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国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前身为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中国国贸同行业的客户共5家。
(二)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和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改聘德勤华永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德勤华永按照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风险评估、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德勤华永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过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二)2024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就德勤华永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总体策略、审计计划安排、审计中重点关注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建议进行充分沟通。
(三)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德勤华永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经过评估认为,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