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5,000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望时代”)将持续关注该诉讼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东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委托代理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敏、潘俊挺
被告: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号:(2025)浙0783民初1323号
涉案金额:5,000万元
起诉时间:2025年1月3日
受理时间:2025年1月14日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案件的事实
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关联方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00万元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该笔担保涉及的诉讼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2024年3月,因该案件的执行公司银行账户内5,000万元货币资金被司法划转。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就上述案件向相关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7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解。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浙0783民初8879号,本次诉讼事项相关当事人达成调解。截至公司提起诉讼之日,寰宇能源、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厦控股均未按照调解书确认的内容履行相应给付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临2024-014、临2024-077)。
2024年9月,公司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均由东阳三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因被告东阳三建至今未履行反担保责任,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案件的请求
1、判令被告东阳三建对寰宇能源尚欠原告东望时代代偿款5,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代偿款本金为基数,自2024年3月1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