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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总部设在北京,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87人,全所从业人员2,898人,注册会计师804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选聘流

程,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下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总体策略及年报审计重点,其中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相关内容展开了充分讨论。

(三)2025年4月10日,在会计师事务所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下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再次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审计事项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

(四)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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