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2025-00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计金额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交易 | 2025年度 预计金额 | |
实际金额 | 预计金额 | ||||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支付餐饮费 | 3,138,883 | 3,500,000 | 3,500,000 |
支付劳务费(注) | 6,413,940 | 7,204,377 | 6,734,637 | ||
支付服务费(注) | 7,770,473 | 7,907,412 | 8,309,898 | ||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 | 5,315,704 | 5,593,841 | 5,447,733 | ||
支付蒸汽费、热水费、电费等 | 7,382,121 | 9,217,288 | 7,102,583 | ||
提供劳务 | 收取国贸二期销售及管理佣金(三、1) | 2,827,583 | 3,375,969 | 2,544,895 | |
收取国贸二期维修保养费(三、1) | 3,718,385 | 3,669,053 | 3,804,185 | ||
收取国贸中心19#楼维修保养费(三、2) | 178,920 | 178,920 | 178,920 |
收取国贸中心19#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三、2) | 584,076 | 584,076 | 584,076 | ||
收取国贸中心外围维修保养费 | 255,674 | 257,202 | 261,704 | ||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销售及管理佣金(三、3) | 1,805,625 | 4,314,872 | 1,862,485 | ||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维修保养费(三、3) | 1,280,149 | 1,272,411 | 1,272,411 | ||
收取“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管理费(三、4) | 1,852,321 | 1,852,183 | 1,852,183 | ||
收取国贸一期F区域委托管理费(三、5) | 382,800 | 983,563 | 692,050 | ||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销售及管理佣金(三、6) | 5,415,181 | 6,266,496 | 4,892,902 | ||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维修保养费 | 2,976,183 | 2,970,249 | 3,077,079 | ||
收取清洁及绿化费 | 11,258,535 | 13,192,440 | 10,877,397 | ||
收取物业工程管理服务费(三、7) | 2,507,367 | 2,373,276 | 2,455,046 | ||
收取劳务费(注) | 16,204,436 | 17,402,650 | 18,024,016 | ||
收取保安服务费 | 2,457,432 | 2,767,212 | 2,858,161 | ||
收取餐饮费 | 718,723 | 744,301 | 718,723 | ||
收取信息系统维护费 | 2,220,572 | 2,446,913 | 2,673,824 | ||
(二)租赁 | |||||
出租方 | 承租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交易 | 2025年度 预计金额 | |
实际金额 | 预计金额 | ||||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 本公司 | 支付库房及停车位 租金 | 1,119,158 | 1,128,130 | 1,160,782 |
有限公司 | 支付会展公司办公区域租金(三、8) | 228,245 | 304,327 | - | |
支付办公区域租金(三、9) | 1,277,003 | 1,277,003 | 1,671,662 | ||
支付公寓租金 | 1,442,024 | 1,666,850 | 1,039,463 | ||
本公司 |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 收取库房、公寓及停车位租金 | 941,501 | 781,252 | 1,238,366 |
收取国贸有限公司总部办公用房租金 (三、10) | 4,532,729 | 4,566,136 | 4,566,136 | ||
收取中国大饭店美食店租金(三、l1) | 1,089,288 | 994,632 | 994,632 | ||
合计 | 97,295,031 | 108,793,034 | 100,395,949 |
注:
公司向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劳务费,主要是公司所属酒店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所属酒店提供劳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主要是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提供公关协同等服务支付的费用以及工会行政费用;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的劳务费,主要是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委托经营管理收取的劳务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1985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盛秋平
注册资金:2.4亿美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出版物零售;酒类经营;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托育服务(不含幼儿园、托儿所);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洗车服务;停车场服务;歌舞娱乐活动;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办公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诊所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
1、2012年1月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物业中心(以下简称“二期物业中心”)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及国贸溜冰场的经营管理,公司由于执行上述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国贸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并另外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相应的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2、2011年7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19#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1年7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中心19#楼(原自行车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中心19#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3、2008年6月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08年4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西写字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
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4、2013年1月2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2年9月17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5、2012年8月1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区域(北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3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北侧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6、2018年3月1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东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国贸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国贸东楼的产权房屋委托本公司销售、推广、管理并提供客户服务,国贸有限公司承担其拥有的产权面积部分所发生的费用,并向公司支付相应的佣金。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7、2024年1月1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物业工程管理服务合同》,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所属国贸世纪公寓项目的各建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客房报修提供物业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包干制支付工程管理服务费,该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5年1月1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合同,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8、2022年8月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租金及管理费25,361元。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2024年3月1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就上述协议签订转让协议,转让部分租区给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后,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4,622元,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20,739元,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2024年9月30日,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就上述租区与二期物业中心签订了提前解约协议,租赁协议于2024年9月30日终止。
9、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106,417元。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11月18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106,417元。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2024年11月18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43,851元,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10、2023年5月15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372,178元,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2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11、2023年4月24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1座部分租区。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71,500元,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2024年4月19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71,500元,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
2023年4月24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大厦部分租区,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11,386元,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2024年4月19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11,386元,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的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28日,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黄国祥先生、吴相仁先生、盛秋平先生、郭惠光女士、郎宽女士、黄小抗先生、阮忠奎先生及邢诒鋕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李朝鲜先生、张祖同先生、张学兵先生及梁伟立先生共4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