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敦力先生、张国明先生,张作华先生及非独立董事胡卫东先生、樊启才先生组成,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敦力先生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及薪酬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胡卫东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张浩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2024年度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共召开会议四次,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法务合规内控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暨2024年工作计划》、《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8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2024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沟通协商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监督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安永华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情况,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并结合安永华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建议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间,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暨2024年工作计划》,定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汇
报,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报告无异议。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期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持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有效提升了公司风险管控的能力和水平。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该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积极督促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协调相关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6、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进行了审议,包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度法务合规工作计划、公司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2024年,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监督审查等职责。2025年,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助力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委员:张敦力、张国明、张作华、张浩亮、樊启才
2025年4月24日