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86,323,103.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0,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600,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3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600,000,000 | 3,240,000,000 | 3,15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97,028,967.06 | 7,638,074,711 | 7,234,378,068.8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7,986,323,103.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99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723,160,582.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99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29.35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