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27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陈斌 | 由于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李国明 |
副董事长 | 朱鹏 | 由于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王晓渤 |
董事 | 曹敏 | 由于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曾庆华 |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超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2024年半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以总股本10,227,561,133股为基数,总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18,204.89千元(含税)。并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分派。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2024年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1元(含税),包含2024年半年度已完成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本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以总股本10,227,561,133股为基数,合计约为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本次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有待于在即将举行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后生效。2024年度派发股息金额占可供分配归母净利润的45.72%。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于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因常规能源资产重组原因,使得本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保持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不变,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的总金额基础上作出相应调整。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本公司郑重声明该计划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措施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7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及公告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供电煤耗 | 指 | 火力发电机组每供出1千瓦时电能平均耗用的标准煤量 |
利用小时数 | 指 | 机组实际发电量折合成机组额定容量时的运行小时数 |
发电量 | 指 | 电厂(发电机组)生产的电能量,简称“电量”。它是发电机组经过对一次能源的加工转换而生产出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 |
控股装机容量 | 指 | 按照财务合并报表口径计算的各下属子公司装机容量总和 |
发电厂用电率 | 指 | 发电厂生产电能过程中消耗的电量与发电量的比率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电国际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UADIAN POWE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DP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雷先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秦介海先生 | 胡述锋先生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
电话 | 010-83567700 | 010-83567905 |
传真 | 010-83567963 | 010-83567963 |
电子信箱 | qinjh@hdpi.com.cn | husf@hdpi.com.cn |
注:本公司投资者热线为010-83567907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1年5月由山东省济南市经三路14号变更至现注册地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31 |
公司网址 | www.hdpi.com.cn |
电子信箱 | hdpi@hdpi.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电国际 | 600027 | /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 01071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邱欣、闫欢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铜锣湾告士打道311号皇室大厦安达人寿大楼17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汉基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12,993,979 | 117,176,125 | -3.57 | 107,058,536 | 107,058,5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02,671 | 4,522,125 | 26.11 | 116,280 | 99,8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52,031 | 3,802,752 | 40.74 | -559,768 | -576,2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36,372 | 13,251,646 | 23.28 | 9,654,498 | 9,654,49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7,334,772 | 69,756,242 | -3.47 | 59,492,252 | 59,513,957 |
总资产 | 223,875,372 | 223,036,299 | 0.38 | 223,260,470 | 223,262,35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35 | 31.43 | -0.08 | -0.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0.35 | 不适用 | -0.08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28 | 53.57 | -0.15 | -0.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6 | 9.34 | 增加2.32个百分点 | -2.07 | -2.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9 | 7.43 | 增加3.36个百分点 | -3.86 | -3.9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5,702,671 | 4,522,125 | 67,334,772 | 69,756,242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182,551 | -111,485 | 3,246,026 | 3,428,577 |
政府补助 | 47,381 | 47,392 | -330,530 | -377,911 |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 | 18,680 | 96,662 | 17,192 | 11,622 |
调整的税务影响 | 45,638 | 27,871 | -494,153 | -539,791 |
归属少数股东 | 38,036 | 18,529 | -602,375 | -640,080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5,669,855 | 4,601,094 | 69,170,932 | 71,638,659 |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无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是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本公司所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另外,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合并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一直存在。
(2)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满足一定条件的政府补助列为长期负债,并在有关的工程符合政府补助的要求时,在其有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合理地确认为收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部分此类政府补助(有政府文件规定记入资本公积的)不确认为递延收益。
(3)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在提取时以利润分配形式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本性支出则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同时按照当期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金额在股东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冲减专项储备项目并增加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专项储备余额冲减至零为限。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煤炭企业及发电公司需计提一定金额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性支出或形成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出或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0,951,954 | 22,229,152 | 31,629,676 | 28,183,1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62,213 | 1,360,988 | 1,933,276 | 546,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20,710 | 1,689,096 | 1,835,320 | 206,9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69,448 | 2,613,058 | 4,996,117 | 4,357,74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83,937 | 111,538 | 159,15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6,611 | 490,350 | 659,80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7,311 | -18,621 | 10,322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4,919 | 14,878 | 14,87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6,542 | 231,080 | 1,76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8,635 | 67,281 | 88,99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8,505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7,232 | 75,881 | 95,26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1,578 | 101,252 | 163,605 |
合计 | 350,640 | 719,373 | 676,04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 | 578,273 | 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
碳排放权交易费用 | 74,309 | 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1,434 | 263,279 | -88,155 | 37,311 |
合计 | 351,434 | 263,279 | -88,155 | 37,311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人民币1,349,084亿元,比上年增长5.0%。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94,181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用电量63,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2024年,本公司深入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高,生产经营发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129.94亿元,营业成本约为人民币1,030.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7.0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6元。
二、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十四五”以来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15.0%,年均增长3.6%。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14.4亿千瓦,其中,煤电11.9亿千瓦,同比增长2.6%,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5.7%。水电装机容量4.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869万千瓦。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水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10.7%。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4.8%。受资源等因素影响,2024年水电和风电月度间增速波动较大,煤电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水电3,349小时,同比提高219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683小时,同比提高272小时;抽水蓄能1,217小时,同比提高40小时。火电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其中,煤电4,628小时,同比降低62小时;气电2,363小时,同比降低162小时。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各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6.5%、7.6%和3.6%。一季度受低温、闰年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多因素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接近两位数;四季度受暖冬因素以及上年同期高基数因素等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比三季度放缓。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
三、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多项可再生能源项目。本公司在运营的控股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二个省、市,地理位置优越,主要处于电力负荷中心、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企业共计46家,控股装机容量为59,818.62兆瓦,本公司燃煤发电装机约占本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78.15%,燃气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约占21.85%。本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及燃料价格等因素。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发电量2,226.2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约0.52%;完成上网电量2,084.5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约0.52%;平均上网电价约为人民币511.74元/兆瓦时;入炉标煤单价为965.16元/吨。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中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收入约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2.97%。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电机组的平均利用小时为3,746小时,同比下降210小时;其中燃煤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4,086小时,同比下降215小时;燃气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2,152小时,同比下降35小时;水力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3,363小时,同比下降431小时。供电煤耗为287.53克/千瓦时,同比下降1.81克/千瓦时。供热量完成1.76亿吉焦,同比增长约2.14%。在项目发展方面,2024年,本公司全年投产电源项目1,508.84兆瓦,投产项目皆为燃气发电机组。本公司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落实国资委关于大力推进央企产业焕新行动要求,加快存量煤电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抢占优质的抽蓄项目资源,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研究,科学推进相关项目发展。在安全生产方面,2024年,本公司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应对台风洪涝、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圆满完成迎峰度夏度冬、二十届三中全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关键时段能源保供任务。制定关于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和防范措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根基,狠抓设备运维管理,稳固提升设备可靠性,本公司系统基层企业中共有36家实现全年“零非停”。
四、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规模优势
本公司是中国装机容量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在运营的控股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二个省、市,抵御系统风险能力较强。发电装机类型除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外,还包括燃气发电、水力发电等多种类型机组。产业链相对完善,上游发展煤炭产业、煤炭物流和贸易业务。同时,本公司通过大比例参股的形式参与风、光电等新能源的发展。实现了煤炭产业和煤电产业的联营以及燃煤火力发电资产和可再生新能源发电资产的联营。适应电力市场改革趋势,在山东、湖北等十个区域设立售电公司面向下游发展用户开展电力销售、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
2.先进的节能环保电力生产设备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的火力发电机组中,90%以上是300兆瓦及以上的大容量、高效率、环境友好
型机组,其中600兆瓦及以上的装机比例约占5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本公司102台燃煤机组已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所有300兆瓦及以下的机组都经过了供热改造,供热能力明显提升,为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优势。本公司的火电机组性能优良,单位能耗较低,在节能发电调度中持续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并在行业中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3.丰富的电力生产管理经验
本公司拥有悠久的历史,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公司管理者和技术人才,积累了丰富的发电厂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保证了本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的顺利推进。
4.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本公司作为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规范化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使全体股东的利益得以保障。本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树立了规范透明的良好形象,积累了良好的市场信誉,融资渠道广、融资能力强。
五、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129.94亿元,同比下降3.57%;营业成本约为人民币1,030.71亿元,同比下降6.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7.0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6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2,993,979 | 117,176,125 | -3.57 |
营业成本 | 103,070,648 | 109,645,654 | -6.00 |
管理费用 | 1,797,118 | 1,668,351 | 7.72 |
财务费用 | 3,225,606 | 3,603,637 | -10.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36,372 | 13,251,646 | 23.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10,762 | -9,291,84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4,675 | -4,697,143 | 不适用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129.94亿元,同比减少约3.57%,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上网电价下降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营业成本约为人民币1,030.71亿元,同比减少约6.00%,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入炉煤价降低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燃料成本约为人民币705.67亿元,同比减少约6.49%,主要原因是煤价下降、发电量减少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煤炭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68.59亿元,同比减少约29.51%,主要原因是煤炭贸易量减少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折旧及摊销费用约为人民币105.04亿元,同比增加约2.59%,主要原因是新投产项目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职工薪酬约为人民币86.29亿元,同比增加约7.01%,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与经营业绩联动增加及新投产项目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维护、保养及检查费用约为人民币35.78亿元,同比增加约1.38%,主要原因是新投产项目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其他生产费用约为人民币24.36亿元,同比增加约6.55%,主要原因是新投产项目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财务费用约为人民币32.26亿元,同比减少约10.49%,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加大资金运作以及融资成本降低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投资收益约为人民币34.78亿元,同比减少约7.89%,主要原因是参股企业收益减少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约为人民币1.02亿元,同比减少约80.60%,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少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约为人民币3.99亿元,同比增加约280.7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处置增加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20.29亿元,同比增加约102.45%,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经营业绩改善的影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产品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发电 | 94,744,208 | 84,188,632 | 11.14 | -1.46 | -4.10 | 增加2.44个百分点 |
供热 | 9,742,888 | 11,044,006 | -13.35 | 1.24 | -3.19 | 增加5.18个百分点 |
售煤 | 7,904,571 | 7,340,671 | 7.13 | -25.43 | -27.47 | 增加2.6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主要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山东 | 36,844,402 | 33,589,995 | 8.83 | -1.70 | -2.49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湖北 | 12,018,961 | 11,125,395 | 7.43 | -1.25 | -7.76 | 增加6.53个百分点 |
安徽 | 8,033,570 | 7,055,083 | 12.18 | 2.73 | -3.15 | 增加5.3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是在中国境内从事发电、供热和售煤业务。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发电 | 主营业务成本 | 84,188,632 | 82.08 | 87,783,826 | 80.31 | -4.10 |
供热 | 主营业务成本 | 11,044,006 | 10.77 | 11,407,604 | 10.44 | -3.19 |
售煤 | 主营业务成本 | 7,340,671 | 7.16 | 10,120,415 | 9.26 | -27.4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第十节(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640,479.5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8.7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24,610.5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494,474.5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41%。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照收入和成本分析。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投入合计 | 1,985,792.7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6 |
(2). 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本公司共下达研发投资23.89亿元,研发项目共分为三类,即研发和数字化类、电力生产类和电力建设类。其中研发和数字化类投资单独下达和统计,2024年该类项目共下达167项,合计
4.00亿元;电力生产类结合生产技改项目共下达175项,合计14.64亿元,电力建设类结合电力建设工程共下达23项,合计5.25亿元,分别纳入生产技改和电力建设统计。本公司在未来将持续增强研发投入,确保科技项目质量,推动公司科技水平整体提升。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加快打造强而大的一流能源上市公司。
(4).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约为人民币163.36亿元,同比增加23.28%,主要原因是经营业绩改善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约为人民币77.11亿元,同比减少17.02%,主要原因是投资支出减少的影响。2024年,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约为人民币81.75亿元,同比增加74.04%,主要原因是权益金融工具到期归还的影响。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债权投资 | 269,452 | 0.12 | 155,045 | 0.07 | 73.79 | 主要原因是新增委贷的影响。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65,974 | 0.30 | 314,379 | 0.14 | 111.84 | 主要原因是留抵进项税额增加的影响。 |
短期借款 | 27,890,773 | 12.46 | 18,967,777 | 8.50 | 47.04 | 主要原因是调整负债结构,增加短期借款比重的影响。 |
应付票据 | 1,928,100 | 0.86 | 841,868 | 0.38 | 129.03 | 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的影响。 |
其他流动负债 | 1,386,295 | 0.62 | 101,140 | 0.05 | 1,270.67 | 主要原因是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影响。 |
应付债券 | 17,892,058 | 7.99 | 9,794,241 | 4.39 | 82.68 | 主要原因是发行中期票据的影响。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为取得借款约人民币83.62亿元(2023年末为人民币
99.36亿元),将其电费、热费收费权质押。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为取得借款约人民币17.21亿元(2023年末为人民币
22.89亿元),将其发电机组及相关设备抵押。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从事发电业务,详情如下: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亿千瓦时)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山东省 | 811.90 | 799.51 | 1.55% | 752.66 | 740.38 | 1.66% | 489.56 |
火电 | 811.90 | 799.51 | 1.55% | 752.66 | 740.38 | 1.66% | 489.56 |
四川省 | 225.00 | 232.25 | -3.12% | 212.56 | 220.25 | -3.49% | 413.44 |
火电 | 143.30 | 140.47 | 2.01% | 131.74 | 129.44 | 1.77% | 413.44 |
水电 | 81.70 | 91.78 | -10.98% | 80.82 | 90.81 | -11.00% | 266.96 |
河南省 | 93.56 | 92.22 | 1.46% | 85.49 | 84.80 | 0.82% | 467.12 |
火电 | 93.56 | 92.22 | 1.46% | 85.49 | 84.80 | 0.82% | 467.12 |
安徽省 | 263.79 | 256.35 | 2.91% | 251.36 | 244.13 | 2.96% | 460.92 |
火电 | 263.79 | 256.35 | 2.91% | 251.36 | 244.13 | 2.96% | 460.92 |
湖北省 | 274.92 | 280.37 | -1.95% | 258.15 | 263.41 | -2.00% | 513.02 |
火电 | 274.92 | 280.37 | -1.95% | 258.15 | 263.41 | -2.00% | 513.02 |
河北省 | 80.76 | 85.34 | -5.36% | 72.82 | 76.85 | -5.25% | 530.15 |
火电 | 79.71 | 83.76 | -4.84% | 71.83 | 75.34 | -4.66% | 530.15 |
水电 | 1.05 | 1.58 | -33.32% | 0.99 | 1.52 | -34.75% | 641.25 |
浙江省 | 72.79 | 65.38 | 11.34% | 70.81 | 63.57 | 11.38% | 877.03 |
火电 | 72.79 | 65.38 | 11.34% | 70.81 | 63.57 | 11.38% | 877.03 |
天津市 | 38.26 | 31.28 | 22.32% | 35.12 | 28.08 | 25.08% | 711.58 |
火电 | 38.26 | 31.28 | 22.32% | 35.12 | 28.08 | 25.08% | 711.58 |
山西省 | 32.20 | 30.26 | 6.41% | 29.30 | 27.43 | 6.82% | 382.01 |
火电 | 32.20 | 30.26 | 6.41% | 29.30 | 27.43 | 6.82% | 382.01 |
广东省 | 125.62 | 143.57 | -12.50% | 120.44 | 137.31 | -12.28% | 562.34 |
火电 | 125.62 | 143.57 | -12.50% | 120.44 | 137.31 | -12.28% | 562.34 |
重庆市 | 61.20 | 54.81 | 11.67% | 57.62 | 51.64 | 11.59% | 473.64 |
火电 | 61.20 | 54.81 | 11.67% | 57.62 | 51.64 | 11.59% | 473.64 |
湖南省 | 146.27 | 166.62 | -12.21% | 138.20 | 157.61 | -12.31% | 541.85 |
火电 | 146.27 | 166.62 | -12.21% | 138.20 | 157.61 | -12.31% | 541.85 |
合计 | 2,226.26 | 2,237.95 | -0.52% | 2,084.53 | 2,095.46 | -0.52% | 511.74 |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亿千瓦时) | 同比 (%)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2,143.51 | -0.33% | 2,002.72 | -0.02 | 92,686,808 | 94,079,985 | -1.48 | 主营业务成本 | 84,144,606 | 80.28 | 87,767,772 | 78.87 | -4.13 |
水电 | 82.75 | -11.36% | 81.81 | -11.39 | 1,791,752 | 1,891,028 | -5.25 | 主营业务成本 | 1,317,085 | 1.26 | 1,185,088 | 1.06 | 11.14 |
合计 | 2,226.26 | -0.52% | 2,084.53 | -0.52 | 94,478,561 | 95,971,013 | -1.56 | / | 85,461,690 | 81.54 | 88,952,859 | 79.93 | -3.92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企业共计46家,控股装机容量为59,818.62兆瓦,主要包括燃煤发电控股装机46,750兆瓦,燃气发电控股装机10,603.43兆瓦,水力发电控股装机2,459兆瓦,详细情况如下:
(1). 控股燃煤及燃气发电机组详细情况如下:
类型 | 发电厂╱公司名称 | 装机容量 (兆瓦) | 本公司 拥有权益 | 机组构成 | |
燃煤 | 1 | 邹县发电厂 | 2,575 | 100% | 1 x 635兆瓦 + 1 x 600兆瓦 + 4 x 335兆瓦 |
2 | 十里泉发电厂 | 1,980 | 100% | 2 x 660兆瓦 + 2 x 330兆瓦 | |
3 | 莱城发电厂 | 1,200 | 100% | 4 x 300兆瓦 | |
4 | 奉节发电厂 | 1,200 | 100% | 2 x 600兆瓦 | |
5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邹县公司”) | 2,000 | 69% | 2 x 1,000兆瓦 | |
6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莱州公司”) | 4,000 | 75% | 4 x 1,000兆瓦 | |
7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潍坊公司”) | 2,000 | 64.29% | 2 x 670兆瓦 + 2 x 330兆瓦 | |
8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公司”)(注4) | 2,231.08 | 55% | 2 x 505.54兆瓦 + 1 x 320兆瓦 + 3 x 300兆瓦 | |
9 |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淄博公司”) | 950 | 100% | 2 x 330兆瓦 + 2 x 145兆瓦 | |
10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章丘发电公司”) | 925 | 87.50% | 1 x 335兆瓦 + 1 x 300兆瓦 + 2 x 145兆瓦 | |
11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滕州公司”) | 930 | 93.26% | 2 x 315兆瓦 + 2 x 150兆瓦 |
燃煤 | 12 |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龙口公司”) | 1,540 | 100% | 1 x 660兆瓦+ 4 x 220兆瓦 |
13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公司”)(注1) | 6,855.6 | 82.56% | 2 x 680兆瓦 + 2 x 660兆瓦 + 2 x 640兆瓦 + 6 x 330兆瓦 + 1 x 300兆瓦 + 2 x 185兆瓦 + 2 x 122.8兆瓦 | |
14 |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六安公司”) | 1,320 | 95% | 2 x 660兆瓦 | |
15 |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宿州公司”) | 1,260 | 97% | 2 x 630兆瓦 | |
16 |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芜湖公司”) | 2,320 | 65% | 1 x 1,000兆瓦 + 2 x 660兆瓦 | |
17 |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裕华公司”) | 600 | 20.80% | 2 x 300兆瓦 | |
18 |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鹿华公司”)(注2) | 661 | 18.74% | 2 x 330兆瓦 + 1兆瓦 | |
19 |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新乡公司”) | 1,320 | 20.53% | 2 x 660兆瓦 | |
20 |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漯河公司”) | 660 | 79.11% | 2 x 330兆瓦 | |
21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渠东公司”) | 660 | 100% | 2 x 330兆瓦 | |
22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公司”) | 2,400 | 80% | 2 x 600兆瓦 + 4 x 300兆瓦 | |
23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 510 | 100% | 3 x 170兆瓦 | |
24 |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坪石发电公司”) | 600 | 100% | 2 x 300兆瓦 | |
25 |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韶关热电公司”) | 700 | 100% | 2 x 350兆瓦 | |
26 |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公司”) | 1,360 | 51% | 2 x 680兆瓦 |
燃煤 | 27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 (“朔州热电分公司”)(注2) | 701.2 | 100% | 2 x 350兆瓦 + 1.2兆瓦 |
28 |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长沙公司”) | 1,200 | 70% | 2 x 600兆瓦 | |
29 |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常德公司”) | 1,320 | 48.98% | 2 x 660兆瓦 | |
30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平江公司”) | 2,000 | 100% | 2 x 1,000兆瓦 | |
燃气 | 31 |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半山公司”) | 2,415 | 64% | 3 x 415兆瓦 + 3 x 390兆瓦 |
32 |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下沙公司”) | 246 | 56% | 1 x 88兆瓦 + 2 x 79兆瓦 | |
33 |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江东公司”) | 960.5 | 70% | 2 x 480.25兆瓦 | |
34 |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龙游公司”) | 405 | 100% | 1 x 130.3兆瓦 + 2 x 127.6兆瓦 + 1 x 19.5兆瓦 | |
35 |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石家庄热电公司”)(注2、3) | 1,310.2 | 82% | 2 x 453.6兆瓦 + 2 x 200兆瓦 + 3兆瓦 | |
36 |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热集团”) | 12.55 | 100% | 2 x 4.275兆瓦 + 2 x 2兆瓦 | |
37 |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福源热电公司”) (注2) | 400.49 | 100% | 2 x 200兆瓦 + 0.49兆瓦 | |
38 |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南疆热电公司”) | 930 | 65% | 2 x 315兆瓦 + 1 x 300兆瓦 | |
39 | 广东华电深圳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公司”) | 365 | 100% | 1 x 120兆瓦 + 2 x 82兆瓦 + 1 x 81兆瓦 | |
40 |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佛山能源公司”) | 329 | 90% | 4 x 59兆瓦 + 1 x 47.5兆瓦 + 1 x 45.5兆瓦 | |
41 |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公司”) | 1,003.2 | 100% | 2 x 501.6兆瓦 | |
42 |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章丘热电公司”) | 1,003.3 | 70% | 2 x 501.65兆瓦 |
注1:湖北公司装机的详细情况如下:
类型 | 发电厂╱公司名称 | 装机容量 (兆瓦) | 湖北公司 持股比例 | 机组构成 |
燃煤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黄石热电厂”) | 330 | 100% | 1 x 330兆瓦 |
湖北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西塞山公司”) | 660 | 50% | 2 x 330兆瓦 | |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西塞山公司”) | 1,360 | 50% | 2 x 680兆瓦 | |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襄阳公司”) | 2,570 | 60.10% | 2 x 640兆瓦 + 3 x 330兆瓦 + 1 x 300兆瓦 | |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江陵公司”) | 1,320 | 20.80% | 2 x 660兆瓦 | |
燃气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武昌热电分公司(“武昌热电”) | 370 | 100% | 2 x 185兆瓦 |
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襄阳热电”) | 245.6 | 51% | 2 x 122.8兆瓦 |
注2:朔州热电分公司的1.2兆瓦光伏发电机组,鹿华公司的1兆瓦光伏发电机组,石家庄热电公司的3兆瓦光伏发电机组,以及福源热电公司的0.49兆瓦光伏发电机组都为自用发电机组。注3:石家庄热电公司的机组构成中包含两台200兆瓦的燃煤发电机组。注4:青岛公司的机组构成中包含两台505.54兆瓦的燃气发电机组。
(2). 控股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详细情况如下:
类型 | 发电厂╱公司名称 | 装机容量 (兆瓦) | 本公司 拥有权益 | 机组构成 | |
水电 | 1 |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河北水电公司”) (注2) | 65.5 | 100% | 1 x 16兆瓦 + 2 x 15兆瓦 + 1 x 11兆瓦 + 2 x 3.2兆瓦 + 1 x 1.6兆瓦 + 0.5兆瓦 |
2 | 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泸定水电公司”) | 920 | 100% | 4 x 230兆瓦 | |
3 |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杂谷脑水电公司”) | 591 | 64% | 3 x 65兆瓦 + 3 x 56兆瓦 + 3 x 46兆瓦 + 3 x 30兆瓦 | |
4 | 四川华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投资公司”)(注1) | 883 | 100% | 3 x 70兆瓦 + 3 x 62兆瓦 + 3 x 56兆瓦 + 3 x 46兆瓦 + 3 x 38兆瓦 + 3 x 11兆瓦 + 4 x 8.5兆瓦 |
注1:四川投资公司装机的详细情况如下:
类型 | 发电厂╱公司名称 | 装机容量 (兆瓦) | 四川投资公司 持股比例 | 机组构成 |
水电 | 理县星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理县公司”) | 67 | 100% | 3 x 11兆瓦 + 4 x 8.5兆瓦 |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水洛河公司”) | 816 | 64.80% | 3 x 70兆瓦 + 3 x 62兆瓦 + 3 x 56兆瓦 + 3 x 46兆瓦 + 3 x 38兆瓦 |
注2:河北水电公司的机组构成中包含0.5兆瓦自用光伏发电机组,以及1.6兆瓦自用水力发电机组。
(3). 新增机组的装机容量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发电机组详情如下:
项目 | 装机类型 | 容量 (兆瓦) |
青岛公司 | 燃气发电 | 505.54 |
章丘热电公司 | 燃气发电 | 1,003.3 |
合计 | / | 1,508.84 |
(4). 已获核准及在建机组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主要的已获核准及在建机组情况如下:
公司/项目名称 | 机组类型 | 计划新增装机容量 (兆瓦) |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惠州公司”) | 燃气机组 | 2 x 535 |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公司”) | 燃气机组 | 2 x 546.7 |
华电汕头能源有限公司(“汕头能源”) | 煤电机组 | 2 x 1,000 |
龙口公司 | 煤电机组 | 1 x 660 |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乌溪江公司”) |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 298 |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灵宝公司”) |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 1,200 |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靖宇公司”) |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 1,800 |
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永昌公司”) |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 1,200 |
合计 | / | 9,321.4 |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电厂用电率完成5.02%,比上年同期下降0.04个百分点。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电机组设备的全年利用小时为3,746小时,其中燃煤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4,086小时,天然气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2,152小时,水力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3,363小时。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供电煤耗累计完成287.53克/千瓦时,显著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支出约为人民币50.79亿元用于基建工程投资,约为人民币38.51亿元用于一般技改、环保技改和小型基建投资,约为人民币2.09亿元用于参股股权投资,所用资金主要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 | 上年度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亿千瓦时) | 1,896.24 | 1,820.74 | 4.15% |
总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2,086.29 | 2,095.46 | -0.44% |
占比 | 90.89% | 86.89% | 4.00% |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加强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售电公司市场形象。本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区域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制定推行营销战略、客户管理、价格管理、渠道管理、绩效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体系,持续做实区域售电公司,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以公众开放日、增值服务和企业文化为载体,打造集责任品牌、服务品牌和文化品牌于一体的品牌体系,提高本公司品牌美誉度和市场认知度。
二、坚持客户至上,持续提升售电公司客户服务水平。加强客户分类管理,定期开展用户走访调研,并提供故障诊断、设备检修、容改需、负荷侧虚拟响应等增值服务。拓宽线上、线下等用户服务渠道,实现客户营销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客户服务体验。
三、统筹资源,持续提升售电公司专业化水平。本公司根据各区域售电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提供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支持,持续做实售电公司,进一步提升各区域售电公司在当地的专业化水平。发挥发用电等大数据技术优势,精准预测电力负荷,优化电力负荷曲线,减免客户偏差电量考核。发挥电、热、冷等资源优势,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和客户需求融合共生。
四、防范风险,持续提升售电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各区域电力市场形势,严格执行相关决策流程,不断强化市场交易管控,防范电力市场各种风险,保障本公司利益。
本公司先后在山东、安徽、河南、河北、广东、湖北、浙江、湖南等10个区域设立专业化售电公司,开展售电、售热等综合能源业务。2024年,本公司售电公司代理用户数超6,000户,合计完成售电量超970亿千瓦时。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人民币469.33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31.42亿元,同比增长7.1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参股单位收益增加的影响。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 并表 | 本期损益影响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 是 | 其他 | 21,541,700 | 31.03% | 否 | 2,645,174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煤炭产业开发和煤炭供应 | 否 | 其他 | 486,379 | 12.98% | 否 | 573,847 |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开采、生产和销售 | 否 | 其他 | 907,475 | 50.00% | 否 | 201,951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财务服务 | 否 | 其他 | 920,255 | 14.85% | 否 | 92,267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351,434 | 37,311 | - | - | 24,550 | - | -150,016 | 263,279 |
合计 | 351,434 | 37,311 | - | - | 24,550 | - | -150,016 | 263,27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对本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范围 | 于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 | 于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 | 2024年营业收入 | 2024年净利润 |
莱州公司 | 发电及售电 | 9,456,164 | 4,125,970 | 6,766,372 | 772,687 |
2.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占比较大的股权投资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股权投资项目 |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45,174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对于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的分析预测,电力消费方面,综合考虑我国目前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预计2025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电力供应方面,预计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超过4.5亿千瓦,202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有望超过38亿千瓦,同比增长14%左右。预计2025年迎峰度夏等用电高峰期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平衡。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增强核心功能,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价值创造力,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高质量完成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加快打造强而大的一流能源上市公司。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本公司预计完成发电量约2,100亿千瓦时左右。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本公司计划2025年将投入约人民币120亿元,用于电源项目建设、环保和节能技术改造及参股投资等。2025年,本公司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深化价值创造,全面提升经营质效水平。深入推进提质增效,稳固提升经营效益水平。加强电力市场形势研判,继续落实好煤机容量电价政策,统筹优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策略,提升度电边际贡献;积极争取燃机“两部制”电价政策,推动建立气电联动机制,确保燃机企业健康持续运营。突出抓好燃料成本管控,优化燃料采购机制和策略,全面做好保量控价工作。深入推进降本节支,提升成本管控水平,充分把握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窗口期,认真筹划2025年融资方案,提升融资工作质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持续做好高风险企业治理,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质效。强化真抓实干,持续夯实安全运营根基。聚焦迎峰度夏、温暖度冬、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确保重大活动和关键时段能源保供安全;科学制定电煤库存策略,着力提高战略客户优质长协兑现率,全力保障发电燃料供应。以安全生产“强基固本年”为抓手,下大气力夯实安全基础;突出科技强安,以更大力度推动AI赋能安全;深化供热安全能力提升改造,以设备更新保障安全生产全面升级,更好适应和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监督新建项目环境治理,确保依法合规组织施工。贯彻落实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有关政策要求,加强能耗指标分析、监督检查和异常跟踪,推动碳排放强度稳中有降。注重投资质量,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跟踪抽蓄项目产业政策,加强项目相对竞争力分析,差异化制定项目推进策略,形成“储备一批、推动一批、开工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紧紧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加快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加强投资计划和资本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发展和基建工程资金需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严控投资风险,确保项目投资收益。加强规范运作,巩固提升品牌形象。全力推进常规能源资产重组项目,保持与监管机构的有效沟通,及时答复反馈问题,尽快完成资产交割,适时启动配套募集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高质量组织业绩路演,高水平编制ESG报告,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管理,跟踪掌握新型关联交易动态,做好全过程监管指导。认真落实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市值管理相关制度、方案、措施,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红派息方案,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当前,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市场潜力大、经济韧性强等有利条件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但依然存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难度仍然较大等客观问题。在此影响下,本公司的经营形势仍具有潜在风险,可能面对的风险主要包括:
1.电力市场风险
随着电力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煤电机组的市场份额持续缩减,火电发电空间受到挤压。电力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的快速推进,对煤电机组的灵活调节能力和边际成本控制提出更高要求,老旧机组因边际成本偏高面临电量、电价双降的风险,供热机组容量电费回收难度亦可能增加。此外,新能源入市等有可能进一步加剧电价下行压力。本公司将加快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和技术升级,提升灵活调节能力与负荷支撑能力。强化电力市场形势研判,动态优化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交易策略,提升度电收益。
2.煤炭市场风险
国内煤炭产能释放受限,进口煤受税收政策影响对平抑内贸煤价作用减弱,叠加极端天气频发导致的运输受阻,局部地区高峰时段可能面临优质资源供应不足和库存结构失衡风险。国际地缘政治波动加剧煤炭市场不确定性,进口煤采购比例较高的沿海区域保供控价压力显著。此外,煤炭价格虽阶段性回落,但整体仍处高位且波动频繁,煤电业务成本管控难度加大。本公司将深化长协合同“压舱石”作用,加强与优质大矿合作,提升高热值煤占比,优化采购结构。精准研判市场趋势,灵活把握采购节奏,利用淡季低价储煤策略降低旺季成本压力。强化国际煤炭市场跟踪,优化进口煤采购方案,同时协同铁路部门控降运费成本。
3.环保风险
全国碳配额分配持续收紧,煤电企业碳履约成本可能显著增加。环保政策趋严,重点区域在水体保护、扬尘治理等领域提出更高要求,叠加低碳技术(如绿氨掺烧、碳捕集等)应用需求,环保费用支出面临上升压力。本公司将加快煤电低碳化改造,推进绿氨掺烧、碳捕集等技术研究,降低碳排放强度。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完善煤场封闭、灰渣综合利用等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统筹碳资产管理,优化碳交易策略,推动碳配额保值增值,探索碳资产收益新模式。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一贯重视公司治理,不断推进管理创新,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完善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努力实现本公司成长与股东利益的协调发展。自上市以来,本公司非常重视企业法制建设,尤其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有效保障股东利益,保障董事、监事行使权利。报告期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国务院令第七百五十八号)、《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43号)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废止,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研究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的实施,香港联交所刊发的《建议扩大无纸化上市制度及其他<上市规则>修订的咨询文件、咨询总结及港股相关<上市规则>修订》对落实有关无纸化的要求,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电定转”在2023年累计完成转股357,702,918股使本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以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更新与修订。2024年,本公司全年共计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12次、监事会会议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完成了包含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等106项重要议案的审议工作。截至本报告日,因达到退休年龄,张志强先生、李强德先生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赵伟先生、曾庆华先生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赵冰先生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非独立董事职务,经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朱鹏先生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并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朱鹏先生获选举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因达到退休年龄,戴军先生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非独立董事职务,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刘雷先生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并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刘雷先生获选举为本公司董事长。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陈斌先生获选举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新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引,
及时适应新的披露标准;加强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强化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积极利用交易所网站设置的投资者互动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提出的咨询和诉求;加强对持续关联交易的审核管理,确保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规范进行并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组织召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会议,推进本公司系统合法合规经营,夯实下属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基础,在本公司系统内全面落实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要求,本公司于2024年3月,在自查、审查及现场抽查的基础上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持续开展内控评价工作,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始终保持内控有效性,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变化及时宣贯培训,强化各层级内控合规意识,优化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内控工作高效开展。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在讨论、传递、审核、披露等环规范、合法,保密工作严谨、得当,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取非法收益从而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治理的主要方面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程序完全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已的权利。2024年内,本公司股东大会完成了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补充修订。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特殊地位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等相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本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1/3。2024年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责任、权利、义务,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明确的意见,能根据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本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有3名原董事离任,新选举董事3人,在第十届董事会中包含女性董事2人,充分实现本公司董事会性别多元化目标。董事会强化对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经理层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本公司目前共有3名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所有监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责任、权利、义务,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监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明确的意见,能坚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
5.本公司高级管理层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责,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其中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有关授权的行权情况,其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部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管理层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力量。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024年内,本公司通过接待股东来访、回答咨询等其他方式来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使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将坚持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取消后将给本公司正常经营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关联交易,继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按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治理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地改进和提高。本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完善公司内部制度,持续跟踪落实和评价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夯实管理基础,不断强化企业管理,通过完善法人治理、强化内部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来加强科学决策与内部控制,不断提高本公司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促进本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措施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中国华电制定并执行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产权清晰,使用规范,责权利对应。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二)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由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华电保证不会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中国华电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中国华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党内职务除外),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中国华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中国华电指导和监督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中国华电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中国华电保证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中国华电以管资本为抓手,依法依规履行控股股东职责,保证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由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中国华电指导和监督上市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在组织机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完全分开。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中国华电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避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由上市公司独立面向市场自主持续经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于2014年8月,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为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而做出承诺,中国华电将按照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避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原则,原则上以省(或区域)为单位,将同一省内(或区域内)的相关资产注入本公司。具体操作方案将根据中国华电相关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积极稳步推进。2024年,中国华电对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是否符合注入条件进行核查,并由华电国际进行披露。中国华电将在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完成向本公司的注入工作。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6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3月27日 | 1.审议批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18日 | 1.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的议案; 3.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批准关于修订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6.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7.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8.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审议批准关于聘请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9月6日 | 1.审议批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31日 | 1.审议批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审议批准关于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续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批准关于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1月28日 | 1.审议批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审议批准关于华电国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批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批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批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的议案; 7.审议批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8.审议批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审议批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审议批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1.审议批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2.审议批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7号》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13.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14.审议批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的议案;
15.审议批准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议案;
16.审议批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7.审议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华电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8.审议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华电申请清洗交易
豁免的议案;
19.审议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董事张志强先生、董事李强德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董事曹敏女士、独立董事李兴春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在任监事3,出席3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武曰杰先生、总法律顾问高明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1人,独立董事丰镇平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马敬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祝月光先生、副总经理武曰杰先生、总法律顾问高明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祝月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李国明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朱鹏先生、董事陈斌先生、董事王晓渤先生、独立董事李兴春先生及独立董事沈翎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祝月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戴军 | 原董事长 | 男 | 60 | 2022-8-26 | 2025-1-14 | - | - | - | - | - | 是 |
刘雷 | 董事长 | 男 | 51 | 2025-1-14 | - | - | - | - | - | - | 是 |
陈斌 | 副董事长 | 男 | 51 | 2024-12-20 | - | - | - | - | - | - | 否 |
总经理 | 2023-3-2 | - | 100.81 | ||||||||
朱鹏 | 副董事长 | 男 | 48 | 2024-9-5 | - | - | 是 | ||||
赵冰 | 原副董事长 | 男 | 47 | 2023-5-31 | 2024-9-5 | - | - | - | - | - | 是 |
张志强 | 原董事 | 男 | 61 | 2021-1-27 | 2024-3-26 | - | - | - | - | - | 是 |
李强德 | 原董事 | 男 | 61 | 2023-5-31 | 2024-3-26 | - | - | - | - | - | 是 |
赵伟(注) | 董事 | 男 | 57 | 2024-3-26 | - | - | - | - | - | - | 否 |
曾庆华 | 董事 | 男 | 57 | 2024-3-26 | - | - | - | - | - | - | 是 |
曹敏 | 董事 | 女 | 51 | 2023-5-31 | - | - | - | - | - | - | 是 |
王晓渤 | 董事 | 男 | 57 | 2018-10-30 | - | - | - | - | - | - | 是 |
李国明 | 董事 | 男 | 55 | 2022-8-24 | - | - | - | - | - | - | 否 |
财务总监 | 2022-6-15 | - | 89.81 | ||||||||
丰镇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0-6-30 | - | - | - | - | - | 18 | 否 |
李兴春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0-6-30 | - | - | - | - | - | 18 | 否 |
王跃生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1-6-30 | - | - | - | - | - | 18 | 否 |
沈翎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3-5-31 | - | - | - | - | - | 18 | 否 |
刘书君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3-5-31 | - | - | - | - | - | - | 是 |
马敬安 | 监事 | 男 | 58 | 2020-6-30 | - | - | - | - | - | - | 否 |
原纪委书记 | 2019-9-26 | 2024-6-14 | 90.59 | ||||||||
唐晓平(注) | 职工监事 | 男 | 51 | 2023-11-3 | - | - | - | - | - | 82.95 | 否 |
秦介海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6 | 2022-5-31 | - | - | - | - | - | 88.79 | 否 |
原副总经理 | 2022-3-25 | 2024-2-23 | |||||||||
原总法律顾问 | 2022-5-31 | 2024-3-12 | |||||||||
武曰杰 | 原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1-27 | 2024-10-11 | - | - | - | - | 74.24 | 否 |
李堪雨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5-1-14 | - | - | - | - | - | - | 否 |
祝月光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4-8-1 | - | - | - | - | - | 43.06 | 否 |
高明成 | 总法律顾问 | 男 | 55 | 2024-3-26 | - | - | - | - | - | 62.3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704.61 | / |
注:唐晓平先生所获得薪酬为其担任本公司之副总经济师职务于2024年期间所获得报酬;赵伟先生于2024年4月至9月期间在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所获得薪酬为人民币92.72万元。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戴军 | 戴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四年十一月,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新疆工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华北电力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管理学学士。戴先生原任本公司董事长,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戴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新疆玛纳斯电厂、新疆红雁池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新疆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徽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戴先生在电力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刘雷 | 刘雷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三年四月,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厂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工学学士;美国贝勒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刘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刘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电力研究院、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刘先生在电力企业管理、产业金融、资本运营等方面具有二十八年工作经验。 |
陈斌 | 陈斌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三年九月,毕业于湖南大学,经济学博士。陈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中国电力报社、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曾任本公司监事、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等职务。陈先生在电力企业管理、法律、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二十八年的工作经验。 |
朱鹏 | 朱鹏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六年一月,正高级会计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朱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绿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朱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大众报业集团、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先生在战略投资、资本运营、企业管理方面有二十六年工作经验。 |
赵冰 | 赵冰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七年十二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工学博士。赵先生原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不再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赵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与工业发展局、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威海团市委、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赵先生在行政管理、经济金融方面具有十九年 |
工作经验。 | |
张志强 | 张志强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三年八月,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张先生原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张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乌江渡发电厂、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公司)。张先生在电力企业管理、战略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李强德 | 李强德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三年十一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机械系工艺与设备专业,学士学位;武汉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硕士;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李先生原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江油发电厂、内江发电总厂、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公司、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李先生在电力运营、安全生产、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赵伟 | 赵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七年十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赵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赵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邯峰发电厂、河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电力燃料公司、河北华峰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华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华电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赵先生在企业管理、电力运营、战略投资等领域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
曾庆华 | 曾庆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七年十二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曾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曾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佳木斯发电厂、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电桐梓(遵义)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曾先生在企业管理、电力工程、产业发展等领域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
曹敏 | 曹敏女士,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三年十一月,正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曹女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监事、西安热 |
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曹女士曾先后就职于新疆红雁池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发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曹女士在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具有二十八年工作经验。 | |
王晓渤 | 王晓渤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八年三月,经济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王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山东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省外商投资服务公司、美国太平洋顶峰投资有限公司、英国CAMCO国际碳资产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先生在资本运营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李国明 | 李国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九年三月,正高级会计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李先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西柏坡发电总厂、河北省电力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李先生在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电力经营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丰镇平 | 丰镇平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五六年十一月,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博士。丰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西安交通大学二级教授、陕西省叶轮机械及动力装备工程实验室主任。丰先生曾为德国斯图加特大学航天系统研究所访问学者、德国柏林工业大学航空推进实验室DAAD访问教授;曾任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叶轮机械研究所所长、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等。 |
李兴春 | 李兴春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六年四月,复旦大学原子核科学系本科、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金融工程博士。李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昆朋(山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万稹(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金洲智慧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利得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利得山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利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江西新余食品联合总公司、江西新余物资局、携程旅行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在实业、证券、信托等领域拥有三十年以上的从业经验。 |
王跃生 | 王跃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零年七月,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于一九八五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大学任教至今。王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银行欧盟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辽宁成大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主要研究领域为当代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国际直接投资与跨国公司。 |
沈翎 | 沈翎女士,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一年六月,高级会计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沈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女士曾先后就职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女士在资本运作、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
刘书君 | 刘书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六年一月,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财政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刘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调研员。刘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山东经济学院、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山东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刘先生在经济金融、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
马敬安 | 马敬安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六年三月,正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硕士。马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马先生于一九八六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坊子发电厂、潍坊发电厂、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马先生在电力企业管理、煤炭企业经营和建设、企业党的建设等方面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唐晓平 | 唐晓平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三年十月,高级政工师,西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加入本公司。唐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副总经济师及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主任。唐先生一九九五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唐先生在电力生产、综合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具有二十八年的工作经验。 |
秦介海 | 秦介海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八年二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系热能工程专业,工学硕士,美国德克萨斯州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秦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省电力工程咨询院、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秦先生在战略投资、电力工程、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
武曰杰 | 武曰杰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一年七月,高级政工师,毕业于华北工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武先生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武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潍坊发电厂、安徽宿州发电有限公司、漯河电厂筹建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武先生在电力生产经营、电源项目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的工作经验。 |
李堪雨 | 李堪雨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九年十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工学学士。李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十里泉发电厂、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李先生在企业发展战略、投资规划、电力企业运营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祝月光 | 祝月光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六年八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祝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祝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祝先生在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管理、法律合规等方面具有二十一年的工作经验。 |
高明成 | 高明成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九年四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华北工学院工程管理专业。高先生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及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审计部)主任,兼任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高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山东潍坊发电厂、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在企业发展、证券融资、法律合规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戴军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济师 | 2022年7月 |
刘雷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济师 | 2024年12月 |
赵冰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理 | 2022年5月 |
曹敏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部副主任 | 2019年2月 |
王晓渤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原首席资本运营专家 | 2020年5月 |
原资本运营部部长 | 2020年8月 | ||
刘书君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调研员 | 2024年12月 |
原财务部资深经理 | 2022年10月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其他单位任职详见前述其简历。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本公司设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已审阅现有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更改薪酬政策的建议。每次会议后,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与监事的薪酬方案需经股东大会确认。任何董事不得参与制定本身的薪酬。现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跃生先生担任主席。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曾庆华和王晓渤,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兴春和沈翎。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本公司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乃根据其个人的技能、知识水平及对事务的投入程度,并参照本公司业绩与盈利状况、同业水平及市场环境而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相关薪酬组成及水平已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中披露。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本公司董事和监事不领取其担任董事和监事职务的任何报酬,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704.61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戴军 | 原董事长 | 离任 | 达到退休年龄 |
刘雷 | 董事长 | 选举 | 新选举为董事长 |
陈斌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选举 | 新选举为副董事长 |
朱鹏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新选举为副董事长 |
赵冰 | 原副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调整原因 |
张志强 | 原董事 | 离任 | 达到退休年龄 |
李强德 | 原董事 | 离任 | 达到退休年龄 |
赵伟 | 董事 | 选举 | 新选举为董事 |
曾庆华 | 董事 | 选举 | 新选举为董事 |
秦介海 | 董事会秘书、原副总经理 | 解聘 | 工作调整原因解聘副总经理 |
武曰杰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原因 |
李堪雨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新聘任为副总经理 |
祝月光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新聘任为副总经理 |
高明成 | 总法律顾问 | 聘任 | 新聘任为总法律顾问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2月2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批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26日 | 1.审议批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审议批准关于聘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3月27日 | 1.审议批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发展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审议批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7.审议批准关于2023年度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8.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管理层声明书的议案; 10.审议批准香港联交所要求的2023年度业绩公告及年报; 11.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2.审议批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13.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4.审议批准关于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5.审议批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7.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18.审议批准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1.审议批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事宜提请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2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3.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审议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6月17日 | 1.审议批准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1日 | 1.审议批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18.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1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1.审议批准总经理中期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中期发展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 4.审议批准香港联交所要求的中报及中期业绩公告; 5.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管理层声明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批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9.审议批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0.审议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5日 | 1.审议批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15日 | 1.审议批准关于发行类REITs方案并开展相关事项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发行类REITs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H股新登记处处理派息事宜的议案; |
1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华电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华电申请清洗交易豁免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1.审议批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审议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戴军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陈斌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朱鹏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赵冰 | 否 | 8 | 6 | 0 | 2 | 0 | 是 | 3 |
张志强 | 否 | 1 | 0 | 0 | 1 | 0 | 否 | 0 |
李强德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赵伟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曾庆华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曹敏 | 否 | 12 | 11 | 0 | 1 | 0 | 否 | 4 |
王晓渤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李国明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丰镇平 | 是 | 12 | 11 | 0 | 1 | 0 | 否 | 4 |
李兴春 | 是 | 12 | 12 | 0 | 0 | 0 | 否 | 3 |
王跃生 | 是 | 12 | 11 | 0 | 1 | 0 | 否 | 5 |
沈翎 | 是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8月13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8月22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赵冰先生均委托王晓渤先生出席会议。2024年9月5日,赵冰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刘雷、朱鹏、赵伟、李国明、丰镇平 |
审计委员会 | 沈翎、曹敏、王晓渤、李兴春、王跃生 |
提名委员会 | 丰镇平、陈斌、王晓渤、李兴春、王跃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跃生、曾庆华、王晓渤、李兴春、沈翎 |
(二)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3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发展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事宜提请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5.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8月1日 | 1.听取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7.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的议案。 | ||
2024年10月15日 | 1.听取关于类REITs发行方案的汇报; 2.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类REITs方案并开展相关事项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类REITs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0月30日 | 1.听取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进展的汇报;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3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2.听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5.审议通过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听取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审议批准审计部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 10.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
2024年4月26日 | 1.听取关于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说明; 2.听取公司2024年一季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8月1日 | 1.听取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8月21日 | 1.听取关于中期财务报告的说明; 2.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 3.审议批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有关财务信息审议情况的说明;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6.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审议批准关联方名单; 8.听取公司2024年二季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9.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华电哈萨克斯坦能源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 10.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中期工作报告。 | ||
2024年10月15日 | 1.听取关于类REITs发行方案的汇报; 2.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类REITs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0月30日 | 1.听取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说明;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3.听取公司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4.听取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进展的汇报;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四)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2月2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3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2.审议批准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8月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2月2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五)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年3月26日 | 1.审议批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年薪考核兑现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考核兑现的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3.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8月21日 | 1.审议批准关于调整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88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20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5,09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1,95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专业技术岗位 | 2,952 |
生产岗位 | 16,226 |
管理岗位 | 5,111 |
服务岗位 | 700 |
其他岗位 | 104 |
合计 | 25,09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1,529 |
大学本科 | 13,797 |
大学专科 | 6,399 |
中专学历 | 1,937 |
技校学历 | 477 |
高中及以下 | 954 |
合计 | 25,09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一适应、两挂钩”工资决定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规范分配秩序、激励重点人群、倾斜一线基层的工作要求,坚持效益决定、效率调节、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工资总额与效益效率、绿色发展、重点任务紧密挂钩,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各单位功能定位、目标完成、工资水平等因素,分档调控工资增幅,加大向基层一线和收入偏低单位的倾斜力度,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本公司系统员工参加培训共计336,754人次,全员培训率完成98.49%,各岗位类型员工受训平均时数98.55小时,员工能力素质持续提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能够做到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本公司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长远利益及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于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为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以总股本10,227,561,133股为基数,总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18,204.89千元(含税),并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分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2024年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1元(含税),包含2024年半年度已完成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本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以总股本10,227,561,133股为基数,合计约为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本次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有待于在即将举行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后生效。2024年度派发股息金额占可供分配归母净利润的45.72%。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于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因常规能源资产重组原因,使得本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保持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不变,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的总金额基础上作出相应调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147,787.84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98,019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5.72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147,787.8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5.72 |
注:本公司2024年年度派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1元(含税),包含2024年半年度已完成派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8元(含税)。因此,本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以总股本10,227,561,133股为基数,合计约为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若于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因常规能源资产重组原因,使得本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保持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13元(含税)不变,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的总金额基础上作出相应调整。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5,727,434.2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5,727,434.2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481,47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30.8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30,83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1,924,323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总经理年薪方案:
为实现本公司2024年度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完成本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总经理实行与年度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年薪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职工薪酬水平等因素,并参照同类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等原则来确定2024年度本公司总经理的年薪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激励与考核:
为实现本公司2024年度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完成董事会的年度工作任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坚持以业绩为导向,按照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制订2024年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兑现。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本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公司制度建设工作要求,优化繁简分流的制度审核工作机制,严格制度审核把关,提高制度审核质量
和效率,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发展活力动力。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制度,根据内外部法律法规变化、上市规则变动,持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办法》,完善系统各层级单位内控评价职责、完善检查内容,确保公司内控评价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保持上市公司有效管控,防范可控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推动改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建立对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子公司及时向本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件、重大财务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件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者股东大会审议。要求子公司及时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本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取得并分析各子公司的营运报告及财务报表,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2024年,本公司对所属公司2024年度“三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督促各子公司“三会”工作贯彻落实。委派董监事参加各子公司年度“三会”并发表意见,通过子公司“三会”平台将公司发展战略和安排部署进行贯彻落实。本公司“三会”议案审核信息系统实现了所属子公司“三会”流程的线上办理,审批流程明确可查,夯实了管理基础,完善了权责分配,进一步提升了子公司“三会”议题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4,86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有火电企业均取得了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证,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废(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流域或省(市、区)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按照各排污许可证要求设置主要排污口1,443个,排污口分布情况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未有超出各排污许可的排污口。目前,烟气、废水均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本公司全年共排放二氧化硫约12,282吨,平均排放强度为0.06克/千瓦时;共排放氮氧化物约24,286吨,平均排放强度为0.12克/千瓦时;共排放烟尘约1,554吨,平均排放强度为0.01克/千瓦时;共排放废(污)水约1,403万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火电厂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或实施了环保技术改造,本公司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达到了超低排放要求。本公司将在继续扎实做好环保技改工作的同时加强各环保设施的运维工作。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有机组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所有电厂均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企业均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均按照环保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检测方案并实施。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本公司排污许可有关信息均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上进行公示;污染物排放信息已在地方政府相关网站及厂区对外明显处实时公示。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投运率均接近100%;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废水排放大幅减少,部分电厂达到了废水零排放;加强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综合利用率均达90%以上;高度重视废催化剂等危废的处理工作,尽量减少固废的存放,处理率100%;所有煤场均进行了封闭,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水电生态流量,定期开展鱼类增殖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供电排放二氧化碳强度(单位:克/千瓦时) | 783.3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本公司减碳措施主要体现在节能技术研究(改造)、拓展热用户等方面,如汽轮机通流改造等,同时加强设备管理,优化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的《2024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4,370.10 |
其中:资金(万元) | 4,370.10 |
物资折款(万元)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本公司积极开展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本公司有帮扶任务的区域,也按照各地区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帮扶点,选派帮扶干部,发挥行业和资源优势,高质量实施项目帮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贡献了力量,充分展现了央企责任和担当。2025年,本公司将继续践行中央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持帮扶力度不减,适当调增消费帮扶规模,按计划开展对定点帮扶点消费帮扶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加强对有帮扶任务的区域进行跟踪督促,确保达标完成工作任务。本公司将着力进一步探索优化消费帮扶工作,强化协调联动,突出精准帮扶,更好发挥帮扶实效。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国华电 | 当国家关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的相关法规正式颁布并实施后,中国华电将积极促成本公司管理层激励计划。 | 2006年6月 | 否 | 该承诺长期有效并正在履行 | 是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中国华电 | 关于股份锁定与限售期的承诺: 1.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6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 | 2024年12月 | 否 | 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毕止 | 是 |
据本公司相关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积极稳步推进。本公司将在每年财务决算后,对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是否符合注入条件进行核查,并进行披露。本公司将在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完成向上市公司的注入工作。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华电 | 中国华电将按照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避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原则,原则上以省(或区域)为单位,将同一省内(或区域内)的相关资产注入本公司。具体操作方案将根据中国华电相关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积极稳步推进。中国华电将在每年财务决算后,对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是否符 | 2014年8月 | 否 | 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 | 是 |
合注入条件进行核查,并进行披露。中国华电将在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完成向本公司的注入工作。 | ||||||
其他 | 中国华电 | 中国华电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 2024年12月 | 否 | 自2024年12月起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华电 | 中国华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中国华电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华电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中国华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 | 2024年12月 | 否 | 自2024年12月起 | 是 |
出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中国华电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2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邱欣、闫欢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邱欣累计服务2年、闫欢累计服务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2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是某些日常业务或资产收购项目中产生的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但是本公司管理层相信上述案件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十、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于2023年9月11日,本公司与中国华电签订为期3年的《关于购买(供应)燃料、设备及服务框架协议》,以延续原有燃料、设备及服务采购(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据此,本公司从中国华电购买燃料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80亿元,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采购工程设备、产品及服务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以及本公司向中国华
电出售燃料及提供服务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30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及2023年9月1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4年,本公司向中国华电购买燃料的实际发生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57.23亿元,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采购工程设备、产品及服务的实际发生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2.17亿元,向中国华电出售燃料及提供服务的实际发生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4.70亿元,均未超过各项交易的年度上限。
(2)于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电财务”)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华电财务据此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等。其中,本公司在华电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90亿元,且不超过华电财务给予本公司的日均贷款余额。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本公司与华电财务续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延续现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华电财务据此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等。其中,(1)在华电财务存款的每日余额最高数额120亿元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的融资每日余额;(2)华电财务提供给本公司的年度综合授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其中贷款余额不超过250亿元;(3)华电财务所收取的费用,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或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适用),不高于年化千分之四且不高于华电财务就同种类其他金融服务向中国华电其他成员单位收取的费用标准;(4)华电财务提供结算业务服务时,相关结算费用均由华电财务承担。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22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4年,本公司在华电财务的存款每日余额最高数额为人民币87.46亿元,没有超过上述约定,满足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3)于2022年10月28日,本公司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签署了为期3年的《关于煤炭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协议,本公司每年从兖矿能源采购煤炭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2024年,本公司向兖矿能源采购煤炭的实际发生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7.67亿元,未超过协议约定的年度上限,满足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4)于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签订《关于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以延续原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各类交易额度的年度上限保持不变,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赁的融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就香港上市规则而言,直接租赁构成“收购”,而售后回租构成“出售”。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将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内直接租赁所涉及的使用权资产总值的年度最高金额和售后回租年度最高交易金额分别设定为人民币15亿元及人民币5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本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签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项下2025年至
2026年直接租赁的年度上限由人民币15亿元调至人民币20亿元,售后回租的年度上限由人民币5亿元调至人民币20亿元。除上述修订以外,现有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维持不变。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22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直接租赁所涉及的使用权资产总值为人民币
0.05亿元,售后回租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的余额为人民币5.16亿元;以上均未超过协议所约定的上限,满足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5)于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华电保理”)签订了为期3年的《关于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约定与华电保理开展保理业务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75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的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本公司与华电保理续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关于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以延续现有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约定与华电保理开展保理业务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75亿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22日的公告。2024年,上述保理业务所发生的金额为人民币34.26亿元,未超过协议约定年度上限,满足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原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该项目正处在监管机构的审核过程中。 | 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2025年3月13日及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中国华电 | 控股股东 | / | / | / | 5,749,770 | -1,242,600 | 4,507,170 |
华电财务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 | / | 9,525,045 | -40,893 | 9,484,152 |
合计 | / | / | / | 15,274,815 | -1,283,493 | 13,991,322 |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华电财务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9,000,000.00 | 0.11%-2.01% | 5,383,662 | 254,802,109 | 254,393,616 | 5,792,156 |
合计 | / | / | / | 5,383,662 | 254,802,109 | 254,393,616 | 5,792,156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华电财务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2.1%-3.35% | 9,505,045 | 21,863,337 | 22,124,230 | 9,244,152 |
合计 | / | / | / | 9,505,045 | 21,863,337 | 22,124,230 | 9,244,152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华电财务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票据贴现 | / | 240,0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华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贷款及票据贴现业务,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本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资产作为标的资产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类REITs)。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湖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华电金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接受有限合伙企业、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和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设立服务信托提供受托服务产品,并收取信托服务报酬。于2024年10月15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协议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签署。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人事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订立信托协议之关联交易公告》。
十三、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委托贷款 | 自有资金 | 500,119 | 327,470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贷款类型 | 委托贷款金额 | 委托贷款起始日期 | 委托贷款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河北核电”) | 信用贷款 | 157,650 | 2021-11-25 | 2024-11-22 | 自有资金 | 项目建设 | 4.75 | - | 22,736 | 22,736 | 是 |
河北核电 | 信用贷款 | 15,000 | 2022-3-21 | 2024-11-22 | 自有资金 | 项目建设 | 4.75 | - | 1,934 | 1,934 | 是 |
河北核电 | 信用贷款 | 58,408 | 2022-12-26 | 2025-12-25 | 自有资金 | 项目建设 | 4.75 | 2,851 | 5,595 | 5,595 | 是 |
河北核电 | 信用贷款 | 96,412 | 2023-12-20 | 2026-12-18 | 自有资金 | 项目建设 | 4.75 | 9,261 | 4,669 | 4,669 | 是 |
河北核电 | 信用贷款 | 172,650 | 2024-11-22 | 2027-11-19 | 自有资金 | 项目建设 | 4.75 | 24,238 | 661 | 661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79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24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4,620,061,224 | 45.17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0,730,692 | 1,891,235,018 | 18.49 | -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664,865,346 | 6.50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244,392,650 | 2.39 | - | 无 | - | 未知 |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12,010,100 | 118,499,900 | 1.16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76,249,700 | 0.75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 | -45,600 | 69,800,000 | 0.68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764,138 | 58,764,138 | 0.57 | - | 无 | - | 其他 |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账户 | 54,248,600 | 54,248,600 | 0.53 | - | 无 | - | 未知 | |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8,250,000 | 48,386,900 | 0.47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4,620,061,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534,199,224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85,862,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91,235,0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562,217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709,672,801 |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64,865,346 | 人民币普通股 | 664,865,346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44,392,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392,650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118,49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499,90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6,24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49,700 |
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 | 69,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8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764,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58,764,138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账户 | 54,24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248,600 |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48,38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386,900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江毅 |
成立日期 | 2003年4月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本报告日, 1.中国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1.30%的股权; 2.中国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8.50%的股权; 3.中国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8.29%的股权; 4.中国华电间接持有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53.75%的股权; 5.中国华电间接持有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62.50%的股权。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华电国际电力 | 22HDGJ02 | 137821.SH | 2022-09-14 | 2022-09-16 | 2025-09-16 | 15.00 | 2.58 | 利息每年 | 上海 | 中信证券股份 | 中信证券 | 面向专业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 | 否 |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 |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证券交易所 |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机构投资者 | 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HDGJY1 | 185705.SH | 2022-04-21 | 2022-04-25 | 2025-04-25 | 25.00 | 3.14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202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2日,本息兑付日为2024年12月13日。该次本息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12月13日实施完毕。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202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8日,本息兑付日为2024年11月11日。该次本息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11月11日实施完毕。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 | 本公司于2024年9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2024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3日,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9月18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9月18日实施完毕。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公司于2024年7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9日,本息兑付日为2024年7月21日。该次本息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7月21日实施完毕。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公司于2024年4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4日,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4月25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4月25日实施完毕。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能源保供债) |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能源保供债)2025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3日,本息兑付日为2025年1月6日。该次本息兑付工作已于2025年1月6日实施完毕。 |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 | 185705.SH、185902.SH、137753.SH、138613.SH |
债券简称 | 22HDGJY1、22HDGJY2、22HDGJY3、22HDGJY4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
选择权条款是否触发或执行 | 否 |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触发执行的具体情况、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等(触发或执行的) | 不适用 |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 | 曾诚 | 010-60834709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 / | 盛蕾、马骁 | 010-66428877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 / | 李超 | 13811220257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 付志成、卯建强 | 卯建强 | 010-88827799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詹军、邱欣 | 邱欣 | 1381162597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三)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185705.SH |
债券简称 | 22HDGJY1 |
债券余额 | 25.00 |
续期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利率跳升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利息递延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强制付息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 |
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 | 是 |
其他事项 | 不涉及 |
4. 公司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者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8. 公司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137821.SH |
债券简称 | 22HDGJ02 |
债券余额 | 15.00 |
低碳转型项目进展情况(如有)及其产能效益或转型效果(低碳转型公司债券适用) | 本期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投项目在本期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未发生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募投项目合规性方面不存在与评估标准不符合的情况。已投项目中节能降碳改造及供热改造类的现役机组的能耗指标均领先行业能耗基准水平,新建及扩建机组能耗水平均优于标杆水平。 |
关键绩效指标表现(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适用) | 不适用 |
低碳转型目标达成情况(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适用) | 不适用 |
对债券结构所产生的影响(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适用) | 不适用 |
实现的低碳转型效益(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适用) | 本期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已投项目年总供电量为191.93亿千瓦,供热量为6,270.00万吉焦。经测算,相比同等供电量的处于基准水平的机组,已投项目涉及机组每年可节约标准煤46.77万吨,减排CO2 103.36万吨。按照已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度与项目总投资比例折算,已投项目可实现年节约标准煤5.11万吨,减排CO2 11.30万吨。 |
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的出具情况及主要评估或认证内容(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适用) | 发行人已制定清晰的低碳转型总体规划,本期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70%用于低碳转型领域项目,募投项目符合发行人总体低碳转型规划及募投领域低碳转型路线要求,具有显著的节能减碳等环境效益。 |
其他事项 | 不适用 |
9. 公司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10. 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11. 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1).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公司无非经营性占用。报告期初,公司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余额:327,945千元;
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合计:327,945千元
(2).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38%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注) | 2023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注)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河北核电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7,945 | 327,945 | 委托贷款及利息 | 非经营性往来 |
合计 | / | / | 327,945 | 327,945 | / | / |
注:占用资金余额由委托贷款人民币32,746.95万元以及季度付息日至月末最后一日之间所产生的应收利息两部分构成。
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是 √否
(3). 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2. 负债情况
(1). 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1 公司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司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524.46亿元和557.13亿元,
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6.23%。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已逾期 | 1年以内(含) | 超过1年(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0.00 | 57.29 | 178.92 | 236.21 | 42.40 |
银行贷款 | 0.00 | 108.15 | 124.32 | 232.47 | 41.73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0.00 | 19.19 | 8.74 | 27.93 | 5.01 |
其他有息债务 | 0.00 | 3.85 | 56.67 | 60.52 | 10.86 |
合计 | 0.00 | 188.48 | 368.65 | 557.13 | - |
1.2 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184.36亿元和1,178.35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0.51%。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已逾期 | 1年以内(含) | 超过1年(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0.00 | 57.29 | 178.92 | 236.21 | 20.05 |
银行贷款 | 0.00 | 354.10 | 409.35 | 763.44 | 64.79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0.00 | 59.03 | 45.36 | 104.38 | 8.86 |
其他有息债务 | 0.00 | 29.61 | 44.70 | 74.31 | 6.31 |
合计 | 0.00 | 500.02 | 678.33 | 1,178.35 | - |
1.3 境外债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0亿元人民币,且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0亿元人民币。
(2). 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主要负债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2023年余额 | 变动比例 (%)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短期借款 | 278.91 | 189.68 | 47.04 | 优化融资结构,适度增加短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642.16 | 745.64 | -13.88 |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2 | - | 不适用 |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增加 |
长期债券 | 226.19 | 239.91 | -5.72 | / |
(4). 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5华电股SCP001 | 012580765.IB | 2025-03-25 | 2025-03-25 | 2025-06-23 | 20.00 | 1.86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 | 25华电股MTN003(能源保供特别债) | 102581173.IB | 2025-03-17 | 2025-03-18 | 2028-03-18 | 20.00 | 2.4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5华电股MTN002 | 102580625.IB | 2025-02-17 | 2025-02-19 | 2027-02-19 | 15.00 | 2.1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5华电股MTN001 | 102580563.IB | 2025-02-13 | 2025-02-17 | 2028-02-17 | 15.00 | 2.05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华电股SCP004 | 012484058.IB | 2024-12-31 | 2025-01-03 | 2025-03-28 | 20.00 | 1.65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中期票据 | 24华电股MTN009 | 102485521.IB | 2024-12-19 | 2024-12-23 | 2027-12-23 | 22.00 | 1.83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 | 24华电股MTN008 | 102484951.IB | 2024-11-14 | 2024-11-18 | 2026-11-18 | 20.00 | 2.12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 | 24华电股MTN007 | 102484029.IB | 2024-09-10 | 2024-09-11 | 2026-09-11 | 16.00 | 2.09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24华电股MTN006A | 102483990.IB | 2024-09-05 | 2024-09-06 | 2027-09-06 | 10.00 | 2.1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六期中 | 24华电股MTN006B | 102483991.IB | 2024-09-05 | 2024-09-06 | 2029-09-06 | 10.00 | 2.2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期票据(品种二) | 随本金一起支付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24华电股MTN005 | 102483525.IB | 2024-08-13 | 2024-08-15 | 2027-08-15 | 13.00 | 2.07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24华电股MTN004A | 102483468.IB | 2024-08-08 | 2024-08-12 | 2027-08-12 | 10.00 | 2.05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24华电股MTN004B | 102483469.IB | 2024-08-08 | 2024-08-12 | 2029-08-12 | 10.00 | 2.17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4华电股MTN003 | 102482947.IB | 2024-07-09 | 2024-07-11 | 2027-07-11 | 25.00 | 2.17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4华电股MTN002 | 102482311.IB | 2024-06-14 | 2024-06-18 | 2027-06-18 | 15.00 | 2.13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4华电股MTN001 | 102481205.IB | 2024-03-25 | 2024-03-27 | 2027-03-27 | 20.00 | 2.8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十期中期票据 | 23华电股MTN010 | 102382449.IB | 2023-09-11 | 2023-09-13 | 2026-09-13 | 20.00 | 3.32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九期中期票据 | 23华电股MTN009 | 102381980.IB | 2023-08-07 | 2023-08-09 | 2026-08-09 | 15.00 | 3.06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23华电股MTN008B | 102381633.IB | 2023-07-07 | 2023-07-11 | 2026-07-11 | 10.00 | 3.1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23华电股MTN008A | 102381632.IB | 2023-07-07 | 2023-07-11 | 2025-07-11 | 10.00 | 2.9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3华电股MTN007B | 102381613.IB | 2023-07-05 | 2023-07-07 | 2026-07-07 | 10.00 | 3.1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 | 否 |
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协议交易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23华电股MTN007A | 102381612.IB | 2023-07-05 | 2023-07-07 | 2025-07-07 | 15.00 | 2.92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 | 23华电股MTN006 | 102381387.IB | 2023-06-12 | 2023-06-14 | 2025-06-14 | 10.00 | 2.88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23华电股MTN005 | 102381170.IB | 2023-05-08 | 2023-05-10 | 2025-05-10 | 20.00 | 3.06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 23华电股MTN004 | 102380994.IB | 2023-04-19 | 2023-04-21 | 2025-04-21 | 15.00 | 3.15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22华电股MTN002B | 102280832.IB | 2022-04-18 | 2022-04-20 | 2027-04-20 | 10.00 | 3.39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22华电股MTN002A | 102280831.IB | 2022-04-18 | 2022-04-20 | 2025-04-20 | 10.00 | 2.95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1华电股MTN004 | 102101970.IB | 2021-09-24 | 2021-09-28 | 2026-09-28 | 18.00 | 3.57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 | 银行间市场 | 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 | 否 |
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 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协议交易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刊登了《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安排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兑付手续。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本公司于2024年9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9月11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十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9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十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九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7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九期中期票据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8月9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公司于2024年7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二)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7月11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本公司于2024年7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一)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7月11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本公司于2024年6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品种一)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7月7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公司于2024年6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二)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7月7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5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5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5月10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4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4月21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品种一) | 本公司于2024年2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 | 本公司于2024年1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2月9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 | 本公司于2024年1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2024年付息安排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1月18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6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兑付安排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公司于2024年4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24年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4月20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本公司于2024年4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4年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4月20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革命老区) | 本公司于2024年1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革命老区)2024年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1月17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8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2024年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9月28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9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9月16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8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兑付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8月30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7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公司于2024年2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24年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公司于2024年1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24年付息公告》,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4年1月3日完成付息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公司于2024年6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兑付安排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24年兑付安排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公司于2024年8月刊登了《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兑付安排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9月5日完成兑付手续。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本公司于2024年2月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该次兑付工作已于2024年4月2日完成兑付手续。 |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 | 101900852.IB、101901222.IB、101901626.1B |
债券简称 | 19华电股MTN002B、19华电股MTN003B、19华电股MTN004B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
选择权条款是否触发或执行 | 是 |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触发执行的具体情况、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等(触发或执行的) | 1、19华电股MTN002B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已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行权公告》,行权日为2024年6月26日,发行人赎回金额为15亿元,赎回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本次行权对投资者权益无重大不利影响。 2、19华电股MTN003B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已于2024年8月8日发布《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行权公告》,行权日为2024年9月5日,发行人赎回金额为5亿元,赎回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本次行权对投资者权益无重大不利影响。 3、19华电股MTN004B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行权公告》,行权日为2024年11月28日,发行人赎回金额为5亿元,赎回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本次行权对投资者权益无重大不利影响。 |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 / | 盛蕾、马骁 | 010-66428877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12层 | / | 苏发玲、张伟 | 010-62299800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 / | 李超 | 13811220257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 董士嘉 | 010-85191300 |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 付志成、卯建强 | 卯建强 | 010-88827799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詹军、邱欣 | 邱欣 | 1381162597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 |
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中期票据 | 22.00 | 22.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 | 20.00 | 2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 | 16.00 | 16.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15.00 | 1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13.00 | 13.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5.00 | 2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5.00 | 1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15.00 | 1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00 | 2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十期中期票据 | 20.00 | 2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九期中期票据 | 15.00 | 1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15.00 | 1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20.00 | 2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 15.00 | 1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品种一) | 25.00 | 2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 | 25.00 | 2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 | 20.00 | 2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15.00 | 1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10.00 | 1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革命老区) | 20.00 | 2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25.00 | 2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 18.00 | 18.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0.00 | 2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23.00 | 23.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5.00 | 2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5.00 | 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5.00 | 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5.00 | 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5.00 | 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5.00 | 15.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30.00 | 30.00 | 0.00 | 运作正常 | 不涉及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52,031 | 3,802,752 | 40.74 |
流动比率 | 0.45 | 0.45 | - |
速动比率 | 0.37 | 0.38 | -2.63 |
资产负债率(%) | 61.55 | 62.62 | 减少1.07百分点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9 | 0.17 | 11.76 |
利息保障倍数 | 3.66 | 2.51 | 45.82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4.95 | 3.50 | 41.4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90 | 5.24 | 31.68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XYZH/2025BJAA3B0380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电国际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电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BJAA3B0380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一)营业成本核算准确性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5.营业成本”所示。2024年度共发生营业成本103,070,648千元,主要构成为燃煤成本、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等,该等金额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营业成本核算准确性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与营业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采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结合营业收入的审计,分析两期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对比分析两期营业成本费用组成及金额变动的合理性,如果存在异常,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 3.通过行业数据、近期历史数据,分析燃煤采购价格和标煤单耗的合理性,并对波动原因进行分析。检查全年燃煤购销存情况,复核燃煤耗用量,通过抽查部分合同、出入库单据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检查出入库数据准确性; 4.结合固定资产和存货等科目的审计,检查计入营业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结转等金额的准确性; 5.对年末燃煤进行监盘,对盘点日至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燃煤的出入库进行分析核对;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成本交易进行截止测试; 7.检查营业成本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BJAA3B0380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二)固定资产计量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4.固定资产”所示。2024年12月31日,华电国际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9,274,064千元,占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57.74%,是华电国际资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 | 1.了解和评价与固定资产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关键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对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华电国际的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2.检查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比同行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方法,检查采用的折旧方法是否能合理分摊固定资产成本,预计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是否合理; 3.对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执行复核计算的程序,以验证折旧计提的准确性; 4.抽查本期新增的大额固定资产,检查与之相关的审批、合同、发票、验收等支持性文件,检查本期固定资产减少的情况,并核查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5.检查固定资产的权属证书,以确定是否归华电国际所有或控制,是否存在受限情况; 6.对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检查重要固定资产,了解其生产使用情况,确定其是否存在; 7.与管理层讨论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取得管理层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计算表,复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BJAA3B0380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华电国际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电国际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电国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电国际、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电国际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电国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电国际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电国际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邱欣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欢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5,851,104 | 5,455,157 |
应收票据 | 五、2 | 32,021 | 14,701 |
应收账款 | 五、3 | 11,561,740 | 12,168,585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4 | 131,821 | 364,825 |
预付款项 | 五、6 | 4,018,650 | 3,185,062 |
其他应收款 | 五、5 | 946,935 | 1,177,762 |
存货 | 五、7 | 5,160,041 | 4,500,58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8 | 58,493 | 172,900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9 | 1,327,235 | 1,542,141 |
流动资产合计 | 29,088,040 | 28,581,71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五、10 | 269,452 | 155,045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1 | 46,932,980 | 43,791,15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五、12 | 263,279 | 351,434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13 | 73,580 | 70,881 |
固定资产 | 五、14 | 129,274,064 | 131,660,255 |
在建工程 | 五、15 | 6,930,611 | 7,352,868 |
使用权资产 | 五、16 | 175,226 | 77,360 |
无形资产 | 五、17 | 7,509,627 | 7,273,051 |
开发支出 | 1,897 | 2,217 | |
商誉 | 五、18 | 373,940 | 373,940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19 | 625,955 | 521,6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20 | 1,690,747 | 2,510,3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21 | 665,974 | 314,3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4,787,332 | 194,454,583 | |
资产总计 | 223,875,372 | 223,036,2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23 | 27,890,773 | 18,967,777 |
应付票据 | 五、24 | 1,928,100 | 841,868 |
应付账款 | 五、25 | 9,031,759 | 10,445,786 |
预收款项 | 4,600 | 9,271 | |
合同负债 | 五、27 | 2,657,826 | 2,157,646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8 | 186,556 | 215,801 |
应交税费 | 五、29 | 743,469 | 849,354 |
其他应付款 | 五、26 | 2,117,273 | 2,423,58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30 | 19,181,854 | 27,184,439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31 | 1,386,295 | 101,140 |
流动负债合计 | 65,128,505 | 63,196,66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32 | 49,861,021 | 61,600,917 |
应付债券 | 五、33 | 17,892,058 | 9,794,241 |
租赁负债 | 五、34 | 79,480 | 46,621 |
长期应付款 | 五、35 | 14,532 | 28,10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579 | 8,240 | |
预计负债 | 五、36 | 153,236 | 147,142 |
递延收益 | 五、37 | 3,629,930 | 3,813,4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20 | 1,031,719 | 1,021,12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2,668,555 | 76,459,854 | |
负 债 合 计 | 137,797,060 | 139,656,521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38 | 10,227,561 | 10,227,561 |
其他权益工具 | 五、39 | 25,019,956 | 30,656,009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25,019,956 | 30,656,009 | |
资本公积 | 五、40 | 15,176,602 | 14,357,934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41 | 172,084 | 175,028 |
专项储备 | 五、42 | 126,200 | 112,758 |
盈余公积 | 五、43 | 5,450,525 | 5,040,910 |
未分配利润 | 五、44 | 11,161,844 | 9,186,04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67,334,772 | 69,756,24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743,540 | 13,623,536 | |
股东权益合计 | 86,078,312 | 83,379,778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23,875,372 | 223,036,299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36,515 | 364,719 | |
应收票据 | 32,021 | 14,701 | |
应收账款 | 十六、1 | 1,501,791 | 1,795,829 |
应收款项融资 | 27,000 | 24,788 | |
预付款项 | 261,537 | 326,028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六、2 | 11,208,847 | 16,473,196 |
存货 | 797,181 | 677,52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3,953 | 188,361 | |
其他流动资产 | 67,932 | 50,1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806,777 | 19,915,33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307,590 | 202,629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六、3 | 94,114,603 | 89,935,53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1,622 | 107,072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265 | 20,302 | |
固定资产 | 16,364,372 | 17,100,986 | |
在建工程 | 421,617 | 321,103 | |
使用权资产 | 121,681 | 15,651 | |
无形资产 | 847,883 | 850,665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6 | 5,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728 | 48,58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2,383,597 | 108,607,529 | |
资 产 总 计 | 127,190,374 | 128,522,8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811,866 | 2,414,838 | |
应付账款 | 1,738,872 | 1,703,576 | |
预收款项 | 258 | 688 | |
合同负债 | 103,234 | 102,918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561 | 55,669 | |
应交税费 | 63,486 | 68,737 | |
其他应付款 | 942,094 | 887,6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34,167 | 19,096,03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1,811 | 12,195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750,349 | 24,342,27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929,639 | 21,132,401 | |
应付债券 | 17,892,058 | 9,794,241 | |
租赁负债 | 42,952 | 8,838 | |
长期应付款 | 11,123 | 24,219 | |
递延收益 | 48,603 | 53,7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805 | 66,19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988,180 | 31,079,639 | |
负 债 合 计 | 58,738,529 | 55,421,915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10,227,561 | 10,227,561 | |
其他权益工具 | 25,019,956 | 30,656,009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25,019,956 | 30,656,009 | |
资本公积 | 15,613,289 | 15,380,487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5,860 | 168,293 | |
专项储备 | 15,565 | 30,963 | |
盈余公积 | 5,485,291 | 5,075,675 | |
未分配利润 | 11,924,323 | 11,561,958 | |
股东权益合计 | 68,451,845 | 73,100,946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27,190,374 | 128,522,861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目 | 附注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12,993,979 | 117,176,12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45 | 112,993,979 | 117,176,125 |
二、营业总成本 | 109,361,744 | 115,900,74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45 | 103,070,648 | 109,645,654 |
税金及附加 | 五、46 | 1,268,372 | 983,107 |
管理费用 | 五、47 | 1,797,118 | 1,668,351 |
财务费用 | 五、48 | 3,225,606 | 3,603,637 |
加:其他收益 | 869,755 | 870,6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50 | 3,478,321 | 3,776,45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136,879 | 3,758,60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49 | 37,311 | -18,62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51 | 12,899 | 221,44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52 | -102,196 | -526,68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53 | 399,245 | 104,86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27,570 | 5,703,4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54 | 839,035 | 295,505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55 | 302,114 | 188,8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864,491 | 5,810,14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56 | 2,028,865 | 1,002,1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35,626 | 4,808,00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6,835,626 | 4,808,007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35,626 | 4,808,00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6,835,626 | 4,808,007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02,671 | 4,522,12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2,955 | 285,88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56 | 82,539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44 | 81,37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386 | 62,944 | |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386 | 62,944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330 | 18,42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330 | 18,426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 | 1,16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832,570 | 4,890,54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99,727 | 4,603,49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2,843 | 287,05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3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0.35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目 | 附注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六、4 | 15,425,860 | 16,113,414 |
减:营业成本 | 14,554,566 | 15,092,765 | |
税金及附加 | 218,046 | 164,843 | |
管理费用 | 434,739 | 384,849 | |
财务费用 | 993,009 | 1,059,101 | |
加:其他收益 | 105,402 | 32,53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六、5 | 4,771,222 | 4,292,1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50,799 | 3,623,08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702 | 192,46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823 | -13,86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 | 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38,620 | 3,915,1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8,097 | 42,844 | |
减:营业外支出 | 62,951 | 95,72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93,766 | 3,862,2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390 | -16,45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6,156 | 3,878,7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6,156 | 3,878,7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33 | 76,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97 | 57,574 | |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97 | 57,574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330 | 18,42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330 | 18,426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93,723 | 3,954,74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附注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8,560,384 | 130,577,8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409 | 625,74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8 | 3,558,832 | 3,747,7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265,625 | 134,951,3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5,835,931 | 103,930,20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577,140 | 8,162,07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201,471 | 4,847,95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8 | 5,314,711 | 4,759,4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929,253 | 121,699,66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36,372 | 13,251,64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0,498 | 96,41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68,754 | 857,6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6,595 | 133,96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8,042 | 4,15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8 | 222,173 | 658,30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66,062 | 1,750,45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67,553 | 10,488,4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1,771 | 366,599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18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8 | 127,500 | 170,0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76,824 | 11,042,2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10,762 | -9,291,8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158,198 | 22,288,62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58,198 | 2,788,62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2,578,547 | 92,324,23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8 | 1,5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736,745 | 114,614,35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343,977 | 112,225,59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34,404 | 6,918,53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82,952 | 276,38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8 | 133,039 | 167,3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911,420 | 119,311,4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4,675 | -4,697,1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0,935 | -737,338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70,277 | 5,907,615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21,212 | 5,170,277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附注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569,488 | 18,144,37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72 | 110,2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238 | 293,7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35,098 | 18,548,44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790,246 | 14,548,15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36,461 | 1,859,18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0,421 | 611,3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2,560 | 422,2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19,688 | 17,440,8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5,410 | 1,107,5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28,326 | 5,098,13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73,836 | 2,198,4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72 | 21,60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26 | 230,19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29,460 | 7,548,39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699,273 | 1,346,82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16,520 | 10,334,60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 | 4,61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16,371 | 11,686,0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3,089 | -4,137,64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 | 19,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375,657 | 28,567,64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375,657 | 48,165,6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7,549,618 | 41,342,17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75,577 | 4,427,46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664 | 98,6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527,859 | 45,868,2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52,202 | 2,297,36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6,297 | -732,692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0,218 | 1,092,910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6,515 | 360,218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本年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 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 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227,561 | 30,656,009 | 14,357,934 | 175,028 | 112,758 | 5,040,910 | 9,186,042 | 69,756,242 | 13,623,536 | 83,379,7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0,227,561 | 30,656,009 | 14,357,934 | 175,028 | 112,758 | 5,040,910 | 9,186,042 | 69,756,242 | 13,623,536 | 83,379,778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36,053 | 818,668 | -2,944 | 13,442 | 409,615 | 1,975,802 | -2,421,470 | 5,120,004 | 2,698,5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1,836 | -2,944 | 4,730,835 | 5,699,727 | 1,132,843 | 6,832,570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00,000 | 580,169 | -4,919,831 | 4,576,331 | -343,5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58,198 | 5,158,1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500,000 | -5,500,000 | -5,5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80,169 | 580,169 | -581,867 | -1,698 | |||||||||||
(三)利润分配 | -1,107,889 | 409,615 | -2,761,954 | -3,460,228 | -584,618 | -4,044,84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09,615 | -409,61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2,352,339 | -2,352,339 | -584,618 | -2,936,957 | |||||||||||
4.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1,107,889 | -1,107,889 | -1,107,889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442 | 13,442 | -331 | 13,111 | |||||||||||
1.本年提取 | 782,906 | 782,906 | 234,259 | 1,017,165 | |||||||||||
2.本年使用 | 769,464 | 769,464 | 234,590 | 1,004,054 | |||||||||||
(六)其他 | 238,499 | 6,921 | 245,420 | -4,221 | 241,199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10,227,561 | 25,019,956 | 15,176,602 | 172,084 | 126,200 | 5,450,525 | 11,161,844 | 67,334,772 | 18,743,540 | 86,078,312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上年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 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 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69,858 | 23,506,213 | 41,250 | 12,948,683 | 93,658 | 273,286 | 4,653,035 | 8,106,269 | 59,492,252 | 10,934,529 | 70,426,7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9,869,858 | 23,506,213 | 41,250 | 12,948,683 | 93,658 | 273,286 | 4,653,035 | 8,106,269 | 59,492,252 | 10,934,529 | 70,426,781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7,703 | 7,149,796 | -41,250 | 1,409,251 | 81,370 | -160,528 | 387,875 | 1,079,773 | 10,263,990 | 2,689,007 | 12,952,9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7,474 | 81,370 | 3,514,651 | 4,603,495 | 287,051 | 4,890,546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7,703 | 7,150,000 | -41,250 | 1,269,419 | 8,735,872 | 2,663,389 | 11,399,2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7,703 | 1,159,931 | 1,517,634 | 2,790,125 | 4,307,75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150,000 | 7,150,000 | 7,15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1,250 | 109,488 | 68,238 | -126,736 | -58,498 | ||||||||||
(三)利润分配 | -1,007,678 | 387,875 | -2,433,387 | -3,053,190 | -276,891 | -3,330,0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87,875 | -387,87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2,045,512 | -2,045,512 | -276,891 | -2,322,403 | |||||||||||
4.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1,007,678 | -1,007,678 | -1,007,678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0,528 | -160,528 | 8,366 | -152,162 | |||||||||||
1.本年提取 | 805,661 | 805,661 | 196,977 | 1,002,638 | |||||||||||
2.本年使用 | 966,189 | 966,189 | 188,611 | 1,154,800 | |||||||||||
(六)其他 | 139,832 | -1,491 | 138,341 | 7,092 | 145,433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10,227,561 | 30,656,009 | 14,357,934 | 175,028 | 112,758 | 5,040,910 | 9,186,042 | 69,756,242 | 13,623,536 | 83,379,778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本年金额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227,561 | 30,656,009 | 15,380,487 | 168,293 | 30,963 | 5,075,675 | 11,561,958 | 73,100,9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0,227,561 | 30,656,009 | 15,380,487 | 168,293 | 30,963 | 5,075,675 | 11,561,958 | 73,100,946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36,053 | 232,802 | -2,433 | -15,398 | 409,616 | 362,365 | -4,649,1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1,836 | -2,433 | 3,124,320 | 4,093,723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00,000 | -1,698 | -5,501,69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500,000 | -5,5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698 | -1,698 | ||||||||||
(三)利润分配 | -1,107,889 | 409,616 | -2,761,955 | -3,460,22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09,616 | -409,616 | ||||||||||
2.对股东的分配 | -2,352,339 | -2,352,339 | ||||||||||
3.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1,107,889 | -1,107,889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5,398 | -15,398 | ||||||||||
1.本年提取 | 144,314 | 144,314 | ||||||||||
2.本年使用 | 159,712 | 159,712 | ||||||||||
(六)其他 | 234,500 | 234,500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10,227,561 | 25,019,956 | 15,613,289 | 165,860 | 15,565 | 5,485,291 | 11,924,323 | 68,451,845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上年金额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69,858 | 23,506,213 | 41,250 | 14,140,001 | 92,293 | 224,801 | 4,687,800 | 11,124,070 | 63,686,2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9,869,858 | 23,506,213 | 41,250 | 14,140,001 | 92,293 | 224,801 | 4,687,800 | 11,124,070 | 63,686,286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7,703 | 7,149,796 | -41,250 | 1,240,486 | 76,000 | -193,838 | 387,875 | 437,888 | 9,414,6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7,474 | 76,000 | 2,871,275 | 3,954,749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7,703 | 7,150,000 | -41,250 | 1,147,337 | 8,613,7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7,703 | 1,159,931 | 1,517,63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150,000 | 7,15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1,250 | -12,594 | -53,844 | |||||||||
(三)利润分配 | -1,007,678 | 387,875 | -2,433,387 | -3,053,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87,875 | -387,875 | ||||||||||
2.对股东的分配 | -2,045,512 | -2,045,512 | ||||||||||
3.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1,007,678 | -1,007,678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3,838 | -193,838 | ||||||||||
1.本年提取 | 148,092 | 148,092 | ||||||||||
2.本年使用 | 341,930 | 341,930 | ||||||||||
(六)其他 | 93,149 | 93,149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10,227,561 | 30,656,009 | 15,380,487 | 168,293 | 30,963 | 5,075,675 | 11,561,958 | 73,100,946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千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4年6月28日在中国山东省济南市设立。本公司于1999年6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2005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0228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22,756.1133万股。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800号。总部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发电、供热、煤炭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所发的电力主要输往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3月27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资产减值、预计负债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五、3 | (1)全部应收售电款; (2)年末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售热款和应收设备款; (3)年末余额超过2,000万元的应收售煤款。 |
年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 五、10 | 债权投资账面余额占总资产1%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五、15 | (1)本年转固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基建项目; (2)在建工程年末余额超过1.5亿元的基建项目。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五、36 | 预计负债账面余额占总负债1%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五、58 |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业务占总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的10%以上 |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五、58 | 单项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占净资产变动10%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七、1 | 非全资子公司净资产金额超过35亿元或非全资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七、2 |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总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出: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均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本集团按单项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
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燃煤、燃油、秸杆、物料、组件以及零件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集团燃煤、燃油、秸杆、物料、组件以及零件等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存货,按所生产或加工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1) 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2) 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下,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4.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为已出租的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采用与本集团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执行。
15.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发电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1 | 房屋建筑物 | 20-45 | 3-5 | 2.1-4.9 |
2 | 发电机组 | 5-20 | 3-5 | 4.8-19.4 |
3 | 其他 | 5-10 | 3-5 | 9.5-19.4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7. 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资产,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
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采矿权及探矿权、特许权资产、水电资源开发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如下: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
本集团海域使用权是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海洋局取得的烟台莱州港区通用泊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和从广东省国家海洋局取得的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用海期限为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计算摊销。
特许权资产是本集团根据与各特许权授予方签署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所确认的无形资产。特许权资产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实际成本包括特许权建设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并考虑合同规定,以及在特许权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特许权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于剩余特许期内摊销。
水电资源开发权是本公司通过收购子公司而取得的其所拥有的开发水电资源的权利。水电资源开发权相关的前期水电站均已通过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流域开发批复及开展水电站前期工作的批复。水电资源开发权于相关前期水电站水电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摊销。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在完成探矿权的精查报告并向国土资源厅备案后,可申请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依据可采储量按工作量法计提摊销。
所有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土地使用权 | 10-70 |
海域使用权 | 50 |
特许权资产 | 25 |
水电资源开发权 | 45 |
其他 | 5-10 |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
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处理。
19.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 商誉减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参数与假设,详见附注五、18。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按照剥采比分摊的土方剥离费、煤矿开采的征地补偿款等,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见下表:
项目 | 摊销方法 |
土方剥离费 | 工作量法 |
征地补偿款 | 工作量法 |
其他 | 直线法 |
21.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和非货币性福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企业年金缴费等,均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2. 预计负债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保证类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利润分配进行处理,回购或注销作为权益变动处理。
24.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 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集团的履约义务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
在建的商品;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综合考虑下列迹象:①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则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具体原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电力收入、热力收入、煤炭销售收入、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入等。
1)电力收入
电力收入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时确认。
2)热力收入
热力收入于热力供应至客户时确认。3)煤炭销售收入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在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4)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入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入为连接本集团的供热网络至客户的物业而收取的安装费用收入。此收入递延至当安装工程完成后,根据相关服务的年限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拆迁补偿款、工程项目建设补助、环保补助、发电补贴、供热补贴收入、热力管网配套收入、煤炭补贴收入等。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集团采用总额法。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7. 租赁
(1)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在评估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时,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续租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在合同期内,本集团进行或预期将进行重大租赁资产改良,租赁资产对本集团的运营重要,且不易
获取合适的替换资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因此,租赁期中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租赁期开始日后,如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续租选择权的,本集团将对是否行使续租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结果修改租赁期。
(2)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低于4万元人民币)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本集团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构成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导致本集团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除外)。
(3) 本集团为出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8.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方交易。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5)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
6)本集团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7)中国华电及中国华电所属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集团合营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9)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1)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12)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3)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也属于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14)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15)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6)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1),3)和14)情形之一的企业;
17)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10),11)和15)情形之一的个人;
18)由10),11),15)和17)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2)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5)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
本集团按照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根据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于与电力生产与供应相关的安全生产支出。煤炭生产企业根据煤炭产量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用于维持矿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本集团按规定在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性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冲减专项储备;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 重要会计估计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除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附注三“19.长期资产减值”中描述的假设和风险因素的数据外,其它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其他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因此不能可靠准确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复核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信用损失风险,并在出现信用损失风险时评估信用损失风险的具体金额。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及以往冲销的经验为基准做出估计。如果债务人信用状况恶化,实际坏账可能会高于估计额。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本集团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有关发电量/发热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等。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所得税费用。
5)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主要为没有使用期限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本集团定期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的估算,估计有关矿坑弃置费用及环境清理费预计承担的义务。估计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考虑可开采面积、未来生产量
及发展计划和矿产的可开采储量等因素来测定相关工作的范围、支出金额和时段。由于上述因素的考虑属于本集团的判断和估计,实际发生的支出可能与预计负债出现分歧。
3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10月,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两项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售电及售煤 - 供热 - 其他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 |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优惠税率(%) | 所得税税率 |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 | 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 |
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 15 | 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 |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5 | 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 |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对纳税人在“三北”地区的供热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本集团下属符合在“三北”地区的供热企业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集团下属的发电企业符合“二、废渣、废水(液)、废气-2.22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
(3)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下属的企业符合相关要求,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4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24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系指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9 | 39 |
银行存款 | 41,468 | 62,723 |
其他货币资金 | 17,441 | 8,73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5,792,156 | 5,383,662 |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合计 | 5,851,104 | 5,455,157 |
2. 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2,021 | 14,701 |
合计 | 32,021 | 14,701 |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216,591 | 11,868,008 |
1-2年(含2年) | 151,441 | 160,238 |
2-3年(含3年) | 140,693 | 53,660 |
3年以上 | 399,400 | 441,526 |
小计 | 11,908,125 | 12,523,432 |
减:坏账准备 | 346,385 | 354,847 |
合计 | 11,561,740 | 12,168,585 |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908,125 | 100.00 | 346,385 | 2.91 | 11,561,740 | 12,523,432 | 100.00 | 354,847 | 2.83 | 12,168,585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534,111 | 96.86 | 283,084 | 2.45 | 11,251,027 | 12,157,958 | 97.08 | 291,383 | 2.40 | 11,866,57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4,014 | 3.14 | 63,301 | 16.92 | 310,713 | 365,474 | 2.92 | 63,464 | 17.36 | 302,010 |
合计 | 11,908,125 | 100.00 | 346,385 | 2.91 | 11,561,740 | 12,523,432 | 100.00 | 354,847 | 2.83 | 12,168,585 |
(3) 应收账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 | 354,847 | 268 | 7,884 | 918 | 72 | 346,385 |
合计 | 354,847 | 268 | 7,884 | 918 | 72 | 346,385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3,042,603 | 3,042,603 | 25.55 |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323,236 | 1,323,236 | 11.11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871,578 | 871,578 | 7.32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749,090 | 749,090 | 6.29 |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 700,783 | 700,783 | 5.88 | |
合计 | 6,687,290 | 6,687,290 | 56.15 |
(5) 应收账款按款项性质分析如下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应收售电款 | 10,291,295 | 10,843,809 |
2、应收售热款 | 1,028,825 | 849,938 |
3、应收售煤款 | 366,735 | 618,281 |
4、应收设备款 | 221,270 | 211,404 |
小计 | 11,908,125 | 12,523,432 |
减:坏账准备 | 346,385 | 354,847 |
合计 | 11,561,740 | 12,168,585 |
4.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31,821 | 364,825 |
合计 | 131,821 | 364,825 |
(2)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1,851,046 | |
合计 | 1,851,046 |
5.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45,105 | 728,639 |
其他应收款 | 801,830 | 449,123 |
合计 | 946,935 | 1,177,762 |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应收土地转让款 | 619,094 | 274,535 |
应收保证金 | 38,328 | 41,094 |
应收政府补助 | 63,107 | 52,937 |
其他 | 81,301 | 80,557 |
合计 | 801,830 | 449,123 |
(2) 其他应收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 | 262,998 | 3,375 | 8,658 | 27 | 524 | 258,212 |
合计 | 262,998 | 3,375 | 8,658 | 27 | 524 | 258,212 |
(3) 其他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62,998 | 262,99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3,375 | 3,375 | ||
本年转回 | 8,658 | 8,658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27 | 27 | ||
其他变动 | 524 | 52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58,212 | 258,212 |
(4)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7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杭州市钱塘区城市有机更新发展服务中心 | 应收土地转让款 | 331,118 | 1年以内 | 31.24 | |
湖北华滨置业有限公司 | 应收土地转让款 | 185,607 | 5年以上 | 17.51 |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 | 应收土地转让款 | 62,752 | 1年以内、1-2年 | 5.92 | |
滕州市财政局 | 应收政府补助 | 55,453 | 1年以内 | 5.23 | |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 应收土地转让款 | 30,000 | 2-3年 | 2.83 | |
合计 | - | 664,930 | - | 62.73 |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990,187 | 99.29 | 3,156,419 | 99.10 |
1-2年 | 8,118 | 0.20 | 8,004 | 0.25 |
2-3年 | 2,364 | 0.06 | 603 | 0.02 |
3年以上 | 17,981 | 0.45 | 20,036 | 0.63 |
合计 | 4,018,650 | 100.00 | 3,185,062 | 100.00 |
注:本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预付账款分类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付燃料款 | 3,674,374 | 2,931,527 |
预付材料款等 | 344,276 | 253,535 |
合计 | 4,018,650 | 3,185,062 |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3,776 | 1年以内 | 12.78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 350,618 | 1年以内 | 8.72 |
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 | 307,325 | 1年以内 | 7.65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 | 247,036 | 1年以内 | 6.15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 170,950 | 1年以内 | 4.25 |
合计 | 1,589,705 | - | 39.55 |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燃煤、秸秆及燃气 | 4,606,958 | 4,606,958 | 3,889,783 | 3,889,783 | ||
燃油 | 46,552 | 46,552 | 53,626 | 53,626 | ||
物料、组件及零件 | 516,489 | 9,958 | 506,531 | 586,741 | 29,567 | 557,174 |
合计 | 5,169,999 | 9,958 | 5,160,041 | 4,530,150 | 29,567 | 4,500,583 |
(2)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物料、组件、零件及燃油 | 29,567 | 19,609 | 9,958 | |||
合计 | 29,567 | 19,609 | 9,958 |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58,493 | 172,900 |
合计 | 58,493 | 172,90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如下:
组合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 58,493 | 58,493 | 172,900 | 172,900 | ||
合计 | 58,493 | 58,493 | 172,900 | 172,900 |
9.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及预付其他税项等 | 1,240,901 | 1,449,812 |
预缴所得税 | 67,888 | 92,329 |
碳排放权 | 18,446 | |
合计 | 1,327,235 | 1,542,141 |
10. 债权投资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委托贷款 | 269,452 | 269,452 | 155,045 | 155,045 | ||
合计 | 269,452 | 269,452 | 155,045 | 155,045 |
11.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291,332 | 2,645,174 | 3,907 | 136,246 | 32,076,659 |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96,422 | 4,957 | 573,847 | -6,962 | 62,601 | 539,397 | 2,791,468 |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837,416 | 92,267 | 1,929,683 | |||||||||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 1,695,271 | 201,951 | 74 | 4,481 | 1,901,777 | |||||||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 1,379,541 | 217,524 | 6,530 | 1,603,595 |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135,398 | 111,000 | 41,527 | 325 | 36,000 | 1,252,250 | ||||||
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 | 1,044,370 | 48,375 | 21,564 | 1,114,309 | ||||||||
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 | 711,658 | -724,413 | 12,755 | |||||||||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注) | 655,574 | 644,885 | -13,428 | -1,407 | 1,285,624 | |||||||
鄂托克前旗正泰商贸有限公司(注) | 644,885 | 644,885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四川华蓥山龙滩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8,503 | 71,735 | -2,944 | 9,000 | 668,294 | |||||||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32,513 | 43,138 | 1,022 | 39 | 476,634 |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86,509 | 12,051 | -1 | 1,080 | 299,639 | |||||||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 296,590 | 8,140 | 304,730 | |||||||||
河北建投蔚州风能有限公司 | 195,129 | 14,322 | 13,371 | 196,080 | ||||||||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 184,976 | 28,236 | 329 | 213,541 | ||||||||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 150,456 | 26,378 | 6,524 | 756 | 329 | 183,785 | ||||||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1,733 | 383 | -18 | 132,098 | ||||||||
四川巴郎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11,945 | 745 | 112,690 | |||||||||
国能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 109,858 | -28,934 | 80,924 | |||||||||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 | 99,290 | 99,290 | ||||||||||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9,735 | -422 | 79,313 | |||||||||
华电华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24,755 | -1,209 | 23,546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其他 | 86,584 | 200,016 | -72,418 | 7,841 | 206,341 | |||||||
合计 | 43,791,153 | 99,290 | 1,015,472 | 644,885 | 3,136,879 | -3,056 | 238,913 | 605,977 | 4,481 | 46,932,980 | 99,290 |
注:2023年11月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煤矿”)与鄂托克前旗正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商贸”)签署协议,由长城煤矿对正泰商贸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后,正泰商贸债权债务由长城煤矿承担,股东以其持有的正泰商贸股权转为对长城煤矿的出资。2024年1月上述交易完成,正泰商贸公司注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对长城煤矿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为35%。
1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3,279 | 351,434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263,279 | 351,434 |
合计 | 263,279 | 351,434 |
13.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91,442 | 91,442 |
2.本年增加金额 | 19,516 | 19,516 |
(1)固定资产转入 | 19,516 | 19,516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110,958 | 110,958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20,561 | 20,561 |
2.本年增加金额 | 16,817 | 16,817 |
(1)计提或摊销 | 2,518 | 2,518 |
(2)固定资产转入 | 14,299 | 14,299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37,378 | 37,378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73,580 | 73,580 |
2.年初账面价值 | 70,881 | 70,88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本年末,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部分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及有效地占用或使用上述投资性房地产。
14. 固定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9,274,064 | 131,660,25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9,274,064 | 131,660,255 |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发电机组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75,220,180 | 180,307,770 | 6,852,766 | 262,380,716 |
2.本年增加金额 | 4,406,763 | 5,081,653 | 814,196 | 10,302,612 |
(1)购置 | 1,975 | 5,914 | 38,531 | 46,420 |
(2)在建工程转入 | 2,633,494 | 5,075,739 | 610,194 | 8,319,427 |
(3)其他 | 1,771,294 | 165,471 | 1,936,765 | |
3.本年减少金额 | 137,556 | 3,816,179 | 211,509 | 4,165,244 |
(1)处置或报废 | 118,040 | 1,696,515 | 210,200 | 2,024,755 |
(2)转出投资性房地产 | 19,516 | 19,516 | ||
(3)处置子公司 | 1,309 | 1,309 | ||
(4)其他 | 2,119,664 | 2,119,664 | ||
4.年末余额 | 79,489,387 | 181,573,244 | 7,455,453 | 268,518,084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29,151,413 | 94,997,974 | 4,724,895 | 128,874,282 |
2.本年增加金额 | 2,317,480 | 7,259,840 | 681,713 | 10,259,033 |
(1)计提 | 2,317,480 | 7,259,840 | 681,713 | 10,259,033 |
3.本年减少金额 | 124,646 | 1,242,555 | 208,289 | 1,575,490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发电机组 | 其他 | 合计 |
(1)处置或报废 | 109,698 | 1,242,555 | 205,702 | 1,557,955 |
(2)转出投资性房地产 | 14,299 | 14,299 | ||
(3)处置子公司 | 1,245 | 1,245 | ||
(4)其他 | 649 | 1,342 | 1,991 | |
4.年末余额 | 31,344,247 | 101,015,259 | 5,198,319 | 137,557,825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132,131 | 1,600,137 | 113,911 | 1,846,179 |
2.本年增加金额 | 60,919 | 1,782 | 62,701 | |
(1)计提 | 60,919 | 1,782 | 62,701 | |
3.本年减少金额 | 4,453 | 217,360 | 872 | 222,685 |
(1)处置或报废 | 4,453 | 217,360 | 872 | 222,685 |
4.年末余额 | 127,678 | 1,443,696 | 114,821 | 1,686,195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48,017,462 | 79,114,289 | 2,142,313 | 129,274,064 |
2.年初账面价值 | 45,936,636 | 83,709,659 | 2,013,960 | 131,660,25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本年末,本集团尚有部分固定资产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及有效地占用或使用上述固定资产。
15. 在建工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943,928 | 6,423,037 |
工程物资 | 255,165 | 11,111 |
工程及工程物资预付款 | 731,518 | 918,720 |
合计 | 6,930,611 | 7,352,868 |
15.1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电厂建设项目 | 5,163,057 | 664,555 | 4,498,502 | 3,675,689 | 867,419 | 2,808,270 |
煤炭建设项目 | 136,398 | 42,118 | 94,280 | 130,693 | 42,118 | 88,575 |
其他 | 1,355,439 | 4,293 | 1,351,146 | 3,526,340 | 148 | 3,526,192 |
合计 | 6,654,894 | 710,966 | 5,943,928 | 7,332,722 | 909,685 | 6,423,03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 304,014 | 386,636 | 673,370 | 17,280 | |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一台机组 | 260,418 | 260,418 | |||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 | 22,944 | 211,347 | 527 | 233,764 | |
广东汕头一期项目 | 119,045 | 124,386 | 2,011 | 241,420 | |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 | 593,828 | 949,747 | 1,507,053 | 36,522 | |
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 | 434,350 | 1,188,830 | 31,738 | 14,640 | 1,576,802 |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 | 466,048 | 1,356 | 42,584 | 422,108 | |
合计 | 1,474,181 | 3,587,412 | 2,476,473 | 93,746 | 2,491,374 |
(续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 1,909,710 | 95.00 | 95.00 | 12,252 | 4,600 | 2.80 | 资本金、金融机构贷款 |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一台机组 | 2,816,450 | 87.47 | 98.00 | 18,876 | 资本金、金融机构贷款 | ||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 | 2,461,000 | 13.44 | 13.44 | 2,341 | 2,341 | 2.55 | 资本金、金融机构贷款 |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广东汕头一期项目 | 6,726,880 | 91.00 | 97.50 | 321,943 | 资本金、金融机构贷款 | ||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 | 2,318,210 | 72.95 | 94.00 | 22,449 | 14,008 | 2.55 | 资本金、金融机构贷款 |
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 | 3,170,410 | 74.35 | 82.74 | 39,564 | 24,971 | 2.56 | 资本金、金融机构贷款 |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 | 2,512,380 | 18.55 | 18.55 | 1,014 | 1,014 | 2.34 | 资本金、金融机构贷款 |
合计 | 21,915,040 | - | - | 418,439 | 46,934 | - | - |
(3) 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重庆华电江津德感燃气分布式项目 | 28,801 | 28,801 | 因分布式微网示范项目受阻、国家级燃机创新示范项目取消等项目边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益率不达预期。 | ||
四川华电简阳燃机项目 | 4,743 | 4,743 | 地方政府已将该项目交由川投集团开展,项目进入停滞阶段,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 | ||
新乡工业供汽厂内改造项目 | 2,550 | 2,550 | 为获嘉县和辉县热网项目辅助项目,因热网项目终止,该改造项目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 | ||
浙江华电江东二期燃机项目 | 1,174 | 1,174 | 因政府规划信息产业园未投资建设,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 | ||
六安电厂#3煤场扩建项目 | 915 | 915 | 未通过立项,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 | ||
河南华电辉县供热热网项目 | 866 | 866 | 未通过立项,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 | ||
长沙电厂#1机组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 679 | 679 | 预计收益率不达预期,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 | ||
驻马店云创谷地热项目 | 398 | 398 | 项目热负荷不达预期,收益率无法保障,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 | ||
钱塘数据中心燃气分布式项目 | 170 | 170 | 未入选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名单,无法取得相关政策支持,且该片区电量供给趋于饱和,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重庆华电江津德感燃气分布式项目 | 154,744 | 125,943 | 28,801 | 公允价值采用成本法确定,处置费用主要包括交易费用、相关税费等。 | 重置成本、处置费用 | 重置成本包含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参考工程结算资料、类似指标、现场核实及测量等方式确定,前期及其他费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相关文件、立项审批资料等确定,资金成本根据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之和乘以评估基准日仍在执行的正常工期同期的基本建设贷款利率计算。处置费用中各种税金依据国家标准税率计算,中介费用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综合确定。 |
合计 | 154,744 | 125,943 | 28,801 | - | - | - |
15.2 工程物资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255,165 | 255,165 | 11,111 | 11,111 | ||
合计 | 255,165 | 255,165 | 11,111 | 11,111 |
16. 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发电机组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230,647 | 157,690 | 388,337 | |
2.本年增加金额 | 106,268 | 7,762 | 95,903 | 209,933 |
(1)新增租赁 | 106,268 | 7,762 | 95,903 | 209,933 |
3.本年减少金额 | 146,242 | 121,915 | 268,157 | |
(1)租赁到期 | 146,242 | 121,915 | 268,157 | |
4.年末余额 | 190,673 | 7,762 | 131,678 | 330,113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178,053 | 132,924 | 310,977 | |
2.本年增加金额 | 67,715 | 1,990 | 36,121 | 105,826 |
(1)计提 | 67,715 | 1,990 | 36,121 | 105,826 |
3.本年减少金额 | 140,001 | 121,915 | 261,916 | |
(1)租赁到期 | 140,001 | 121,915 | 261,916 | |
4.年末余额 | 105,767 | 1,990 | 47,130 | 154,887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84,906 | 5,772 | 84,548 | 175,226 |
2.年初账面价值 | 52,594 | 24,766 | 77,360 |
17.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明细
项目 | 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 | 采矿权及探矿权 | 特许权 | 水电资源开发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5,497,750 | 2,344,682 | 66,456 | 1,382,954 | 1,101,288 | 10,393,130 |
2.本年增加金额 | 434,158 | 31,569 | 109,266 | 574,993 | ||
(1)购置 | 22,058 | 31,569 | 19,990 | 73,61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04,033 | 89,135 | 393,168 | |||
(3)其他 | 108,067 | 141 | 108,208 | |||
3.本年减少金额 | 2,002 | 466 | 123,327 | 125,795 | ||
(1)处置 | 121,888 | 121,888 | ||||
(2)企业合并减少 | 322 | 322 | ||||
(3)其他 | 2,002 | 466 | 1,117 | 3,585 | ||
4.年末余额 | 5,929,906 | 2,375,785 | 66,456 | 1,382,954 | 1,087,227 | 10,842,328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1,316,796 | 71,512 | 12,100 | 71,227 | 560,542 | 2,032,177 |
2.本年增加金额 | 117,699 | 52,773 | 2,655 | 19,888 | 88,622 | 281,637 |
(1)计提 | 117,392 | 52,773 | 2,655 | 19,888 | 88,622 | 281,330 |
(2)其他 | 307 | 307 | ||||
3.本年减少金额 | 69,015 | 69,015 | ||||
(1)处置 | 68,816 | 68,816 | ||||
(2)其他 | 199 | 199 | ||||
4.年末余额 | 1,434,495 | 124,285 | 14,755 | 91,115 | 580,149 | 2,244,799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1,073,204 | 14,698 | 1,087,902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1,073,204 | 14,698 | 1,087,902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4,495,411 | 1,178,296 | 51,701 | 1,277,141 | 507,078 | 7,509,627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 | 采矿权及探矿权 | 特许权 | 水电资源开发权 | 其他 | 合计 |
2.年初账面价值 | 4,180,954 | 1,199,966 | 54,356 | 1,297,029 | 540,746 | 7,273,05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年末,本集团尚有部分无形资产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对于有限寿命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对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组进行自测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未见减值。本集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主要系没有使用期限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年末金额共计426,236千元(上年末426,236千元),本集团本年度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集团无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8. 商誉
(1) 商誉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计提 | 处置 | 其他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 12,111 | 12,111 |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 20,845 | 20,845 | ||||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6,011 | 16,011 | ||||
河北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8,491 | 38,491 | ||||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 327,420 | 327,420 | ||||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 340,376 | 340,376 | ||||
理县星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89,184 | 89,184 | ||||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 225,420 | 225,420 | ||||
平山岗南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 | 22 | ||||
合计 | 1,069,880 | 1,069,880 |
(2)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6,011 | 16,011 | ||||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 340,376 | 340,376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 12,111 | 12,111 | ||||
平山岗南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 | 22 | ||||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 327,420 | 327,420 | ||||
合计 | 695,940 | 695,940 |
注1:本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分配至受益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注2:本集团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净额孰高的方法确定。本集团根据对不同电厂按照机组服役年限和7.07%-9.93%的税前折现率预计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用于减值测试的其他重要假设包括预计的销售电价及发电业务所在的特定区域的电力需求、产能以及燃料成本。管理层根据每个资产组过去的经营状况及其对未来市场的预期来确定这些重要假设。
19.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摊销 | 本年其他减少 | 年末余额 |
土方剥离 | 244,690 | 59,388 | 12,327 | 291,751 | |
征地补偿费 | 261,657 | 12,232 | 17,560 | 256,329 | |
其他 | 15,290 | 65,170 | 2,585 | 77,875 | |
合计 | 521,637 | 136,790 | 32,472 | 625,955 |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65,101 | 140,986 | 597,454 | 148,123 |
未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 23,767 | 5,942 | 33,876 | 8,469 |
税务亏损 | 7,168,680 | 1,792,171 | 10,673,770 | 2,660,185 |
固定资产折旧 | 171,709 | 42,927 | 234,088 | 58,522 |
公允价值调整 | 81,750 | 20,437 | 155,533 | 38,883 |
递延政府补助 | 589,881 | 147,470 | 625,660 | 156,415 |
租赁负债 | 48,885 | 12,221 | 54,860 | 13,498 |
预提费用及其他 | 287,260 | 71,346 | 271,732 | 65,129 |
合计 | 8,937,033 | 2,233,500 | 12,646,973 | 3,149,22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111,843 | 527,961 | 2,214,919 | 553,730 |
固定资产折旧 | 4,505,118 | 1,030,647 | 4,650,372 | 1,085,350 |
公允价值变动 | 9,310 | 2,328 | 10,261 | 2,565 |
使用权资产 | 54,145 | 13,536 | 73,347 | 18,337 |
合计 | 6,680,416 | 1,574,472 | 6,948,899 | 1,659,98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2,753 | 1,690,747 | 638,861 | 2,510,3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42,753 | 1,031,719 | 638,861 | 1,021,12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215,210 | 5,396,981 |
可抵扣亏损 | 15,724,518 | 13,557,115 |
合计 | 20,939,728 | 18,954,09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2024 | 654,383 | |
2025 | 10,920 | 141,772 |
2026 | 7,556,253 | 6,870,111 |
2027 | 3,372,780 | 3,376,543 |
2028 | 2,425,091 | 2,514,306 |
2029 | 2,359,474 | |
合计 | 15,724,518 | 13,557,115 |
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增值税及预付其他税项 | 624,743 | 624,743 | 279,859 | 279,859 | ||
其他 | 41,231 | 41,231 | 34,520 | 34,520 | ||
合计 | 665,974 | 665,974 | 314,379 | 314,379 |
2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年末 | 年初 | ||||||
账面 余额 | 账面 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 情况 | 账面 余额 | 账面 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 情况 | |
货币资金 | 229,892 | 229,892 | 冻结、其他 | 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环境治理基金 | 284,880 | 284,880 | 冻结、其他 | 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环境治理基金 |
在建工程 | 58,914 | 58,914 | 抵押 | 作为借款抵押物 | 61,205 | 61,205 | 抵押 | 借款抵押物 |
固定资产 | 4,498,621 | 2,265,391 | 抵押 | 作为借款抵押物 | 4,421,282 | 2,437,957 | 抵押 | 借款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5,638 | 4,736 | 抵押 | 作为借款抵押物 | ||||
合计 | 4,793,065 | 2,558,933 | - | - | 4,767,367 | 2,784,042 | - | - |
注: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部分子公司的未来电费收费权、热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取得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8,361,884千元。
23. 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70,306 | 35,148 |
抵押借款 | 160,256 | |
信用借款 | 27,420,467 | 18,772,373 |
合计 | 27,890,773 | 18,967,777 |
注1:本年末,本集团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注2:本年末质押借款的质押情况参见附注五、22。
24. 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28,100 | 841,868 |
合计 | 1,928,100 | 841,868 |
注:本年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5. 应付账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燃料款 | 2,741,659 | 2,963,118 |
应付工程、设备及材料款 | 5,363,644 | 6,396,866 |
应付修理费 | 320,744 | 375,212 |
其他 | 605,712 | 710,590 |
合计 | 9,031,759 | 10,445,786 |
注:本年末,本集团单项金额重大且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尚未到结算期的应付工程、设备及材料款。
26.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21,669 | 522,687 |
其他应付款 | 1,595,604 | 1,900,898 |
合计 | 2,117,273 | 2,423,585 |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 1,008,661 | 1,114,601 |
应付股权对价款 | 296,634 | 296,644 |
应付排污费 | 1,740 | |
其他 | 290,309 | 487,913 |
合计 | 1,595,604 | 1,900,898 |
注:本年末,本集团单项金额重大且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尚未到结算期的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应付股权对价款。
27. 合同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收售热款 | 2,095,383 | 1,972,436 |
预收售煤款 | 503,316 | 101,718 |
其他 | 59,127 | 83,492 |
合计 | 2,657,826 | 2,157,646 |
2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189,385 | 7,162,129 | 7,184,654 | 166,860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4,143 | 1,671,377 | 1,677,900 | 17,620 |
辞退福利 | 2,273 | 1,679 | 1,876 | 2,076 |
合计 | 215,801 | 8,835,185 | 8,864,430 | 186,556 |
(2) 短期薪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447,024 | 4,447,024 | ||
职工福利费 | 262 | 433,506 | 433,506 | 262 |
社会保险费 | 85,421 | 737,980 | 739,373 | 84,02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5,119 | 700,625 | 702,435 | 83,309 |
工伤保险费 | 302 | 37,355 | 36,938 | 719 |
住房公积金 | 1,322 | 1,107,631 | 1,107,663 | 1,29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380 | 194,684 | 215,784 | 81,280 |
其他 | 241,304 | 241,304 | ||
合计 | 189,385 | 7,162,129 | 7,184,654 | 166,860 |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6,372 | 1,116,167 | 1,117,163 | 5,376 |
失业保险费 | 405 | 46,559 | 46,607 | 357 |
企业年金缴费 | 17,366 | 508,651 | 514,130 | 11,887 |
合计 | 24,143 | 1,671,377 | 1,677,900 | 17,620 |
29. 应交税费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值税 | 134,656 | 406,215 |
企业所得税 | 326,703 | 178,289 |
个人所得税 | 63,170 | 54,9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332 | 14,325 |
房产税 | 45,858 | 42,529 |
土地使用税 | 32,859 | 32,172 |
教育税附加 | 9,596 | 11,649 |
资源税 | 40,222 | 39,064 |
环保税 | 33,207 | 30,045 |
其他 | 44,866 | 40,077 |
合计 | 743,469 | 849,354 |
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354,860 | 12,963,383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726,883 | 14,196,42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908 | 24,635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 | 203 | |
合计 | 19,181,854 | 27,184,43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3,095,717 | 11,723,279 |
质押借款 | 1,030,137 | 1,004,192 |
抵押借款 | 227,185 | 234,026 |
保证借款 | 1,821 | 1,886 |
合计 | 14,354,860 | 12,963,383 |
31. 其他流动负债
(1) 其他流动负债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1,001,884 | |
待转销项税额 | 384,411 | 101,140 |
合计 | 1,386,295 | 101,140 |
(2) 短期应付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元 | 1.70% | 2024年6月12日 | 90日 | 1,500,000 | 1,499,965 | 6,288 | 35 | 1,506,288 | 否 | ||
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元 | 1.94% | 2024年8月26日 | 90日 | 1,500,000 | 1,499,965 | 7,175 | 35 | 1,507,175 | 否 | ||
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元 | 1.93% | 2024年11月25日 | 90日 | 1,000,000 | 999,976 | 1,899 | 9 | 1,001,88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3,999,906 | 15,362 | 79 | 3,013,463 | 1,001,884 | - |
32. 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4,559,331 | 62,486,917 |
质押借款 | 7,891,578 | 9,900,936 |
抵押借款 | 1,721,292 | 2,128,929 |
由非关联方企业提供担保的借款 | 43,680 | 47,518 |
小计 | 64,215,881 | 74,564,3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354,860 | 12,963,383 |
合计 | 49,861,021 | 61,600,917 |
注1:上述借款年利率范围从0.75%至5.00%(上年度:0.75%至5.00%)。注2:本年末质押借款及抵押借款的质押及抵押情况,参见附注五、22。
33.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17,892,058 | 9,794,241 |
合计 | 17,892,058 | 9,794,241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年偿还 | 年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2019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4.06%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日 | 3,000,000 | 3,091,624 | 30,033 | 143 | 3,121,800 | 否 | ||
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3.07% | 2021年8月18日 | 2021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0日 | 2,500,000 | 2,527,578 | 48,573 | 599 | 2,576,750 | 否 | ||
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100元 | 3.06% | 2021年8月26日 | 2021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30日 | 2,300,000 | 2,323,335 | 46,470 | 575 | 2,370,380 | 否 | ||
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3.12% | 2021年9月14日 | 2021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16日 | 2,000,000 | 2,017,758 | 44,107 | 535 | 2,062,400 | 否 | ||
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3.57% | 2021年9月24日 | 2021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 | 1,800,000 | 1,814,864 | 64,214 | 681 | 64,260 | 1,815,499 | 否 | |
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3.32% | 2021年10月21日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 | 2,500,000 | 2,514,694 | 67,537 | 769 | 2,583,000 | 否 |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年偿还 | 年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革命老区) | 100元 | 2.90% | 2022年1月13日 | 2022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 | 2,000,000 | 2,054,668 | 58,007 | 756 | 58,000 | 2,055,431 | 否 |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100元 | 2.95% | 2022年4月18日 | 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0日 | 1,000,000 | 1,020,322 | 29,443 | 284 | 29,500 | 1,020,549 | 否 |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00元 | 3.39% | 2022年4月18日 | 2022年4月20日至2027年4月20日 | 1,000,000 | 1,022,842 | 33,835 | 284 | 33,900 | 1,023,061 | 否 | |
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能源保供债) | 100元 | 2.92% | 2022年1月4日 | 2022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6日 | 2,500,000 | 2,571,281 | 74,000 | 719 | 2,646,000 | 否 | ||
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2.70% | 2022年6月16日 | 2022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0日 | 1,500,000 | 1,521,438 | 18,863 | 199 | 1,540,500 | 否 | ||
202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00元 | 2.58% | 2022年9月14日 | 2022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6日 | 1,500,000 | 1,510,258 | 38,669 | 638 | 38,700 | 1,510,865 | 否 | |
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2.13% | 2024年6月14日 | 2024年6月18日至2027年6月18日 | 1,500,000 | 1,499,575 | 17,197 | 76 | 1,516,848 | 否 |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年偿还 | 年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2.17% | 2024年7月9日 | 2024年7月11日至2027年7月11日 | 2,500,000 | 2,499,292 | 25,791 | 115 | 2,525,198 | 否 | ||
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100元 | 2.05% | 2024年8月8日 | 2024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2日 | 1,000,000 | 999,717 | 7,954 | 37 | 1,007,708 | 否 | ||
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00元 | 2.17% | 2024年8月8日 | 2024年8月12日至2029年8月12日 | 1,000,000 | 999,528 | 8,419 | 37 | 1,007,984 | 否 | ||
2024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2.07% | 2024年8月13日 | 2024年8月15日至2027年8月15日 | 1,300,000 | 1,299,264 | 10,220 | 93 | 1,309,577 | 否 | ||
2024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100元 | 2.10% | 2024年9月5日 | 2024年9月6日至2027年9月6日 | 1,000,000 | 999,434 | 6,713 | 60 | 1,006,207 | 否 | ||
2024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100元 | 2.20% | 2024年9月5日 | 2024年9月6日至2029年9月6日 | 1,000,000 | 999,057 | 7,033 | 60 | 1,006,150 | 否 | ||
2024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2.09% | 2024年9月10日 | 2024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1日 | 1,600,000 | 1,599,396 | 10,233 | 93 | 1,609,722 | 否 |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年偿还 | 年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2024年度第八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2.12% | 2024年11月14日 | 2024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8日 | 2,000,000 | 1,999,245 | 5,097 | 45 | 2,004,387 | 否 | ||
2024年度第九期中期票据 | 100元 | 1.83% |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23日至2027年12月23日 | 2,200,000 | 2,198,755 | 990 | 10 | 2,199,755 | 否 | ||
小计 | 38,700,000 | 23,990,662 | 15,093,263 | 653,398 | 6,808 | 17,125,190 | 22,618,94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4,196,421 | 4,726,883 | ||||||||||
合计 | - | - | - | - | 38,700,000 | 9,794,241 | 15,093,263 | 653,398 | 6,808 | 17,125,190 | 17,892,058 | - |
注:上述长期债券在考虑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年利率范围为1.85%至3.61%(2023年:2.63%至4.08%)。
34. 租赁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96,122 | 85,422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734 | 14,166 |
租赁负债 | 179,388 | 71,25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908 | 24,635 |
合计 | 79,480 | 46,621 |
35. 长期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14,532 | 28,105 |
合计 | 14,532 | 28,105 |
36. 预计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矿坑弃置及环境清理支出等 | 153,236 | 147,142 | 煤炭开采形成的弃置义务 |
合计 | 153,236 | 147,142 | - |
37. 递延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附注八) | 1,059,666 | 139,281 | 101,482 | 1,097,465 |
供热管网建设费 | 2,753,801 | 14,151 | 235,487 | 2,532,465 |
合计 | 3,813,467 | 153,432 | 336,969 | 3,629,930 |
38. 股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增减(+、-) | 年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额 | 10,227,561 | 10,227,561 |
注:本年末及上年末,本集团股本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 其他权益工具
(1) 年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金融工具名称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张)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0/1/13 | 其他权益工具 | 3.99% | 100元/张 | 5,000,000 | 500,000 | 5+N |
2020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0/2/18 | 其他权益工具 | 3.68% | 100元/张 | 5,000,000 | 500,000 | 5+N |
2022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2/4/21 | 其他权益工具 | 3.14% | 100元/张 | 25,000,000 | 2,500,000 | 3+N |
2023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1/16 | 其他权益工具 | 3.77% | 100元/张 | 20,000,000 | 2,000,000 | 2+N |
2023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2/7 | 其他权益工具 | 3.53% | 100元/张 | 25,000,000 | 2,500,000 | 2+N |
2023年第三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3/16 | 其他权益工具 | 3.28% | 100元/张 | 25,000,000 | 2,500,000 | 2+N |
2023年第四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4/19 | 其他权益工具 | 3.15% | 100元/张 | 15,000,000 | 1,500,000 | 2+N |
2023年第五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5/8 | 其他权益工具 | 3.06% | 100元/张 | 20,000,000 | 2,000,000 | 2+N |
2023年第六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6/12 | 其他权益工具 | 2.88% | 100元/张 | 10,000,000 | 1,000,000 | 2+N |
2023年第七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7/5 | 其他权益工具 | 2.92%/3.10% | 100元/张 | 25,000,000 | 2,500,000 | 2+N/3+N |
2023年第八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7/7 | 其他权益工具 | 2.90%/3.10% | 100元/张 | 20,000,000 | 2,000,000 | 2+N/3+N |
2023年第九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8/7 | 其他权益工具 | 3.06% | 100元/张 | 15,000,000 | 1,500,000 | 3+N |
2023年第十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3/9/11 | 其他权益工具 | 3.32% | 100元/张 | 20,000,000 | 2,000,000 | 3+N |
2024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24/3/25 | 其他权益工具 | 2.80% | 100元/张 | 20,000,000 | 2,000,000 | 3+N |
合计 | - | - | - | - | 250,000,000 | 25,000,000 | - |
(2) 年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变动情况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年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2019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15,000,000 | 1,500,000 | 15,000,000 | 1,500,000 | ||||
2019年第三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5,000,000 | 506,805 | 10,468 | 5,000,000 | 517,273 | |||
2019年第四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5,000,000 | 501,942 | 10,368 | 5,000,000 | 512,310 | |||
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5,000,000 | 500,000 | 9,157 | 9,157 | 5,000,000 | 500,000 | ||
2020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5,000,000 | 500,000 | 6,636 | 6,636 | 5,000,000 | 500,000 | ||
2022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5,000,000 | 2,500,000 | 14,370 | 14,370 | 25,000,000 | 2,500,000 | ||
2022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15,000,000 | 1,517,995 | 19,916 | 15,000,000 | 1,537,911 | |||
2022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 20,000,000 | 2,007,231 | 24,764 | 20,000,000 | 2,031,995 | |||
2022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 15,000,000 | 1,502,850 | 27,225 | 15,000,000 | 1,530,075 | |||
2023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000,000 | 2,000,000 | 33,992 | 33,992 | 20,000,000 | 2,000,000 | ||
2023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5,000,000 | 2,500,000 | 34,480 | 34,480 | 25,000,000 | 2,500,000 | ||
2023年第三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5,000,000 | 2,500,000 | 23,077 | 23,077 | 25,000,000 | 2,500,000 | ||
2023年第四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15,000,000 | 1,500,000 | 9,166 | 9,166 | 15,000,000 | 1,500,000 | ||
2023年第五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000,000 | 2,000,000 | 8,695 | 8,695 | 20,000,000 | 2,000,000 | ||
2023年第六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10,000,000 | 1,015,860 | 13,298 | 29,158 | 10,000,000 | 1,000,000 | ||
2023年第七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5,000,000 | 2,536,478 | 48,640 | 85,118 | 25,000,000 | 2,500,000 | ||
2023年第八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000,000 | 2,028,603 | 38,360 | 66,963 | 20,000,000 | 2,000,000 | ||
2023年第九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15,000,000 | 1,518,234 | 25,709 | 43,943 | 15,000,000 | 1,500,000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年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2023年第十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000,000 | 2,020,011 | 52,975 | 53,030 | 20,000,000 | 2,019,956 | ||
2024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可续期) | 20,000,000 | 2,014,689 | 14,689 | 20,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305,000,000 | 30,656,009 | 20,000,000 | 2,425,985 | 75,000,000 | 8,062,038 | 250,000,000 | 25,019,956 |
注:上述金融工具没有明确的到期期限,在本公司可行使赎回权之前可以长期存续,本公司拥有递延支付本金及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力,因此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将该金融工具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40. 资本公积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1,482,546 | 581,867 | 1,698 | 12,062,715 |
其他资本公积 | 2,875,388 | 238,499 | 3,113,887 | |
合计 | 14,357,934 | 820,366 | 1,698 | 15,176,602 |
注:本年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发行类REITs形成的股本溢价及本期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减少系发行永续债产生的承销费。
41.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年初 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末 余额 |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6,443 | 12,274 | 12,386 | -112 | 108,829 | |||
其中: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6,443 | 12,274 | 12,386 | -112 | 108,829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8,585 | -15,330 | -15,330 | 63,25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8,585 | -15,330 | -15,330 | 63,25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5,028 | -3,056 | -2,944 | -112 | 172,084 |
42. 专项储备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 | 112,758 | 782,906 | 769,464 | 126,200 |
合计 | 112,758 | 782,906 | 769,464 | 126,200 |
43. 盈余公积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72,821 | 409,615 | 5,382,436 | |
任意盈余公积 | 68,089 | 68,089 | ||
合计 | 5,040,910 | 409,615 | 5,450,525 |
44.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9,186,042 | 8,106,269 |
加:《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追溯调整 | ||
本年年初余额 | 9,186,042 | 8,106,269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02,671 | 4,522,12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09,615 | 387,87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352,339 | 2,045,512 |
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 971,836 | 1,007,474 |
其他 | -6,921 | 1,491 |
本年年末余额 | 11,161,844 | 9,186,042 |
注1:根据2024年6月17日股东大会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5元,共计人民币1,534,134千元;根据2024年9月5日股东大会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8元,共计人民币818,205千元。(上年度:现金股利每股
0.2元,共计人民币2,045,512千元)。
注2: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可用作分派的未分配利润是指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数额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数额两者中的较低数额。
注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
注4:本年计入未分配利润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为发行的永续债利息。
45.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2,391,667 | 102,573,309 | 116,376,064 | 109,311,845 |
其他业务 | 602,312 | 497,339 | 800,061 | 333,809 |
合计 | 112,993,979 | 103,070,648 | 117,176,125 | 109,645,654 |
(2) 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燃料成本 | 70,567,051 | 75,462,402 |
煤炭销售成本 | 6,858,588 | 9,730,467 |
折旧及摊销 | 10,504,449 | 10,239,014 |
职工薪酬 | 8,628,920 | 8,063,985 |
维护、保养及检查费用 | 3,578,178 | 3,529,587 |
其他生产费用 | 2,436,123 | 2,286,390 |
合计 | 102,573,309 | 109,311,845 |
46.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1,766 | 121,199 |
教育费附加 | 157,733 | 101,376 |
房产税 | 207,658 | 194,959 |
土地使用税 | 177,176 | 162,927 |
资源税 | 211,988 | 175,714 |
环保税 | 195,367 | 113,790 |
其他 | 116,684 | 113,142 |
合计 | 1,268,372 | 983,107 |
47.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本集团发生的专业服务费、财产保险费、燃料厂后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48.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 | 3,288,160 | 3,778,845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等 | 9,864 | 8,825 |
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56,308 | -145,271 |
减:存款及应收款项的利息收入 | 49,340 | 72,494 |
汇兑损益 | -456 | 6,441 |
其他财务费用 | 33,686 | 27,291 |
合计 | 3,225,606 | 3,603,637 |
4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7,311 | -18,621 |
合计 | 37,311 | -18,621 |
50. 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136,879 | 3,758,60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1,024 | 7,27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910 | 4,54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4,919 | 14,878 |
其他 | 1,589 | -8,850 |
合计 | 3,478,321 | 3,776,454 |
51.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616 | 5,48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283 | 215,958 |
合计 | 12,899 | 221,440 |
52.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801 | -13,277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2,701 | -483,668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40,296 | -15,037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4,698 | |
合计 | -102,196 | -526,680 |
53.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9,155 | 16,012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389,510 | 88,855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580 | |
合计 | 399,245 | 104,867 |
注:无形资产处置收益主要是政府征收杭州半山公司位于下沙经济开发区原燃煤机组事故灰库用地和位于拱墅区康桥街道一、二号灰库及拱康路西侧绿化带的土地。
54.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30,095 | 58,997 | 30,095 |
政府补助 | 654 | 405 | 322 |
碳排放交易 | 578,273 | 75,882 | |
其他 | 230,013 | 160,221 | 230,013 |
合计 | 839,035 | 295,505 | 260,430 |
(2) 计入当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及附着物拆迁补偿等 | 332 | 332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 | 322 | 73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654 | 405 | - |
55.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66,427 | 59,603 | 166,427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56,364 | 59,603 | 156,364 |
碳排放交易 | 74,309 | 36,270 | |
其他 | 61,378 | 92,941 | 61,378 |
合计 | 302,114 | 188,814 | 227,805 |
5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当年所得税费用 | 1,198,651 | 552,17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30,214 | 449,955 |
合计 | 2,028,865 | 1,002,1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合并利润总额 | 8,864,49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16,12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25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7,23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7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4,73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2,775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48,286 |
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和损失的影响 | -784,220 |
采购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额 | -46,293 |
所得税费用 | 2,028,865 |
57.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本附注“五、41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5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到与其他业务相关的现金 | 568,654 | 871,310 |
政府经营性补贴 | 464,253 | 630,023 |
碳排放交易 | 639,469 | 83,017 |
三供一业 | 467 | 281 |
应收账款保理相关 | 250,000 | |
其他 | 1,635,989 | 2,163,127 |
合计 | 3,558,832 | 3,747,758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支付的管理费用相关现金 | 1,771,624 | 1,497,023 |
三供一业 | 13,573 | 38,463 |
应收账款保理相关 | 252,500 | |
其他 | 3,277,014 | 3,223,944 |
合计 | 5,314,711 | 4,759,43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到参股现金分红 | 1,152,940 | 841,884 |
收回受限制资金 | 155,420 | 229,522 |
收清偿款 | 221,860 | |
合计 | 1,308,360 | 1,293,266 |
2)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基本建设支出及技改支出 | 9,066,971 | 10,488,420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1,553 | 58,798 |
处置资产组 | 134,437 | |
收回受限制资金 | 155,420 | 229,522 |
其他 | 25,200 | 235,546 |
合计 | 222,173 | 658,303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支付受限制资金 | 100,432 | 139,578 |
其他 | 27,068 | 30,504 |
合计 | 127,500 | 170,082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出售靖宇抽蓄公司10%股权 | 1,500 | |
合计 | 1,500 |
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 | 24,821 | 27,844 |
向集团支付湖北对价款 | 1,686 | |
其他 | 108,218 | 137,840 |
合计 | 133,039 | 167,370 |
3)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8,967,777 | 75,762,154 | 568,971 | 67,408,129 | 27,890,773 | |
应付票据 | 841,868 | 2,937,866 | 97,464 | 1,770,660 | 178,438 | 1,928,100 |
应付股利 | 522,687 | 3,991,803 | 3,992,821 | 521,66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140 | 4,000,000 | 298,618 | 3,013,463 | 1,386,29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184,439 | 21,573,911 | 29,576,496 | 19,181,854 | ||
长期借款 | 61,600,917 | 14,778,527 | 3,001 | 12,044,379 | 14,477,045 | 49,861,021 |
应付债券 | 9,794,241 | 15,100,000 | 2,500,000 | 4,502,183 | 17,892,058 | |
租赁负债 | 46,621 | 213,418 | 80,651 | 99,908 | 79,480 | |
合计 | 119,059,690 | 112,578,547 | 26,747,186 | 120,386,599 | 19,257,574 | 118,741,250 |
(4)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1)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影响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约55亿元。
2)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电集团通知,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该事项导致本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拟支付现金对价约37亿元,参见附注十四、3。
5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835,626 | 4,808,00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2,196 | 526,680 |
信用减值损失 | -12,899 | -221,44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261,551 | 9,977,84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5,826 | 139,098 |
无形资产摊销 | 281,330 | 261,59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2,472 | 34,4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399,245 | -104,86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136,553 | 5,33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 -37,311 | 18,62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 3,232,923 | 3,617,95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3,478,321 | -3,776,4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819,616 | 346,5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10,598 | 103,40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639,849 | -574,38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57,793 | 649,15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870,010 | -2,644,942 |
其他 | 13,109 | 85,0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36,372 | 13,251,64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1,492,579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5,621,212 | 5,170,277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5,170,277 | 5,907,615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0,935 | -737,338 |
(2) 本年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1,377 |
其中:宁夏华电永利发电有限公司处置款 | 61,377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335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年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8,042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现金 | 5,621,212 | 5,170,277 |
其中:库存现金 | 39 | 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621,173 | 5,170,238 |
现金等价物 | ||
年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21,212 | 5,170,277 |
60.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6 |
其中:美元 | 4 | 7.1884 | 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1,821 |
其中:欧元 | 242 | 7.5257 | 1,821 |
长期借款 | - | - | 41,859 |
其中:欧元 | 5,562 | 7.5257 | 41,859 |
61.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9,864 | 8,8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61,027 | 57,24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10,912 | 235,354 |
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未来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105,198 |
1至2年 | 59,860 |
2至3年 | 5,465 |
3年以上 | 25,600 |
合计 | 196,123 |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本年自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0对价收购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24年5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合并日,被收购方资产总额135万元,负债总额135万元,净资产0万元,本年及比较期间,损益类项目均无金额。
2. 处置子公司
本年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宁夏华电永利发电有限公司 | 61,377 | 100% | 出售 | 2024年6月28日 | 完成交割,工商登记已变更 | 223,176 | - |
3. 本年新设子公司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期末净资产 | 本期净利润 |
宁夏华电牛首山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80.00 | 122,000 | |
安徽华电西形冲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90.00 | 146,000 | |
安徽华电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12,276 | 2,276 |
华电(湖南)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12,248 | 2,248 |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42,000 | |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 | |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 150,000 | |
华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11,627 | 1,627 |
华电(广东)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7,023 | 2,023 |
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1,947,911 | -26,628 |
天津华电蓟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00.00 | ||
肇庆华电谠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00.00 | ||
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3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 921,500 | 中国六安市 | 中国六安市 | 发电及售电 | 95.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 854,914 | 中国宿州市 | 中国宿州市 | 发电及售电 | 97.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 1,658,733 | 中国芜湖市 | 中国芜湖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6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安徽华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 | 中国合肥市 | 中国合肥市 | 煤炭生产及销售 | 51.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安徽文汇新产品推广有限公司 | 50,000 | 中国合肥市 | 中国合肥市 | 煤炭生产及销售 | 51.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 | 726,000 | 中国惠州市 | 中国惠州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 1,910,490 | 中国乐昌市 | 中国乐昌市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中国英德市 | 中国英德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 1,515,019 | 中国韶关市 | 中国韶关市 | 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广东华电深圳能源有限公司 | 460,000 | 中国深圳市 | 中国深圳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 1,706,610 | 中国杭州市 | 中国杭州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64.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 | 600,000 | 中国杭州市 | 中国杭州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7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 | 259,338 | 中国杭州市 | 中国杭州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56.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 | 88,500 | 中国石家庄市 | 中国石家庄市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 800,550 | 中国石家庄市 | 中国石家庄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 1,132,530 | 中国石家庄市 | 中国石家庄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82.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河北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38,000 | 中国石家庄市 | 中国石家庄市 | 电力销售及电力热力项目投资及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注1) | 990,944 | 中国常德市 | 中国常德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48.9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159,950 | 中国岳阳市 | 中国岳阳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 928,571 | 中国长沙市 | 中国长沙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华电(湖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01,000 | 中国长沙市 | 中国长沙市 | 购售电业务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 | 中国杭州市 | 中国杭州市 | 购售电业务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安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10,000 | 中国合肥市 | 中国合肥市 | 电力及热力销售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电东营能源有限公司 | 120,000 | 中国东营市 | 中国东营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68.82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 | 811,766 | 中国佛山市 | 中国佛山市 | 发电及售电 | 9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广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20,000 | 中国广州市 | 中国广州市 | 电力项目咨询及工程服务等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中国济南市 | 中国济南市 | 电源建设项目管理及咨询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河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01,000 | 中国石家庄市 | 中国石家庄市 | 购售电业务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 | 2,676,400 | 中国保定市 | 中国保定市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9.97 | 0.04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华电河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10,000 | 中国郑州市 | 中国郑州市 | 电力及热力销售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 4,685,158 | 中国武汉市 | 中国武汉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82.5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煤炭批发经营 | 91.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 696,000 | 中国济南市 | 中国济南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7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00,000 | 中国白山市 | 中国白山市 | 发电及售电 | 9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 2,632,803 | 中国莱州市 | 中国莱州市 | 发电及售电 | 75.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莱州港务有限公司 | 215,130 | 中国莱州市 | 中国莱州市 | 建设、经营码头项目 | 65.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 1,610,000 | 中国龙口市 | 中国龙口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 633,733 | 中国漯河市 | 中国漯河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79.11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10,000 | 中国银川市 | 中国银川市 | 电力及热力销售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 847,436 | 中国青岛市 | 中国青岛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 30,000 | 中国青岛市 | 中国青岛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55.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 568,000 | 中国新乡市 | 中国新乡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9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10,000 | 中国济南市 | 中国济南市 | 电力及热力销售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 50,000 | 中国济南市 | 中国济南市 | 物资、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 884,151 | 中国滕州市 | 中国滕州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93.2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 930,222 | 中国潍坊市 | 中国潍坊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64.2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华电湛江发电有限公司 | 305,692 | 中国湛江市 | 中国湛江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机械设备销售 | 65.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 758,114 | 中国济南市 | 中国济南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87.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 | 292,500 | 中国龙游县 | 中国龙游县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 | 64,000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 1,173,850 | 中国淄博市 | 中国淄博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华电邹城热力有限公司 | 80,000 | 中国邹城市 | 中国邹城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7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 3,000,000 | 中国邹城市 | 中国邹城市 | 发电及售电 | 69.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江西华电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10,000 | 中国吉安市 | 中国吉安市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 | 230,000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 | 煤炭生产及销售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青岛华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中国青岛市 | 中国青岛市 | 设计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陕西华电金水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200,000 | 中国汉中市 | 中国汉中市 | 发电及售电 | 95.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 | 1,152,624 | 中国汕头市 | 中国汕头市 | 发电及售电 | 51.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553,370 | 中国石家庄市 | 中国石家庄市 | 供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826,135 | 中国广安市 | 中国广安市 | 发电及售电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四川华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1,377,606 | 中国成都市 | 中国成都市 | 电力及电力设备生产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 1,516,090 | 中国甘孜藏族自治州 | 中国甘孜藏族自治州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中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中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发电及售电 | 6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 407,004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 660,000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机械设备销售 | 65.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468,512 | 中国衢州市 | 中国衢州市 | 发电及售电 | 76.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重庆明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煤炭生产及销售 | 7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宁夏华电牛首山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 | 中国青铜峡市 | 中国青铜峡市 | 发电及售电 | 8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安徽华电西形冲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200,000 | 中国芜湖市 | 中国芜湖市 | 发电及售电 | 9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00,000 | 中国金昌市 | 中国金昌市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安徽华电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中国合肥市 | 中国合肥市 | 煤炭批发经营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湖南)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中国长沙市 | 中国长沙市 | 煤炭批发经营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中国汕头市 | 中国汕头市 |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00,000 | 中国三门峡市 | 中国三门峡市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700,000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中国济南市 | 中国济南市 | 煤炭批发经营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电(广东)燃料有限公司 | 5,000 | 中国广州市 | 中国广州市 | 煤炭批发经营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3) | 2,315,000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9.97 | 0.03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天津华电蓟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20,000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肇庆华电谠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00,000 | 中国肇庆市 | 中国肇庆市 | 发电及售电 | 100.00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
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4) | 2,357,000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9.98 | 0.04 | 设立、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方式 |
注1:本公司对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虽不足半数,但是本公司可以控制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本公司管理层判断本公司能够控制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本公司对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虽不足半数,但是本公司可以通过控制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影响其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本公司管理层判断本公司能够控制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3:本公司对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虽不足半数,但是本公司可以通过控制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影响其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本公司管理层判断本公司能够控制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4:本公司对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虽不足半数,但是本公司可以通过控制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影响其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本公司管理层判断本公司能够控制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湖北发电 | 17.44% | 63,259 | 5,013,477 | |
广安发电 | 20.00% | 109,808 | 57,664 | 754,702 |
莱州发电 | 25.00% | 193,172 | 126,380 | 1,031,495 |
邹县发电 | 31.00% | 93,197 | 66,972 | 1,154,245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流动 资产 | 非流 动资产 | 资产 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 动负债 | 负债 合计 | 流动 资产 | 非流 动资产 | 资产 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 动负债 | 负债 合计 | |
湖北发电 | 3,158,801 | 12,697,514 | 15,856,315 | 5,623,315 | 825,805 | 6,449,120 | 2,731,187 | 11,910,415 | 14,641,602 | 4,284,153 | 4,274,265 | 8,558,418 |
广安发电 | 1,566,775 | 3,614,042 | 5,180,817 | 1,054,758 | 351,528 | 1,406,286 | 1,585,566 | 3,661,923 | 5,247,489 | 1,141,597 | 588,888 | 1,730,485 |
莱州发电 | 1,056,788 | 8,399,376 | 9,456,164 | 3,064,856 | 2,265,339 | 5,330,195 | 1,051,601 | 8,892,621 | 9,944,222 | 3,255,916 | 2,829,480 | 6,085,396 |
邹县发电 | 998,984 | 3,320,331 | 4,319,315 | 519,007 | 76,934 | 595,941 | 1,076,767 | 3,679,603 | 4,756,370 | 624,678 | 478,518 | 1,103,196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湖北发电 | 12,144,458 | 140,700 | 140,700 | 1,298,468 | 12,316,565 | -289,839 | -289,839 | 1,193,551 |
广安发电 | 6,220,868 | 549,038 | 549,038 | 942,711 | 5,849,100 | 187,469 | 187,469 | 95,381 |
莱州发电 | 6,766,372 | 772,687 | 772,687 | 1,481,989 | 6,852,471 | 561,690 | 561,690 | 1,386,194 |
邹县发电 | 3,808,841 | 300,635 | 300,635 | 513,959 | 4,091,131 | 356,954 | 356,954 | 1,160,127 |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煤炭产业开发和煤炭供应 | 11.82 | 1.16 | 权益法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 | 中国北京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新能源发电 | 31.03 | 权益法 |
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集团对华电煤业的持股比例虽不足20%。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集团在其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因此本集团管理层判断本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将其作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核算。
(2) 重要的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 ||
华电煤业 | 华电新能 | 华电煤业 | 华电新能 | |
流动资产 | 15,626,277 | 64,634,403 | 15,349,847 | 46,870,621 |
非流动资产 | 73,469,977 | 379,402,438 | 70,063,216 | 287,684,100 |
资产合计 | 89,096,254 | 444,036,841 | 85,413,063 | 334,554,721 |
流动负债 | 24,811,136 | 102,804,474 | 22,642,209 | 82,654,089 |
非流动负债 | 27,931,030 | 221,611,603 | 27,349,982 | 162,352,417 |
负债合计 | 52,742,166 | 324,416,077 | 49,992,191 | 245,006,506 |
净资产合计 | 36,354,088 | 119,620,764 | 35,420,872 | 89,548,215 |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 13,396,180 | 14,039,180 | 13,209,444 | 6,039,98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957,908 | 105,581,584 | 22,211,428 | 83,508,23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791,468 | 32,076,659 | 2,696,422 | 29,291,33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791,468 | 32,076,659 | 2,696,422 | 29,291,332 |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 ||
华电煤业 | 华电新能 | 华电煤业 | 华电新能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2,660,799 | 33,967,751 | 44,373,196 | 29,543,155 |
财务费用 | 1,272,594 | 5,465,860 | 1,331,135 | 4,520,034 |
所得税费用 | 2,222,250 | 1,010,040 | 2,540,991 | 1,209,522 |
净利润 | 7,847,446 | 9,479,614 | 8,375,590 | 10,109,82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77,049 | 285 | 495,914 | 216,287 |
综合收益总额 | 8,024,495 | 9,479,899 | 8,871,504 | 10,326,11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39,397 | 401,544 |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2,064,853 | 11,803,39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 净利润 | -82,142 | 228,748 |
- 其他综合收益 | -1 | 60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143 | 228,808 |
(4) 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的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年未确认的损失 | 本年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 | - | 1,223,910 | 1,223,910 |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 | 424,083 | -15,943 | 408,140 |
大唐乡城唐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29,093 | 32,377 | 161,470 |
大唐得荣唐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8,301 | 19,311 | 27,612 |
八、 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年转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拆迁补偿款 | 8,127 | 71 | 332 | 7,724 | ||
工程项目建设补助 | 701,717 | 125,172 | 54,511 | 772,378 | ||
环保补助 | 349,822 | 14,109 | 46,383 | 185 | 317,363 | |
合计 | 1,059,666 | 139,281 | 100,965 | 332 | 185 | 1,097,465 |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024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确认533,625千元的供热补贴等政府补助,其中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533,303千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322千元。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本集团所有客户与本集团有长期业务往来,而且主要为电网公司、热力公司、火力发电公司和煤炭运销公司很少出现信用损失。为监控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本集团按照债务人到期偿付能力和逾期账龄等要素对本集团的客户资料进行分析。本集团应收账款对电网公司和火力发电公司自出具账单日起30天内到期,对煤炭采购客户自出具账单日起60天内到期,对热力公司自出具账单日起90天内到期。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对于其他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个别评估的方式,持续对不同客户的财政状况进行信用评估以监控信用风险,坏账准备金额符合管理层预期。本集团对已逾期但经个别方式评估后均未减值的应收账款的期限分析如下:
期限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逾期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128,932 | 91,107 |
逾期3个月至6个月(含6个月) | 120,207 | 31,002 |
逾期6个月至1年(含1年) | 47,386 | 98,696 |
逾期1年以上 | 26,002 | 260,683 |
合计 | 322,527 | 481,488 |
集团未逾期也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主要是与近期并无违约记录的众多客户有关。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项占本集团应收款项总额的56.15%(上年末:56.70%),其中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从其取得的应收票据,此外,本集团的其他客户于近期并无违约记录。
2.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按合同利率(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本年末或上年末的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项目 | 本年末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
1年内到期或须于要求时偿还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261,952 | 28,261,952 | 27,890,773 | |||
短期应付债券 | 1,004,792 | 1,004,792 | 1,001,884 | |||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 | 15,933,403 | 18,244,802 | 19,189,115 | 18,134,037 | 71,501,357 | 64,215,881 |
应付债券(含1年内到期) | 5,179,073 | 5,780,856 | 12,752,292 | 23,712,221 | 22,618,941 | |
应付款项(注1) | 12,555,463 | 12,555,463 | 12,555,46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45 | 324 | 1,535 | 5,971 | 8,075 | 6,579 |
合计: | 62,934,928 | 24,025,982 | 31,942,942 | 18,140,008 | 137,043,860 | 128,289,521 |
(续)
项目 | 上年末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
1年内到期或须于要求时偿还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219,205 | 19,219,205 | 18,967,777 | |||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 | 15,077,293 | 18,303,270 | 29,200,074 | 22,460,679 | 85,041,316 | 74,564,300 |
应付债券(含1年内到期) | 14,754,304 | 7,138,413 | 2,891,827 | 24,784,544 | 23,990,662 | |
应付款项(注1) | 13,188,552 | 13,188,552 | 13,188,55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45 | 458 | 2,932 | 6,402 | 9,937 | 8,240 |
合计: | 62,239,499 | 25,442,141 | 32,094,833 | 22,467,081 | 142,243,554 | 130,719,531 |
注1:应付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本年末,本集团的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60亿元(上年末:人民币346亿元)。为解决本集团借款合同到期日所带来的短期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将持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沟通与合作以取得更多的贷款融资支持。本年末,本集团尚有未利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590亿元,且本集团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且尚未发行使用的债券额度共计人民币156亿元(上年末:以上未使用额度共计人民币174亿元)。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借款)、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有关,详见附注五、23、30、32、34。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2)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3) 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集团适用的主要外汇汇率分析如下:
项目 | 平均汇率 | 资产负债表日中间汇率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美元 | 7.1217 | 7.0647 | 7.1884 | 7.0827 |
欧元 | 7.7248 | 7.6425 | 7.5257 | 7.8592 |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人民币兑换美元和欧元的汇率升值10%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增加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项目利率变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利率增加100个基点 | -492,188 | -492,188 | -481,377 | -481,377 |
利率减少100个基点 | 492,188 | 492,188 | 481,377 | 481,377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美元 | 1 | 1 | 2 | 2 |
欧元 | 1,092 | 1,092 | 3,563 | 3,563 |
合计 | 1,093 | 1,093 | 3,565 | 3,565 |
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兑换美元和欧元的汇率贬值10%将导致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4.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868,536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3,599,355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4,467,891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 4,467,891 | 52,927 |
合计 | 4,467,891 | 52,927 |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1,821 | 131,82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63,279 | 263,279 | ||
1.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3,279 | 263,279 | ||
(1)权益工具投资 | 263,279 | 263,27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1,821 | 263,279 | 395,100 |
2.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项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参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131,821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折现率 |
3.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制定了相关流程来确定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合适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市场法。本公司定期复核相关流程以及公允价值确定的合适性。
4.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项目 | 年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其他减少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51,434 | 37,311 | 24,550 | -150,016 | 263,279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1,434 | 37,311 | 24,550 | -150,016 | 263,279 | |||||||
—权益工具投资 | 351,434 | 37,311 | 24,550 | -150,016 | 263,279 | |||||||
合计 | 351,434 | 37,311 | 24,550 | -150,016 | 263,279 |
5.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除下表所列的项目外,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目 | 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
固定利率借款及应付债券 | 31,922,562 | 32,005,603 | 38,336,928 | 38,297,492 |
以固定利率计算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是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 37,000,000 | 45.17 (注) | 45.17 |
注: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中的0.84%是通过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的一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85,862,000股H股。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 本企业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七、2.(1)重要的联营企业”相关内容。
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电财务”) | 联营企业 |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华电置业”) | 联营企业 |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滨”)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滨物业”)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水电”) | 联营企业 |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三号矿业”) | 联营企业 |
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矿业”) | 联营企业 |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长城煤矿”) | 联营企业 |
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福城矿业”) | 联营企业 |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河北核电”) | 联营企业 |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内蒙东胜热电”) | 联营企业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延长石油(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延长石油”) | 联营企业 |
湖北咸丰朝阳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咸丰电业”) | 联营企业 |
国能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 | 联营企业 |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任丘热电”) | 联营企业 |
(4)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华电香港”)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高培中心”)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华电技经院”)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辽宁能源”)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碳资产运营”)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能源”)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发电”)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陕西能源”)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发电”)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华电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中国华电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雄安能源”)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华电保理”)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华电燃气轮机”)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华电启程保供能源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电启程保供”) |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 | 本集团的关联法人 |
2. 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碳资产运营、西藏能源、华电燃气轮机 | 建筑费及设备费 | 1,064,431 | 1,391,832 |
中国华电、北京华滨、华滨物业及其子公司、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西藏能源、华电技经院、高培中心、碳资产运营、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云南发电及其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327,560 | 377,474 |
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碳排放指标 | 83,507 | 11,292 |
华电财务、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 | 手续费 | 388 | 443 |
中国华电 | 燃煤服务费 | 8,439 | 74,841 |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 燃煤服务费 | 14,289 | 21,094 |
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 | 煤炭采购 | 5,808,999 | 2,115,854 |
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香港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 | 煤炭采购 | 1,210,782 | 1,157,991 |
兖矿能源 | 煤炭采购 | 2,766,757 | 2,827,109 |
中国华电 | 煤炭采购 | 8,679,419 | 9,830,342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 | 天然气及燃油采购 | 23,290 | 1,456 |
华滨物业及其子公司、北京华滨、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西藏能源 | 物业管理费 | 33,373 | 28,348 |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 | 运行服务支出 | 10,156 | 13,305 |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 | 修理费 | 105,573 | 108,139 |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购电、电量指标采购 | 508,253 | 141,095 |
华电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 融资租赁偿还本金和利息 | 690,790 | 270,838 |
华电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 融资租赁借入本金 | 124,969 | 325,043 |
中国华电、华电财务、华电保理、华电启程保供 | 利息费用 | 446,329 | 495,442 |
华电财务 | 本年分摊贴现息 | 1,121 | 10,156 |
合计 | 21,908,425 | 19,202,094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设备销售收入 | 36,868 | 26,085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内蒙古能源、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云南发电及其子公司、辽宁能源及其子公司 | 煤炭销售收入 | 8,113,284 | 10,584,006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高培中心、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雄安能源 | 工程承包收入 | 30,853 | 22,67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 检修工程收入 | 8,930 | 17,601 |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云南发电及其子公司、新疆发电及其子公司 | 碳配额交易 | 209,128 | 73,946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新疆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 | 售电服务收入 | 19,022 | 9,797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储能容量指标转让收入 | 41,557 | 25,120 |
华电财务、河北核电 | 利息收入 | 55,135 | 70,355 |
合计 | 8,514,777 | 10,829,580 |
(2) 关联租赁情况
1)出租情况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6,742 | 2,625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车辆 | 61 | |
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 | 办公楼 | 531 | 531 |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 办公楼、车辆 | 523 | 324 |
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 2,645 |
2)承租情况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 办公楼 | 1,757 | 1,757 | 1,915 | 1,915 |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光伏设备 | 279 | 279 | 315 | 315 | ||||||
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90 | 3,295 | 2,455 | 366 | 68 | 8,361 | ||||
陕西能源及其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89 | 989 | 1,078 | 1,078 | ||||||
内蒙古能源 | 房屋建筑物 | 442 | 681 | 467 | 1,484 | ||||||
中国华电 | 办公楼 | 108 | 118 | ||||||||
北京华滨 | 房屋建筑物 | 48,454 | 42,639 | 2,802 | 626 | 88,779 | |||||
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617 | 953 | 1,296 | 786 | ||||||
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720 | 2,508 | 265 | 293 | 11,148 |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名称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拆入 | |||
华电财务 | 21,863,337 | 2005-12-26 | 2036-02-25 |
中国华电 | 36,800 | 2019-12-30 | 2030-07-28 |
华电保理 | 3,425,084 | / | / |
华电启程保供 | 768,000 | 2024-12-23 | 2029-12-12 |
拆出 | |||
河北核电 | 172,650 | 2024-11-22 | 2027-11-19 |
收回 | |||
河北核电 | 172,650 | 2021-11-25 | 2024-11-22 |
偿还 | |||
华电财务 | 22,124,230 | / | / |
中国华电 | 1,279,400 | / | / |
华电保理 | 2,784,500 | / | / |
存款余额 | |||
华电财务 | 5,792,156 | / | / |
关联方 | 贴现金额 | 偿还金额 |
票据贴现 | ||
华电财务 | 369,427 | 149,427 |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7,046 | 6,421 |
(5) 其他关联交易
1)对关联方股权投资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长城煤矿 | 股权注资 | 644,885 | 81,901 |
金沙江水电 | 股权注资 | 111,000 | 249,439 |
延长石油 | 股权注资 | 50,000 | |
河北核电 | 股权注资 | 28,236 | 20,748 |
内蒙东胜热电 | 股权注资 | 26,378 | |
咸丰电业 | 股权注资 | 10,800 | |
河北邯郸热电 | 股权注资 | 69,676 | |
建投任丘热电 | 股权注资 | 69,540 | |
华电煤业 | 股权注资 | 4,957 | |
福城矿业 | 股权注资 | 108,106 | |
长城三号矿业 | 股权注资 | 168,289 | |
长城五号矿业 | 股权注资 | 111,621 |
3. 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 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余额 | 坏账准备 | ||
在建工程-工程及工程物资预付款 | 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 | 84,677 | 45,326 | ||
预付款项 | 中国华电、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高培中心、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财务、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保理、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 17,712 | 4,304 | ||
预付款项-预付燃料款 | 中国华电、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 | 526,245 | 495,188 | ||
其他应收款 | 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财务、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 | 5,231 | 13,927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 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燃煤款 | 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内蒙古能源、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 136,424 | 359,045 | ||
应收账款-设备、工程款 | 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辽宁能源及其子公司、新疆发电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 139,989 | 203,863 | ||
债权投资 | 河北核电 | 269,452 | 155,04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河北核电 | 58,493 | 172,900 |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账 面余额 | 年初账 面余额 |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款 | 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技经院、中国华电、华电置业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燃气轮机、华电保理 | 1,121,015 | 1,220,400 |
应付账款-应付燃料款及运费 | 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香港及其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 | 419,023 | 608,924 |
应付账款-应付燃料款 | 兖矿能源 | 7,608 | 106,251 |
应付账款-应付修理费及其他 |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 30,039 | 37,215 |
应付账款-燃煤服务费 | 中国华电 | 543 | 5,205 |
应付账款-技术服务费 | 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置业及 | 49,201 | 46,336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账 面余额 | 年初账 面余额 |
其子公司、碳资产运营、华电技经院、高培中心、中国华电、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 | |||
应付票据-应付工程款 | 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 | 15,173 | |
其他应付款-工程设备款质保金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保理、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碳资产运营、高培中心、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华电香港及其子公司 | 55,778 | 118,024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华电、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 | 16,022 | 5,741 |
合同负债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辽宁能源及其子公司 | 510,443 | 106,848 |
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 | 中国华电、华电保理、华电启程保供 | 5,750,418 | 6,088,114 |
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 | 华电财务、华电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 9,769,925 | 10,563,739 |
4. 关联方承诺
关联方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资本承诺 | 434,254 | 200,797 |
物业租赁及管理费承诺 | 11,047 | 22,095 |
租赁承诺 | 96,908 |
十二、 股份支付
无。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与关联方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相应内容。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已签订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工程建设合同等 | 8,099,036 | 4,964,050 |
合计 | 8,099,036 | 4,964,050 |
2. 或有事项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有作为被告的若干诉讼。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若干诉讼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法律诉讼结果尚无法确定,本集团管理层依据已取得的证据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除上述诉讼外,本集团无其他或有负债。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自资产负债表日至报告日止,本集团发行如下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金融工具名称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张) | 金额(元)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12-31 | 其他流动负债 | 1.65% | 100元/张 | 20,000,000 | 2,000,000,000 | 84日 |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5-2-13 | 其他权益工具 | 2.05% | 100元/张 | 15,000,000 | 1,500,000,000 | 3+N年 |
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5-2-17 | 其他权益工具 | 2.10% | 100元/张 | 15,000,000 | 1,500,000,000 | 2+N年 |
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 | 2025-3-17 | 其他权益工具 | 2.40% | 100元/张 | 20,000,000 | 2,000,000,000 | 3+N年 |
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5-3-25 | 其他流动负债 | 1.86% | 100元/张 | 20,000,000 | 2,000,000,000 | 90日 |
注: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发行的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融资券,实际于2025年1月完成登记。
2. 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 | 金额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147,788 |
注: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建议以2024年底总股本10,227,561千股为基数,按照每股0.21元派发股息,总额合计人民币2,147,788千元,其中:2024年中期已按照每股0.08元分配现金股息总额818,205千元;本次需按照每股0.13元分配现金股息总额1,329,583千元。若于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因常规能源资产重组原因,使得本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保持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不变,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329,582.95千元(含税)的总金额基础上作出相应调整。该决议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电集团通知,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电集团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报出之日,上述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在中国境内从事发电、供热、煤炭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确定仅有一个从事中国境内发电业务的经营分部和报告分部。因此,本集团无需披露额外分部报告信息。
(2) 本集团对主要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及对其的依赖程度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32,658,358 | 28.90%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1,640,512 | 10.30%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 7,771,595 | 6.88%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7,692,034 | 6.81%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6,642,295 | 5.88% |
合计 | 66,404,794 | 58.77% |
(3) 按产品或业务划分的对外主营业务收入
产品名称 | 本年 | 上年 |
发电 | 94,744,208 | 96,151,641 |
供热 | 9,742,888 | 9,623,874 |
售煤 | 7,904,571 | 10,600,549 |
合计 | 112,391,667 | 116,376,064 |
2.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96,165 | 1,791,689 |
1-2年(含2年) | 2,971 | 23,862 |
2-3年(含3年) | 22,377 | 212 |
3年以上 | 212 | |
小计 | 1,521,725 | 1,815,763 |
减:坏账准备 | 19,934 | 19,934 |
合计 | 1,501,791 | 1,795,829 |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21,725 | 100.00 | 19,934 | 1.31 | 1,501,791 | 1,815,763 | 100.00 | 19,934 | 1.10 | 1,795,829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00,610 | 98.61 | 11,424 | 0.76 | 1,489,186 | 1,792,298 | 98.71 | 11,424 | 0.64 | 1,780,874 |
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115 | 1.39 | 8,510 | 40.30 | 12,605 | 23,465 | 1.29 | 8,510 | 36.27 | 14,955 |
合计 | 1,521,725 | 100.00 | 19,934 | 1.31 | 1,501,791 | 1,815,763 | 100.00 | 19,934 | 1.10 | 1,795,829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794,909 | 794,909 | 52.24% |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266,308 | 266,308 | 17.50%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113,467 | 113,467 | 7.46% | ||
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2,471 | 102,471 | 6.73% | ||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73,122 | 73,122 | 4.81% | ||
合计 | 1,350,277 | 1,350,277 | 88.74% |
(4) 应收账款按款项性质分析如下: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应收售电款 | 1,218,334 | 1,527,475 |
2、应收售热款 | 270,987 | 260,017 |
3、应收其他款 | 32,404 | 28,271 |
小计 | 1,521,725 | 1,815,763 |
减:坏账准备 | 19,934 | 19,934 |
合计 | 1,501,791 | 1,795,829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02,619 | 680,298 |
其他应收款 | 11,106,228 | 15,792,898 |
合计 | 11,208,847 | 16,473,196 |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贷款 | 11,662,559 | 16,270,504 |
应收子公司内部往来款项 | 191 | 31,585 |
其他 | 199,760 | 212,415 |
小计 | 11,862,510 | 16,514,504 |
减:坏账准备 | 756,282 | 721,606 |
合计 | 11,106,228 | 15,792,898 |
(2) 其他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21,606 | 721,60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34,701 | 34,701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25 | 25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56,282 | 756,282 |
3.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1,949,204 | 2,321,778 | 49,627,426 | 50,757,718 | 2,405,484 | 48,352,23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4,586,467 | 99,290 | 44,487,177 | 41,682,591 | 99,290 | 41,583,301 |
合计 | 96,535,671 | 2,421,068 | 94,114,603 | 92,440,309 | 2,504,774 | 89,935,535 |
(1)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 1,173,850 | 1,173,850 | ||||||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 38,648 | 38,648 | ||||||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334 | 50,334 | ||||||
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 1,756,446 | 1,756,446 | ||||||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 | 94,181 | 94,181 | ||||||
河北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366,895 | 1,366,895 | ||||||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 1,706,196 | 1,706,196 | ||||||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 1,515,019 | 1,515,019 | ||||||
四川华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2,967,020 | 2,967,020 | ||||||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453,967 | 453,967 | ||||||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 | 292,500 | 292,500 |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99,797 | 1,299,797 |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 624,177 | 624,177 |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 629,960 | 629,960 |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 806,734 | 806,734 | ||||||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 835,686 | 835,686 | ||||||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 914,370 | 914,370 | ||||||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 16,500 | 16,500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 858,983 | 858,983 | ||||||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 1,072,222 | 1,072,222 |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 2,070,000 | 2,070,000 | ||||||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 475,300 | 475,300 | ||||||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 1,194,008 | 1,194,008 | ||||||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 1,171,267 | 1,171,267 | ||||||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1,162 | 587,200 | 201,162 | 587,200 |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 511,200 | 511,200 | ||||||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 875,430 | 875,430 | ||||||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 3,100,369 | 222,000 | 3,322,369 |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 1,974,600 | 1,974,600 | ||||||
华电邹城热力有限公司 | 56,000 | 56,000 | ||||||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 715,975 | 715,975 | ||||||
华电莱州港务有限公司 | 139,835 | 139,835 | ||||||
安徽文汇新产品推广有限公司 | 283,315 | 283,315 | ||||||
安徽华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25,500 | 25,500 | ||||||
内蒙古浩源煤炭有限公司 | 691,777 | 691,777 | ||||||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 757,152 | 757,152 | ||||||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 | 145,229 | 145,229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 | 420,000 | 420,000 | ||||||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 370,923 | 370,923 | ||||||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 | 993,453 | 506,862 | 993,453 | 506,862 | ||||
重庆明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7,000 | 7,000 | ||||||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 | 730,589 | 730,589 | ||||||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 ||||||||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 | 381,886 | 381,886 | ||||||
宁夏华电永利发电有限公司 | 24,898 | 112,130 | 137,028 | 112,130 |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 5,017,389 | 5,017,389 | ||||||
华电广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00,010 | 200,010 | ||||||
青岛华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
华电安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110,000 | 110,000 | ||||||
华电河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
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 | 59,000 | 28,424 | 30,576 | 28,424 | ||||
华电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1,000 | 21,000 | ||||||
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10,000 | 210,000 | ||||||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 171,500 | 210,000 | 381,500 | |||||
华电东营能源有限公司 | 46,800 | 46,800 | ||||||
华电(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 | 420,500 | 304,500 | 725,000 | |||||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 1,243,931 | 1,243,931 | ||||||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 899,374 | 899,374 |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159,950 | 2,159,950 | ||||||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 919,731 | 919,731 | ||||||
广东华电深圳能源有限公司 | 460,000 | 460,000 | ||||||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 | 587,838 | 12,000 | 599,838 | |||||
华电湛江发电有限公司 | 198,700 | 198,700 | ||||||
华电(湖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40,000 | 61,000 | 101,000 | |||||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13,300 | 22,800 | 36,100 | |||||
陕西华电金水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28,250 | 128,250 | ||||||
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4,400 | 534,400 | ||||||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3,500 | 76,500 | 90,000 | |||||
江西华电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35,000 | 35,000 | ||||||
华电河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101,000 | 101,000 | ||||||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
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2,000 | 462,000 | ||||||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150,000 | 150,000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华电(广东)燃料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 230,000 | 230,000 | ||||||
安徽华电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华电(湖南)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华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宁夏华电牛首山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112,000 | 112,000 | ||||||
安徽华电西形冲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131,400 | 131,400 | ||||||
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15,000 | 115,000 | ||||||
合计 | 48,352,234 | 2,405,484 | 2,164,200 | 972,714 | 28,424 | 112,130 | 49,627,426 | 2,321,77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291,332 | 2,645,174 | 3,908 | 136,245 | 32,076,659 |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835,796 | 92,267 | 1,928,063 |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2,455,446 | 4,485 | 522,564 | -6,340 | 57,005 | 491,192 | 2,541,968 | |||||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 262,540 | 7,208 | 269,748 |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135,399 | 111,000 | 41,527 | 325 | 36,000 | 1,252,251 | ||||||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 | 99,290 | 99,290 |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86,509 | 12,051 | -1 | 1,080 | 299,639 | |||||||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 1,695,273 | 201,951 | 74 | 4,481 | 1,901,779 | |||||||
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 | 711,659 | -724,414 | 12,755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655,574 | 644,885 | -13,428 | -1,407 | 1,285,624 | |||||||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 1,379,541 | 217,524 | 6,530 | 1,603,595 | ||||||||
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 | 1,044,370 | 48,375 | 21,564 | 1,114,309 | ||||||||
鄂托克前旗正泰商贸有限公司 | 644,885 | 644,885 | ||||||||||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 184,977 | 28,236 | 329 | 213,542 | ||||||||
合计 | 41,583,301 | 99,290 | 788,606 | 644,885 | 3,050,799 | -2,433 | 234,500 | 527,192 | 4,481 | 44,487,177 | 99,290 |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310,014 | 14,452,480 | 15,985,762 | 15,009,471 |
其他业务 | 115,846 | 102,086 | 127,652 | 83,294 |
合计 | 15,425,860 | 14,554,566 | 16,113,414 | 15,092,765 |
5. 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94,863 | 653,50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50,799 | 3,623,08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9,359 | 715 |
委托贷款 | 14,919 | 14,879 |
合计 | 4,771,222 | 4,292,185 |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本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83,9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6,61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7,311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4,91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6,54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8,63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8,505 |
小计 | 619,45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7,23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1,578 |
合计 | 350,640 |
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 | 578,273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
碳排放权交易费用 | 74,309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66 | 0.4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79 | 0.43 | 不适用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项目 | 注 | 净利润 | 净资产 |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5,702,671 | 4,522,125 | 67,334,772 | 69,756,242 |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1 | -182,551 | -111,485 | 3,246,026 | 3,428,577 |
政府补助 | 2 | 47,381 | 47,392 | -330,530 | -377,911 |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 | 3 | 18,680 | 96,662 | 17,192 | 11,622 |
调整的税务影响 | 45,638 | 27,871 | -494,153 | -539,791 | |
归属少数股东 | 38,036 | 18,529 | -602,375 | -640,080 |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5,669,855 | 4,601,094 | 69,170,932 | 71,638,659 |
注1: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无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是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本公司所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另外,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合并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一直存在。注2: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满足一定条件的政府补助列为长期负债,并在有关的工程符合政府补助的要求时,在其有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合理地确认为收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部分此类政府补助(有政府文件规定记入资本公积的)不确认为递延收益。
注3: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在提取时以利润分配形式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本性支出则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同时按照当期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金额在股东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冲减专项储备项目并增加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专项储备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煤炭企业及发电公司需计提一定金额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性支出或形成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出或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