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基于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号 | 标的资产 | 交易对方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 对方支付 的总对价 | |
股份对价 | 现金对价 | ||||
1 |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 | 中国华电 | 342,825.94 | - | 342,825.94 |
2 | 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 |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13,156.23 | 13,156.23 |
3 |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63,765.75 | 63,765.75 | |
4 | 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 | - | 29,188.92 | 29,188.92 | |
5 | 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 | - | 55,660.65 | 55,660.65 | |
6 | 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 | - | 16,628.51 | 16,628.51 | |
7 | 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11,658.43 | 11,658.43 | |
8 |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 | 183,769.28 | 183,769.28 |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国华电,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本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22,756.11万股。根据最终确定的交易金额,本次交易拟向中国华电发行67,886.33万股A股股票。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中国华电及其一致行动人 | 462,006.12 | 45.17% | 529,892.45 | 48.59% |
其他 | 560,749.99 | 54.83% | 560,749.99 | 51.41% |
合计 | 1,022,756.11 | 100.00% | 1,090,642.44 | 100.00% |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