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于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回避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两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两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新造2艘阿芙拉型、2艘LR2型及2艘巴拿马型油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在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所属船厂建造6艘油轮,项目总投资(含6艘船舶的建造期利息、监造费等资本化费用)约为人民币(下同)34.96亿元,其中:
1. 本公司在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建造2艘74,000载重吨巴拿马型甲醇燃料预留(Ready)原油/成品油轮,单船总投资约4.69亿元(合同船价为4.56亿元/艘);
2. 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远海运能源”)在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重工”)建造2艘114,200载重吨阿芙拉型甲醇双燃料原油轮,单船总投资约6.29亿元(合同船价为6.1亿元/艘);
3. 海南中远海运能源在扬州重工建造2艘109,900载重吨LR2型甲醇双燃料原油/成品油轮,单船总投资约6.5亿元(合同船价为6.3亿元/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