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73,625,190.41元。经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2024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382,053,211.44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40%,2024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计498,336,987.17 元结转下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适用于年度分红方案)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82,053,211.44 | 334,858,415.68 | 42,700,077.78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80,390,198.61 | 828,427,390.67 | 140,489,913.50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773,625,190.41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59,611,704.9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16,330,569.2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59,611,704.90 | ||
| 现金分红比例(%) | 123.25%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59,611,704.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当前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