江(34个)、江苏(26个)等教育大省;报告期内用水量8,923,726.47吨,新增项目数量合计38个。
2、其他配套业务
校园增值业务:包括直饮水、共享洗衣机、电吹风等高频生活服务。
其他业务:依托现有校园场景资源,探索光伏发电、储能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目前该类业务尚处于模式验证阶段,收入来源依赖个别项目资源,未形成标准化及可持续增长服务体系。
(二)影视剧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歌画文化专注于文化传媒领域,从事影视内容投资、孵化,同时积极探索以内容为核心的文化领域新业务发展方向。千鹿影业致力于电影内容的开发、制作及投资,2024年已完成2个院线电影的摄制,参投的《“骗骗”喜欢你》已于2024年12月底公映。
(三)其他依托校园场景资源,提供空调、打印机等设备租赁服务,报告期内服务仅覆盖少量院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国有控股背景自2021年7月完成控股股东变更以来,公司性质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成为东阳国资实际控制的首家A股上市公司。依托国有资本的战略性资源赋能,公司在政策对接、融资渠道、信用背书等方面获得显著优势,经营安全边际及抗风险能力全面提升。国资控股背景为公司深耕主业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细分领域内的高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收购热水服务企业正蓝节能与汇贤优策实现业务切换及公司转型,在高校热水供应系统管理服务领域,已成为华东区域和西南地区的龙头企业,截至报告期末,服务校园约230所,服务学生约200万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全场景服务生态公司依托热水服务领域内形成的竞争优势地位,突破传统单一能源服务边界,延长产业链条,积极探索综合能源服务相关领域业务,通过智能化能源管理平台的深度整合,构建多能互补、动态调度的能源服务体系,具备为工商业园区、公共建筑等多元场景提供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46亿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47,463,229.68 | 408,205,926.40 | 9.62 |
营业成本 | 276,865,485.49 | 267,910,716.84 | 3.34 |
销售费用 | 10,152,874.20 | 7,505,897.96 | 35.27 |
管理费用 | 71,923,124.29 | 50,276,459.51 | 43.06 |
财务费用 | -13,715,341.60 | -21,324,313.3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1,832,405.08 | 4,610,007.45 | 156.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75,414.56 | 204,819,773.93 | -48.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614,060.17 | -153,678,381.5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565,953.59 | -148,000,398.62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园区生活服务业务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园区生活服务业务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业务拓展相应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业务拓展相应职工薪酬、中介费用等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融资减少,相应利息费用减少及受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影响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研发项目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拓展,园区生活服务业务和影视业务投入增加、支付的押金保证金、费用等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生担保代偿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及支付收购少数股权款项较多所致。
2、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影视业 | 3,678,392.43 | 2,635,071.68 | 28.36 | -64.06 | -70.47 | 增加15.55个百分点 |
园区生活服务业 | 432,550,769.68 | 274,230,413.81 | 36.60 | 10.74 | 6.33 | 增加2.63个百分点 |
其他 | 11,234,067.57 | 0.00 | 100.00 | 52.36 | -100.00 | 增加14.5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上年 |
(%) | 入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
影视剧 | 3,678,392.43 | 2,635,071.68 | 28.36 | -64.06 | -70.47 | 增加15.55个百分点 |
园区生活服务 | 432,550,769.68 | 274,230,413.81 | 36.60 | 10.74 | 6.33 | 增加2.63个百分点 |
其他 | 11,234,067.57 | 0.00 | 100.00 | 52.36 | -100.00 | 增加14.5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浙江省内 | 179,204,484.14 | 97,785,337.91 | 45.43 | 9.57 | -3.95 | 增加7.68个百分点 |
浙江省外 | 268,258,745.54 | 179,080,147.58 | 33.24 | 9.65 | 7.81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影视业 | 3,678,392.43 | 2,635,071.68 | 28.36 | -64.06 | -70.47 | 增加15.55个百分点 |
园区生活服务业 | 432,550,769.68 | 274,230,413.81 | 36.60 | 10.74 | 6.33 | 增加2.63个百分点 |
其他 | 11,234,067.57 | - | 100.00 | 52.36 | -100.00 | 增加14.5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按行业和产品划分:影视业收入同比减少64.06%,成本同比减少70.47%,主要系本期投拍电视剧、电影本期未上映结转收入成本所致。园区生活服务业收入同比增加11.00%,成本同比增加6.33%,主要系本期园区生活服务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影视业 | 剧本 | 2,635,071.68 | 0.95 | 518,867.92 | 0.19 | 407.85 | |
前期费用 | 0.00 | 0.00 | 220,893.85 | 0.08 | -100.00 | ||
拍摄费 | 0.00 | 0.00 | 7,136,488.05 | 2.66 | -100.00 | ||
后期制作费 | 0.00 | 0.00 | 520,286.28 | 0.19 | -100.00 | ||
宣发费 | 0.00 | 0.00 | 316,590.88 | 0.12 | -100.00 |
其他综合费用 | 0.00 | 0.00 | 210,104.43 | 0.08 | -100.00 | ||
园区生活服务业 | 水电费 | 91,018,848.31 | 32.88 | 96,120,260.98 | 35.87 | -5.31 | |
人工费 | 44,661,544.36 | 16.13 | 25,895,062.56 | 9.67 | 72.47 | ||
折旧摊销 | 95,742,032.66 | 34.58 | 93,113,632.14 | 34.76 | 2.82 | ||
维护费用 | 7,859,962.46 | 2.84 | 8,295,653.86 | 3.10 | -5.25 | ||
直接材料 | 29,217,729.00 | 10.55 | 32,464,159.46 | 12.12 | -10.00 | ||
其他费用 | 5,730,297.02 | 2.07 | 2,023,967.67 | 0.76 | 183.12 | ||
其他 | 其他 | 0.00 | 0.00 | 1,074,748.76 | 0.40 | -100.0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影视剧 | 剧本 | 2,635,071.68 | 0.95 | 518,867.92 | 0.19 | 407.85 | |
前期费用 | 0.00 | 0.00 | 220,893.85 | 0.08 | -100.00 | ||
拍摄费 | 0.00 | 0.00 | 7,136,488.05 | 2.66 | -100.00 | ||
后期制作费 | 0.00 | 0.00 | 520,286.28 | 0.19 | -100.00 | ||
宣发费 | 0.00 | 0.00 | 316,590.88 | 0.12 | -100.00 | ||
其他综合费用 | 0.00 | 0.00 | 210,104.43 | 0.08 | -100.00 | ||
园区生活服务 | 水电费 | 91,018,848.31 | 32.88 | 96,120,260.98 | 35.87 | -5.31 | |
人工费 | 44,661,544.36 | 16.13 | 25,895,062.56 | 9.67 | 72.47 | ||
折旧摊销 | 95,742,032.66 | 34.58 | 93,113,632.14 | 34.76 | 2.82 | ||
维护费用 | 7,859,962.46 | 2.84 | 8,295,653.86 | 3.10 | -5.25 | ||
直接材料 | 29,217,729.00 | 10.55 | 32,464,159.46 | 12.12 | -10.00 | ||
其他费用 | 5,730,297.02 | 2.07 | 2,023,967.67 | 0.76 | 183.12 | ||
其他 | 其他 | 0.00 | 0.00 | 1,074,748.76 | 0.40 | -100.00 |
(3)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203.5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1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2,204.47 | 4.93 |
2 | 丽水中瑞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938.82 | 4.33 |
3 |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 1,313.00 | 2.93 |
4 | 成都文理学院 | 880.86 | 1.97 |
5 | 山东农业大学 | 866.43 | 1.94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609.2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0.3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431.3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45%。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36.43 | 13.97 |
2 | 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2,516.00 | 4.60 |
3 | 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2,431.35 | 4.45 |
4 | 杭州崇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217.44 | 4.06 |
5 | 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1,808.00 | 3.31 |
其他说明:无
3、费用
费用情况及变动分析详见“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832,405.0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1,832,405.0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6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8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24 |
专科 | 39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2 |
60岁及以上 | 0 |
5、现金流
现金流情况及变动分析详见“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因联营企业净利润变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约-21,576.49万元;对联营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约-6,503.98万元;因担保代偿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约-23,105.18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08,153,882.48 | 20.31 | 1,005,423,035.93 | 28.97 | -39.51 | 主要系公司因诉讼案件被执行,资金被划扣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755,019.43 | 2.60 | 13,033,124.01 | 0.38 | 496.60 | 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9,335,107.82 | 0.98 | 7,390,730.74 | 0.21 | 296.92 | 主要系本期园区生活服务业务和影视业务投入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23,303,446.49 | 7.46 | 114,781,002.34 | 3.31 | 94.55 | 主要系本期担保代偿所致。 |
存货 | 135,006,049.12 | 4.51 | 23,625,972.57 | 0.68 | 471.43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影视剧投入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594,747.50 | 0.02 | 328,098.95 | 0.01 | 81.27 | 主要系本期应收热水项目质保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84,248.44 | 0.20 | 1,647,190.53 | 0.05 | 263.30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应收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9,382,852.03 | 0.31 | 4,087,859.65 | 0.12 | 129.53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13,036,625.67 | 10.46 | 592,661,825.33 | 17.08 | -47.18 | 主要系本期公司联营企业清算净利润变动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0,692,723.97 | 13.05 | 561,289,441.88 | 16.17 | -30.39 | 主要系本期处置持有的部分浙商银行股票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798,085.79 | 0.09 | 35,514,544.40 | 1.02 | -92.12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使用权资产到期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6,587,983.51 | 0.22 | 526,503.43 | 0.02 | 1,151.27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办公楼装修完工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应付票据 | 38,611,799.55 | 1.29 | 12,226,788.75 | 0.35 | 215.80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64,168.23 | 311,227.93 | 0.01 | -79.38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收租金结转所致。 | |
合同负债 | 89,031,125.82 | 2.97 | 15,563,326.42 | 0.45 | 472.06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收影视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30,276.64 | 0.44 | 9,944,626.57 | 0.29 | 33.04 | 主要系本期业务拓展,年末计提相应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44,815,427.03 | 1.50 | 18,495,872.01 | 0.53 | 142.30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较上期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12,860.98 | 0.17 | 20,403,273.53 | 0.59 | -74.45 |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6,403,524.11 | 0.21 | 706,740.41 | 0.02 | 806.06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2,300,000.00 | 0.41 | 21,900,000.00 | 0.63 | -43.84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135,175.17 | 0.04 | 3,043,345.96 | 0.09 | -62.70 | 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
预计负债 | 164,000,000.00 | 4.73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实际担保代偿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固定资产 | 3,514,387.10 | 819,082.55 | 抵押 | 提供抵押担保 | 30,046,751.57 | 16,961,671.07 | 抵押 | 提供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3,260,357.55 | 1,060,359.45 | 质押 | 提供质押担保 | ||||
银行存款 | 68,952.11 | 68,952.11 | 冻结 | 司法冻结、共管账户、账户久悬 | 69,010.96 | 69,010.96 | 冻结 | 司法冻结、账户久悬 |
其他货币资金 | 29,048,899.60 | 29,048,899.60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513,395.00 | 5,513,395.00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7,840,000.00 | 7,448,000.00 | 质押 | 因保理业务受到限制 | 23,612,201.19 | 22,431,591.13 | 质押 |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
合同资产 | 160,000.00 | 152,000.00 | 质押 | 因保理业务受到限制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5,611,046.85 | 365,611,046.85 | 冻结 | 浙商银行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并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 534,543,748.20 | 534,543,748.20 | 冻结 | 浙商银行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并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367,160.00 | 20,367,160.00 | 质押 | 东阳农商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5,735,050.18 | 5,735,050.18 | 质押 | 融资租赁业务质押担保 | ||||
应收股利 | 68,419,062.10 | 68,419,062.10 | 冻结 | 浙商银行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 71,897,272.36 | 71,897,272.36 | 冻结 | 浙商银行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
并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 并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 |||||||
应收股利 | 11,692,124.98 | 11,692,124.98 | 冻结 | 东阳农商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
库存股 | 131,201,870.65 | 131,201,870.65 | 冻结 | 担保冻结 | ||||
合计 | 605,864,218.41 | 602,768,913.86 | / | / | 706,737,071.99 | 690,271,383.33 | / | / |
(四)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外投资总额3,302万元,较上年18,131.35万元,变动幅度下降81.79%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534,543,748.20 | 89,198,018.65 | 258,130,720.00 | 365,611,046.85 | ||||
其他 | 39,919,497.21 | -1,363,714.41 | 206,575,987.33 | 142,154,394.06 | 102,977,376.07 | |||
合计 | 574,463,245.41 | 87,834,304.24 | 206,575,987.33 | 400,285,114.06 | 468,588,422.92 |
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1916 | 浙商银行 | 198,840,590.20 | 自有资金 | 534,543,748.20 | 89,198,018.65 | 258,130,720.00 | 9,281,427.20 | 365,611,046.8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198,840,590.20 | / | 534,543,748.20 | 89,198,018.65 | 258,130,720.00 | 9,281,427.20 | 365,611,046.85 | / |
2、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挥协同效应,针对汇贤优策资产、财务和人员等关键要素进行了系统性的优化与调整。
(1)资产整合在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始终确保汇贤优策资产的独立性,并严格遵循公司既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汇贤优策按照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要求,正常行使资产购买、使用、处置等经营决策权。
(2)财务整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统一了汇贤优策的财务管理体系,在制度、系统、流程、监督方面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3)管理整合公司对汇贤优策进行了统一管理,积极协助汇贤优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其决策机制科学、高效,同时还协助汇贤优策不断建立健全内控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其业务操作和管理流程。除此之外,公司还定期对汇贤优策进行内控检查,通过严格的审计和监控,确保其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通过上述管理整合工作,汇贤优策管理效能显著提升。独立董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等措施,在资产、财务和管理等各方面对汇贤优策进行整合,确保汇贤优策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积极有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因公司在业务上已经完全退出房地产领域,但仍遗留下少量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资产与权益。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雍竺实业49%股权,本次转让底价不低于雍竺实业49%股权对应评估价值33,816.60万元的80%,即不低于27,053.28万元。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东阳国资办关于上述事项的批复。
2014年4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天都实业派生分立为三家公司,分别为存续公司天都实业、派生公司浙江暄竺实业有限公司和雍竺实业。雍竺实业的注册资本为10亿元,分立方案中计划装入雍竺实业七宗土地,后仅装入两宗地块。因此召开董事会调整分立方案。2016年2月,公司与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浙江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福房产”)就转让雍竺实业51%股权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一》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同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重组预案。
雍竺实业目前房地产项目已基本结束,公司在推进雍竺实业处置及清算的过程中,发现其存在未交税款及滞纳金2.03亿元,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且其主要资产为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往来款,由于上市公司2024年已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实际代偿共5.22亿元,有迹象表明其偿债能力出现问题,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较高的减值风险。为尽可能减少投资损失,现上市公司及东阳市政府正全力促成广厦控股协调第三方尽快对雍竺实业49%股权进行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临2025-052。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正蓝节能 | 节能服务 | 3,100.00 | 39,865.89 | 20,886.63 | 17,457.03 | 5,036.57 |
重庆汇贤 | 节能服务 | 6,000.00 | 52,450.43 | 41,333.87 | 26,856.36 | 6,503.70 |
歌画文化 | 影视文化 | 10,000.00 | 69,042.88 | 12,491.20 | 373.19 | 1,767.71 |
2、本年度取得子公司的情况
2024年,公司子公司浙江歌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东阳铄果影视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千鹿影业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千鹿影业有限公司、上海千鹿视画影业有限公司。
3、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公司-浙商银行
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报告日,公司持有浙商银行的比例约为0.46%,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浙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详见本报告“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围绕新能源技术应用,着力发展以高校热水供应系统运营管理为主的园区节能服务产业。同时公司将借助自身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园区综合能源管理及智慧校园等新商业模式,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尝试纵向布局。
(三)经营计划
1、热水板块发展计划一是持续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将紧紧围绕热水节能服务主业,优化各项资源配置,积极推广新能源供热方式,不断提高热水服务供应能力,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探索以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创新为主的智慧校园服务模式,提升校园服务体验及运营价值。
二是助推产业升级。通过可视化数字驱动运营,提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通过运营复盘,整合运营及客户端体验反馈,实现设计标准的迭代更新,降低建造成本提高运营价值。
2、文化板块发展计划
公司将以子公司歌画文化为主体,加快影视业务资源整合,加快库存变现,加快资金回笼。
3、校园支付板块发展计划
公司子公司东望数智拟专注于校园支付场景业务,推进校园生活服务数字化升级,围绕高频校园生活场景,实施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服务。一是面向学生生活场景,开发覆盖热水供应、直饮水取用、共享吹风机、智能洗衣房等设施的统一管理平台,实现设备状态查询、在线预约、故障报修、费用支付等全流程线上服务。二是构建校园消费场景一体化支付系统,整合食堂、商超、线上商城等消费场景,打通多种终端支付渠道,支持人脸识别、校园卡、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结算方式。通过数据中台建设,可实时归集用水量、设备使用率、消费偏好等运营数据,为校园资源调度、服务优化提供决策支撑,助力校方实现“分散运维向集约管理、单一服务向生态协同”的转型。
4、完善现代企业管理
进一步发挥公司内部审计作用,深化审计整改问责机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加大对内控建设和运行的监督力度,有效开展专项审计。为确保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转化,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形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闭环管理,公司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整改问责力度,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积极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控体系。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公司各项业务流程中,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加快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5、党建引领赋能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党建工作对企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而提高企业员工党性修养。同时,公司还积极开展常态化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牢牢守住廉洁自律底线,建设清廉国企。
展望2025年,东望时代将站在新的起点上,继续秉承初心,深化战略实施,进一步深耕校园场景及热水节能服务,优化产业布局,拓宽业务边界;深化技术革新,加强合作交流;完善内部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为全力打造国企上市标杆企业作出积极贡献。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节能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诸多的企业涌入相关领域,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司作为行业参与者,存在未来参与项目服务价格不断下滑,项目投资回收期变长,项目收益降低的风险。
2、经营风险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除了在节能服务业务上面临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
等多方面挑战外,部分项目设备老化及效能下降带来的水电成本上升。应收款项的回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也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人才流失风险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特别是在技术服务和支付行业领域,拥有稳定且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行业内其他公司可能通过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机会或工作环境来吸引公司优秀员工。此外,随着宏观环境愈发复杂,公司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增加。若公司在薪酬福利、晋升机制或工作环境等方面未能满足员工的期望,可能导致相关专业人才流失,影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市场拓展能力以及整体服务质量。
4、或有负债风险鉴于公司为广厦控股担保余额较高且部分担保出现涉诉、逾期、已实际发生代偿等情况,若后续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广厦控股经营情况、资产处置情况、相关债务的履行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需要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并发生代偿损失,存在对公司相关报告期利润和现金流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六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如下: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四)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的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工作勤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力,致力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检查监督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检查监督,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监督
监事会长期高度关注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主体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相关主体均能够积极履行以往做出的承诺,对于设定期限的承诺能按约定及时履行。
七、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督
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存量对外担保余额逐步降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逐步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及财务风险的防范。
八、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同时,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新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大力推进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与实施,完善监督职责;
以内控建设、规范运作、提高监督水平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1999年1月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 |||
首席合伙人 | 姚庚春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87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804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331人 | |||
2024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9.91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8.76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3.97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89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1.1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27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0,152.1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
4.2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58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汤洋 | 2010年 | 2014年 | 2022年 | 2023年 | 8家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汤洋 | 2010年 | 2014年 | 2022年 | 2023年 | 8家 |
陈维维 | 2020年 | 2016年 | 2022年 | 2022年 | 2家 | |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 | 俞俊 | 2005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23年 | 8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九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情况,2025年公司拟在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办理融资授信业务。
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信托融资、保险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作出必要调整。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关于2025-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目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拓展新业务、新项目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及决策的高效性,同时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视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适时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也可能因为实际经营需求互相提供担保。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担保行为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需要,因此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二)担保履行情况公司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日,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1,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 | 已使用担保总额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8,000.00 | 11,000.00 |
重庆汇贤优策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3,000.00 | 3,000.00 |
其他控股子公司 | 10,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40,000.00 | 11,000.00 | 14,000.00 |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为了便于控股子公司开展业务,公司拟对2025-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行为作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时间孰早为准)止。
3、担保金额
2025-2026年度,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31,000.00万元,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1,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被担保单位 | 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担保新增额度(万元) | 是否关联担保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有反担保 |
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13 | 47.61 | 11,000 | 15,000 | 否 | 5.89 | 有 |
重庆汇贤优策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21.01 | 3,000 | 8,000 | 否 | 3.14 | 否 |
其他控股子公司 | / | / | 0 | 8,000 | 否 | 3.14 | 否 |
合计 | / | / | 14,000 | 31,000 | / | 12.17 | / |
4、日常管理
针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进行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
对于上述担保额度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3日;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济慈路53号;法定代表人:许根华;注册资本:3,1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节能技术的研发;太阳能设备制造;节能工程、空气源热泵热水工程、中央热水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饮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及施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空气源热泵、节能开水器、节能饮水机、家用电器、机电设备、空调
设备、洗衣机、吹风机、充电桩、自动售货系统的销售、租赁、维修,日用品销售等。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9,865.89 | 27,679.66 |
总负债 | 18,979.26 | 11,829.60 |
净资产 | 20,886.63 | 15,850.06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17,457.03 | 15,314.23 |
利润总额 | 5,795.69 | 4,180.79 |
净利润 | 5,036.57 | 3,617.67 |
(二)重庆汇贤优策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日期:2007年01月09日;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2号楼14楼;法定代表人:李晓东;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洗浴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等。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2,450.43 | 47,969.29 |
总负债 | 11,021.96 | 13,049.36 |
净资产 | 41,428.47 | 34,919.93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26,856.36 | 24,465.80 |
利润总额 | 7,643.72 | 6,307.79 |
净利润 | 6,508.54 | 5,433.98 |
三、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及董事会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拓展新业务、新项目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可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二)监事会意见本次年度担保额度的预计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三)尚需履行的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2亿元,占公司最近期一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05%,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50%。公司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约为3.76亿元,因担保事项已为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代偿暨尚需追回的金额为5.22亿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交易概述为增厚公司股东收益,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减少股票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1,200万股股票资产。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票。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1336668H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3年4月16日
注册资本:2,126,869.677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2、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浙商银行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
3、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日,公司持有浙商银行股票125,639,535股,持股比例0.457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除78,255,600股因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被法院冻结外,剩余股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本次拟出售股份股票资产的方案及授权
鉴于证券市场及个股价格走势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按照如下方案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票:
1、交易时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交易数量: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1,200万股股票,在授权期间内,若上述交易标的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交易价格:根据股票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价格不低于2.60元/股。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厚股东收益,减少股票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波动,同时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暂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二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调整与东阳金投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万元) | 年初至一季度末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交易内容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接受劳务 | 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 50,000.00 | 0.00 | 0.00 | 接受劳务 |
购买原材料 | 0.00 | 150.00 | 37.17 | 热水水电、直饮水、洗衣机成本 | |
销售服务 | 425.00 | 425.00 | 70.19 | 直饮水/热水/洗衣服务 | |
销售产品/商品 | 320.00 | 320.00 | 27.62 | 光伏发电 | |
合计 | / | 50,745.00 | 895.00 | 134.98 | / |
2、调整与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万元) | 年初至一季度末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交易内容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销售产品、商品 | 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550.00 | 550.00 | 49.36 | 光伏发电 |
合计 | / | 550.00 | 550.00 | 49.36 | / |
3、关于调整与浙江复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决策,对于浙江复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除年初至今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外,公司将不再与前述主体发生新增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万元) | 年初至今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交易内容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购买商品 | 浙江复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0,000.00 | 1,896.17 | 1,896.17 | 机具采购 |
上海加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销售服务 | 浙江喔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 | 0.00 | 0.00 | 提供服务 |
房屋租赁 | 120.00 | 0.00 | 0.00 | 房屋租赁 | |
合计 | 23,120.00 | 1,896.17 | 1,896.17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29L6CE0Y成立时间:2017年4月2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8号515室法定代表人:陆卡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资产评估;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阳市财政局100%持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1,104,587.76 | 1,094,224.35 |
总负债 | 817,484.83 | 794,115.07 |
净资产 | 287,102.93 | 300,109.28 |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39,385.77 | 51,072.73 |
利润总额 | -5,847.33 | -7,144.22 |
净利润 | -5,843.83 | -7,441.45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吴凯军先生同时兼任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8G6M0U4U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2日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画水镇杨梅园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斯涛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东阳市金投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宁波利维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持股20%;无锡胜锐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3%;杭州慧石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东阳市合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5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67,646.02 | 40,051.11 |
总负债 | 56,095.41 | 26,810.10 |
净资产 | 11,550.61 | 13,241.01 |
项目 | 2024年1-5月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851.33 | 106.10 |
利润总额 | -1,990.40 | -2,421.31 |
净利润 | -1,990.40 | -2,421.32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东阳市金投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跃动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浙江复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2EAHN94X
成立时间:2019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湖沧社区S211以南、站前大道以东办公大楼11楼
法定代表人:金向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币专用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喔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1%,金向华持股49%。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3,941.52 | 34,943.31 |
总负债 | 29,605.11 | 31,828.35 |
净资产 | 4,336.41 | 3,114.96 |
项目 | 2025年1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13.35 | 11,520.52 |
利润总额 | 1,221.45 | 762.42 |
净利润 | 1,221.45 | 665.69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浙江复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金向华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上海加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120MA7C7EJM8D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28幢1层
法定代表人:徐家善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等。
股权结构:姜杰持股30%、林志成持股25%、共青城宣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常州市正佳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青岛坤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甘超葵持股5%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6,139.83 | 5,662.44 |
总负债 | 4,847.03 | 4,404.20 |
净资产 | 1,292.80 | 1,258.24 |
项目 | 2025年1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1,706.55 | 7,265.33 |
利润总额 | 34.56 | 123.74 |
净利润 | 34.56 | 123.74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上海加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姜杰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
望时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庆玲女士之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加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五)浙江喔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29QB8M1M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木雕小镇广福东街1509号201室法定代表人:骆东群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币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上海实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东阳市麦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80,662.02 | 78,265.71 |
总负债 | 49,013.26 | 46,823.51 |
净资产 | 31,648.76 | 31,442.19 |
项目 | 2025年1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16,228.56 | 154,818.67 |
利润总额 | 206.57 | 5,530.05 |
净利润 | 206.57 | 4,147.54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浙江喔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金向华先生实际控制的企
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喔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主要是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对即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作出合理预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及决策程序为:以市场化为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及子公司和交易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持续性、经常性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三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3、保费预算:不超过40万/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4、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5、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薪酬及考核相关制度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薪酬及考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五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背景因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未能及时偿还其债务,公司作为前述债务的担保人分别为其原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银行”)的债务代偿7,600万元、4121.55万元。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分别以其持有的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44.65%和43%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为前述担保债务提供质押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前述代偿事项向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反担保人东阳三建提起追偿权诉讼,其中公司诉广厦控股、广厦建设追偿晋商银行代偿款及诉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及东阳三建追偿厦门国际代偿款两个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根据法院出具的(2024)浙0783民初8233号民事调解书、(2024)浙0783民初82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5)浙0783民初1336号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3民初1337号民事调解书,若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及东阳三建未在约定时间内偿还代偿款,则公司就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对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在东阳三建的合计87.65%的股权及派生权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临2025-013、临2024-059)。
因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及东阳三建均未偿还前述代偿款,因此公司对债务人享有全部债权及质押权,债权金额合计为11,721.55万元,公司享有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合计持有的东阳三建87.65%的质押权。前述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质押权等从权利并称为标的债权。
(二)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5日,基于担保化解事项的整体安排,公司与金投投资协商一致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以1.17亿元的价格将债权标的转让至金投投资。同时公司将其对质押股权及派生权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标的债权范围内享有的优先受偿权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给金投投资。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为了尽快回笼代偿资金,维持健康的现金流状况,同时兼顾担保化解效率与股东权益保护作出的合理安排。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金投投资为东阳金投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吴凯军先生同时兼任东阳金投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投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EEW8673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注册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8号516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蒋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以上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与金投投资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债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标的债权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债权为甲方基于(2024)浙0783民初8233号民事调解书、(2024)浙0783民初82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5)浙0783民初1336
号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3民初1337号民事调解书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质押权等从权利。截至交易基准日,债务人未履行标的债权项下任何义务。
(二)转让价格标的债权转让价格为117,215,507元
(三)价款支付乙方应按照如下安排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所述金额的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一次性支付,乙方自本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支付117,215,507元。
(四)优先受偿
1、甲方应将其对广厦控股、广厦建设分别在东阳三建的44.65%、43%的股权【股权数额73622.4(万元/万股)】及派生权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标的债权范围内享有的优先受偿权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2、甲方承诺,若上述质押股权经法院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后回款,该处置回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乙方收购的标的债权。乙方收购的标的债权清偿完毕后仍有剩余处置回款的,甲方有权依法对剩余处置回款优先受偿。
(五)债权证明文件
甲方应于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实际交付其掌握的或在其合理控制下的债权证明文件原件。
(六)债权转让通知
甲乙双方应于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并向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
(七)标的债权风险转移时间与过渡期管理
1、债务人签收《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视为标的债权完成交割(即标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享有),标的债权及其风险自甲方转移至乙方。
2、乙方明确知悉受让标的债权及相关质押权的有关情况,确认按本合同之约定进行受让。
3、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收回的本金、利息、担保物的孳息及收益,或非现金资产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和承担。
4、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标的债权
及相关权利权益,不得擅自放弃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权人任何权利或增加债权人的任何负担,亦不得将债权另行转让他方。
5、在过渡期内,甲方应对标的债权进行维护,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的前提下,甲方在过渡期间因管理标的债权所产生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八)税费负担
1、本合同标的债权转让发生的税负,依法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因标的债权转让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乙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所有直接损失。
2、若本次债权转让因任何原因未获甲方股东大会或监管机关批准/核准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各方相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种情形下,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各方为本次债权转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或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无违约情形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及期间的资金占用费(按照利率8%/年,一年360天),并承担乙方为此次债权转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成就为前提,以下全部条件成就之日为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生效日:
(1)本协议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上市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批准本次债权转让;
(3)标的债权进入司法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出具确认债权的法律文书。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为了尽快回笼代偿资金,维持健康的现金流状况,同时兼顾担保化解效率与股东权益保护作出的合理安排。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公司剩余已代偿款项,公司仍将积极采取相关追
偿措施,通过向广厦控股及其实控人、关联方进行司法追偿,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处置反担保物东阳三建股权等方式追回公司前述代偿款项。公司后续将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化解历史担保引发的或有负债风险,确保补偿安排有效落地。
3、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等情况。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尽快追回公司对原控股股东的代偿款项,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
3、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同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凯军先生、吴翔先生及张康乐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公司同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担保化解的整体安排,有利于公司加速代偿资金回笼,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
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债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与东阳金投(东阳资管之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金额为8,546.61万元(包括被动发生的金额),具体如下:
(一)2024年11月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担保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担保化解的整体安排,公司与东阳金投签署《担保和解协议》,约定为广厦控股代偿其在东阳金投的部分债务,金额为7,600万元,并在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东阳金投将免除公司在该笔担保债务中的剩余担保责任并解除涉案质押物的质押。在公司支付前述代偿款后,2025年2月13日,公司所持有的78,255,600股浙商银行股票及其权利(含孳息、派生权益及其他收益)已解除质押。2025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东阳金投出具的《免除担保责任证明》,东阳金投同意免除公司在该笔担保债务中的剩余担保责任。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临2024-080、临2024-081、临2025-018、临2025-043。
(二)因广厦建设未及时偿还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债权人变更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的债务,法院分别两次对公司抵押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两次拍卖均因流拍,又于2025年3月2日起对其进行公开变卖。2025年3月3日,抵押房产由竞买人陈凯在变卖中以9,466,146元竞得。因东阳金投与浙商资管签署了关于金融资产收益权的相关协议,约定浙商资管将包括上述担保案件在内的一系列债权及其金融资产收益权转移给东阳金投,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述案件的最终收益权归属于东阳金投,故抵押房产变卖的946.61万元实际代偿至东阳金投。2025年3月19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就变卖事项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临2021-084、临2024-016、临2025-001、临2025-010、临2025-014、临2025-017、临2025-021、临2025-030、临2025-045、临2025-061。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担保化解整体安排,交易各方将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及有关规定完成本次交易,但交易结果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行使相
关权利,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整合各项资源、有效降低违约风险。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日,交易各方已签署正式协议,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债权转让合同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债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江滨北街10号法定代表人:吴凯军乙方(受让方):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8号516室法定代表人:蒋涛鉴于:
1、甲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合法且有效持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债权,并可以依法转让。
2、乙方拟收购甲方所持本合同附件一项下债权。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债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标的债权:指甲方基于(2024浙0783民初8233号民事调解书、(2024)浙0783民初82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5)浙0783民初1336号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3民初1337号民事调解书对债务人享有的相应债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等)及相关权益(包括有关的质押权等附属权利)。
1.2债权证明文件:指用以证明标的债权的合同、文件、信函、凭证、司法文书、权利登记证明等书面材料。
1.3交易基准日:指2025年4月25日。
1.4债务人:指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
1.5交割日:具有本合同第8.1条的定义。
1.6过渡期:指自合同成立之日至债权完成交割之日止的期间。
第二条标的债权
2.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债权为,甲方基于(2024)浙0783民初8233
号民事调解书、(2024)浙0783民初82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5)浙0783民初1336号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3民初1337号民事调解书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质押权等从权利。截至交易基准日,债务人未履行标的债权项下任何义务。
第三条转让价格
3.1标的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贰拾壹万伍仟伍佰零柒元(小写:?117,215,507.00元)。第四条价款支付
4.1乙方应按照如下安排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金额的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本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支付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贰拾壹万伍仟伍佰零柒】元(小写:
?【117,215,507.00】元)。
4.2甲方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浙大支行
账号:19042501040023548
第五条优先受偿
5.1甲方应将其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44.65%、43%的股权【股权数额73,622.4(万元/万股),以下合称:质押股权】及派生权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标的债权范围内享有的优先受偿权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5.2甲方承诺,若上述质押股权经法院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后回款,该处置回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乙方收购的标的债权。乙方收购的标的债权清偿完毕后仍有剩余处置回款的,甲方有权依法对剩余处置回款优先受偿。
第六条债权证明文件
6.1甲方应于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实际交付其掌握的或在其合理控制下的债权证明文件原件。
6.2除甲方根据前款交付的债权证明文件之外,乙方在清收标的债权过程中,因司法机关、登记结算机构要求需进一步提供其他与标的债权相关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应由甲方另行签署的证明文件)的,甲方应给予配合;
6.3如因证券监管之需要,甲方可保留部分材料原件,将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先交付乙方,其后积极配合乙方主张债权之需要,适时提供原件,或在已向乙方交付原件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暂时返还,双方可另行约定返还期限,到期后继续交付乙方,且确保并不影响乙方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第七条债权转让通知
7.1甲乙双方应于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并向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
第八条标的债权风险转移时间与过渡期管理
8.1债务人签收《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视为标的债权完成交割(即标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享有),标的债权及其风险自甲方转移至乙方。
8.2乙方明确知悉受让标的债权及相关质押权的有关情况,确认按本合同
8.1条之约定进行受让。
8.3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收回的本金、利息、担保物的孳息及收益,或非现金资产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和承担。
8.4乙方按本合同8.1条受让标的债权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标的债权及相关权利权益,不得擅自放弃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权人任何权利或增加债权人的任何负担,亦不得将债权另行转让他方,
8.5在过渡期内,甲方应对标的债权进行维护,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的前提下,甲方在过渡期间因管理标的债权所产生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第九条陈述与承诺
9.1甲方的陈述与承诺: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获得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由甲方合法获得,并且真实有效。
(3)甲方已履行转让标的债权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已获得转让标的债权所需的批准或授权。
(4)标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标的债权随附的连带保证债权及担保物权
均合法有效设立。标的债权及附随权利不存在无效、被第三人撤销或被债务人抗辩、主张抵销的事由。
(5)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信息之外,甲方未就标的债权及附随权利向债务人或司法机关放弃过任何权利,增加过任何负担。
(6)如乙方需变更申请执行人、处置质押股权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处置等手续。
(7)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对其适用的任何现行法律规定,不违反由其签署的任何文件,不违反对其任何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不与由其签署的任何己生效或者将对其生效的契约性或者非契约性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相冲突并且不存在任何会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规定。
9.2乙方的陈述与承诺: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获得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已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乙方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的。
(4)乙方对标的债权的情况已全部、充分的了解,已就标的债权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预见到了标的债权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
(5)乙方承诺受让后依法对受让的标的债权进行处置,不采取任何方式恶意对外披露或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信誉、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对其适用的任何现行法律规定,不违反由其签署的任何文件,不违反对其任何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不与由其签署的任何己生效或者将对其生效的契约性或者非契约性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相冲突并且不存在任何会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规定。
第十条税费负担
10.1本合同标的债权转让发生的税负,依法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0.2因标的债权转让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保密
11.1基于标的债权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
透露,保密义务因以下情形而免除:
(1)信息已经属于公知领域;
(2)系从对本合同另一方相关的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取得;
(3)在司法程序或者协助有权机关执法等活动中依法知悉或者公开的。
11.2甲乙双方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11.3甲乙双方同意进一步采取所有合理的努力,以防止其任何关联公司、雇员、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人员非法使用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资料。
11.4甲乙双方同意本条所列保密义务独立于本合同,本合同的无效不导致保密义务的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乙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所有直接损失。
12.2若本次债权转让因任何原因未获甲方股东大会或监管机关批准/核准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各方相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种情形下,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各方为本次债权转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或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无违约情形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及期间的资金占用费(按照利率8%/年,一年360天计算),并承担乙方为此次债权转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通知和送达
14.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由合同双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对方书面告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亚奥中心写字楼21楼电话:0571-89896175乙方: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8号508室电话:0579-86662709第十五条本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15.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名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
15.2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成就为前提,以下全部条件成就之日为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生效日:
(1)本协议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上市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批准本次债权转让;
(3)标的债权进入司法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出具确认债权的法律文书;
15.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陈高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高才: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0年9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流动站博士后;2011年1月至2021年7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现兼任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兆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具体参与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召开次数 | 9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4 |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姓名 | 亲自出席次数 | 现场参会次数 | 通讯表决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亲自出席次数 | ||
陈高才 | 9 | 5 | 4 | 0 | 0 | 否 | 4 |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本人在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领域的特长,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二)与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密切沟通,在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时面对面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积极进行探讨与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及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与建议,认真聆听他们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回复,与中小股东进行了良好、顺畅的沟通交流。
(四)现场履职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公司现阶段的整体发展需求和战略方向,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也就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信息披露、合规治理等方面的事项与管理层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全方面的沟通。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已达十五天,其中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进行沟通等。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会前及时提供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实并及时回复询问,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本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掌握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勤勉尽责且保持客观独立。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新增对外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一直予以高度重视,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一直高度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债务化解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各方沟通,督促各方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并要求公司后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减少和降低对外担保余额及比例,规避和防范潜在风险;要求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都必须提供反担保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避免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签订协议、向参股公司增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上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五)董事的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履行其职责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相关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工作,未发现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2次业绩预告,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前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认为公司及时向市场公布经营状况,传递最新经营动态,有利于提高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本人认为公司的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2023年度现金分红。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方案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升股东投资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有违反承诺的情形。未来,本人仍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报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本人认真学习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经营透明度。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相关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本着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经营、内控建设、
对外担保等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本人始终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未发生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本人希望能够继续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关注公司三会治理、战略发展、对外担保等领域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特此报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高才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武鑫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武鑫: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浙江省151培养人才。2014年至今历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国际金融系主任、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浙商资本市场研究院执行院长,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
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具体参与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召开次数 | 9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4 |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姓名 | 亲自出席次数 | 现场参会次数 | 通讯表决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亲自出席次数 | ||
武鑫 | 9 | 5 | 4 | 0 | 0 | 否 | 2 |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及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与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密切沟通,在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时面对面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积极进行探讨与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与建议,认真聆听他们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回复,与中小股东进行了良好、顺畅的沟通交流。
(四)现场履职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公司现阶段的整体发展需求和战略方向,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也就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信息披露、合规治理等方面的事项与管理层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负责人进行全方面的沟通。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已达十五天,其中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进行沟通等。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会前及时提供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实并及时回复询问,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本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掌握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勤勉尽责且保持客观独立。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新增对外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一直予以高度重视,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一直高度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债务化解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各方沟通,督促各方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并要求公司后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减少和降低对外担保余额及比例,规避和防范潜在风险;要求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都必须提供反担保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避免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签订协议、向参股公司增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上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五)董事的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报告期内,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履行其职责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相关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工作,未发现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2次业绩预告,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前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认为
公司及时向市场公布经营状况,传递最新经营动态,有利于提高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本人认为公司的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2023年度现金分红。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方案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升股东投资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有违反承诺的情形。未来,本人仍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相关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报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本人认真学习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经营透明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本着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经营、内控建设、对外担保等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本人始终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
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未发生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本人希望能够继续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关注公司三会治理、战略发展、对外担保等领域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特此报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鑫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张宇佳始终秉持专业、审慎、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严格依照《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
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与决策,在重大事项表决中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宇佳:女,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9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任北京市百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8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兼任北京普凡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起任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与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召开次数 | 6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1 |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姓名 | 亲自出席次数 | 现场参会次数 | 通讯表决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亲自出席次数 | ||
张宇佳 | 6 | 3 | 3 | 0 | 0 | 否 | 1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已准时出席。在面对各项议案时,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专业态度,深入剖析、全面考量,依据自身专业判断,郑重行使表决权。
(二)与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的定期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重点关注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安排等情况,通过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在定期报告审议、披露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同时,本人还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履职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会议的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和信息、会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建
议。日常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情况,积极发挥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特长,依托执业经验,针对公司相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会前及时提供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实并及时回复询问,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一直予以高度重视,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一直高度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债务化解的进展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各方沟通,督促各方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并要求公司后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减少和降低对外担保余额及比例,规避和防范潜在风险;要求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都必须提供反担保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避免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签订协议、向参股公司增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上述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编
制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增补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管2024年任期内,公司增补了非独立董事、聘任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本人认为相关人员符合任职要求,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4年任期内,公司能够按照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相关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工作,未发现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有违反承诺的情形。未来,本人仍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报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本人认真学习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经营透明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经营、内控建设、对外担保等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本人始终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未发生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本人希望能够继续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关注公司三
会治理、战略发展、对外担保等领域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特此报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宇佳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刘俐君始终秉持专业、审慎、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严格依照《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勤勉尽责,依法全面履职。按时出席公司会议,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与决策,凭借专业知识与经验,在决策、监督及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为公司决策提供客观依据,推动公司运营规范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为关注中小股东权益,确保公司决策兼顾全体股东利益,避免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俐君: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律师。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2009年1月至2013年9月,任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0月至今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认真参加,具体参与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召开次数 | 3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3 |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姓名 | 亲自出席次数 | 现场参会次数 | 通讯表决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亲自出席次数 | ||
刘俐君 | 3 | 2 | 1 | 0 | 0 | 否 | 2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4次、战略委员会应出席1次,均已准时出席。在面对各项议案时,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专业态度,深入剖析、全面考量,依据自身专业判断,郑重行使表决权。
(二)与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重点关注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安排等情况,通过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在定期报告审议、披露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同时,本人还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履职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运营的影响,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契机,前往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办公,在此期间,深入考察公司经营状况、对外担保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和信息,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新增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新增对外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一直予以高度重视,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一直高度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债务化解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各方沟通,督促各方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并要求公司后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减少和降低对外担保余额及比例,规避和防范潜在风险;要求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都必须提供反担保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避免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人认为上述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编制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任期内,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该报告的内容与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
(五)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的提名
2024年任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长的选举以及换届董事的提名,本人认为相关人员符合任职要求,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任期内,公司能够按照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相关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工作,未发现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发布1次业绩预告,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前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认为公司及时向市场公布经营状况,传递最新经营动态,有利于提高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本人认为公司的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发布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利润分配方案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为核心使命,勤勉尽责、恪守专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责。任职期间,重点聚焦内控体系完善及对外担保风险防控,结合专业经验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稳健发展。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与管理层及董事会保持高效协同,在充分保障独立性的前提下,切实发挥决策监督与战略咨询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支撑。
特此报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