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非实质性修订5项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制裁风险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其中,修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制裁风险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开展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及相关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2025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其中开展额度为81,455.83万美元的利率掉期交易及2亿美元的外汇远期或期权交易,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利率掉期持仓规模不超过14.84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今日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卡塔尔能源二期项目单船公司出具租船履约担保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的《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批准了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远海运LNG”)参与投资卡塔尔能源二期项目方案,即上海中远海运LNG通过所属香港全资子公司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远海LNG”)收购日本株式会社商船三井(简称“MOL”)在利比里亚共和国全资设立的6家单船公司各50%股份,参与投资建造6艘LNG船。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将在上述收购完成后为6家合营单船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租船合同履约担保,保证6家单船公司正常履行租船合同,本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至租船合同结束之日。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租船履约担保协议。
预计上述担保函将在2025年6月份之前签署,本公司将在担保函发出时具体公告。根据上海、香港两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担保函仅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出具,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2025年4月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大会资料筹备具体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及地点等),向股东发出上述股东大会会议及类别股东大会通知。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