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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9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54,8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5,108,755.95元(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省高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省高速集团持有公司992,367,729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

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省高速集团计划自2025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资金来源为省高速集团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省高速集团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4,8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累计增持金额为205,108,755.95元(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省高速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047,255,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省高速集团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省高速集团992,367,72936.16%1,047,255,72938.16%

四、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省高速集团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省高速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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