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位于东阳市振兴路1号西侧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房产”)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西湖支行”)1,480万元的债务提供了抵押担保。由于广厦建设对工行西湖支行的债务未能及时清偿,债权人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调解结案。因案件被执行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工行西湖支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债权人变更,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工行西湖支行变更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上述担保案件的执行需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3日10时至2025年1月24日10时对公司抵押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于2025年2月11日10时至2025年2月12日10时对公司抵押房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临2021-084;临2024-016;临2025-001;临2025-010;临2025-014)。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司抵押房产第二次司法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抵押房产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相关资产可能面临继续被划扣、处置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