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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2.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3.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授权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6.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7.授权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签署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及与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9.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已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调整各项目的使用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等;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根据实际情况或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遵守届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募集资金投向等)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

12.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3.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具体办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第4项、第7项、第8项和第9项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即2024年3月19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授权期限至2025年3月18日)。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部分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推进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第4项、第7项、第8项和第9项外的其他各项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自原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即授权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18日。

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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