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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其中,2024年1月1日至9月2日,成员包括郭月梅女士、徐一旻女士、虞明远先生;2024年9月3日至10月20日,成员包括郭月梅女士、虞明远先生;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成员包括郭月梅女士、虞明远先生、丁建完先生。主任委员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专业人士郭月梅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与安排》。

(二)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沟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事宜,并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暨2024年工作计划》。

(三)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听取了审计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情况的检查报告,并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与管理层就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关键问题、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深入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审核聘请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暨2024年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汇报,督促审计部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审计检查、审计整改等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协调内外部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全面履行审查、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了专业作用。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诚履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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