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