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证券简称:浙江新能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5年
中期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1,166,808.83元,合并报表净利润825,854,312.7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503,398.3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491,208,928.4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831,515,569.86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36,070,129.86元(含税)。公司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6元(含税),合计派发中期现金红利134,661,818.14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170,731,9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调整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0,731,948.00 | 168,327,272.68 | 166,403,532.4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6,503,398.38 | 627,154,547.19 | 775,837,145.8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491,208,928.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05,462,753.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56,498,363.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5,462,753.10 | ||
现金分红比例(%) | 76.99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为持续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制定中期分红方案:若2025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尚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