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2025-006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军,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王振军 | 2024年12月27日 | 警示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在新智认知年报审计过程中存在函证、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9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4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其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