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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2024年8月16日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大信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7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0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执业信息

(一)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徐敏,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炳哲,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复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就公司重大审计事项及时向专业技术部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内部、项目合伙人复核、总所内核复核三级复核程序。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经理执行第二层次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主要对重要程序进行复核,提供指导性意见;总所内核复核是最终复核,包含对项目组复核的检查、项目合伙人复核的判断以及针对所有底

稿、报告进行全面详细复核,并针对异议事项提供指导性意见和解决方案。三级复核制度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恰当的基础。

(四)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大信事务所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全所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大信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层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在设计、实施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时,大信事务所采用风险导向的方法,包括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设计和采取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

四、工作方案

大信事务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近年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在实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总体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识别的重点关注事项展开,包括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股权转让、收入确认等。大信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保质地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审计机构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大信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总体评价

大信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经评估,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资源配置、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重大审计发现、审计进展等事项保持了良好沟通,审计工作规范有序。

大信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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